地理歌L_加拿大2_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
加拿大国十三区:
东五省:王子岛,
魁北克,纽芬兰,
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
大湖二省,
安大略,马尼托巴。
西部三省,
不列颠哥伦比亚,
阿尔伯塔,萨斯喀彻温。
北部三区,
育空地区,西北地区,努纳武特地区。
三个大海湾,
哈得孙湾,波夫特海,圣劳伦斯湾。
地势西高而东低,
北东西三面临海,
内陆有湖泊阻隔,
人口居住于境上,
路网分布于两陲。
以往六区皆自制,
遭遇强邻而立国。
纽芬兰地曾自治,
先入英国后入加,
魁北克,安大略,
南湖北湾本一区,
英法制衡分为二,
西为上,安大略,
东为下,魁北克。
卑诗省,割土地,
不列颠治理不善。
首都不远在湖北,
行政心脏人百万。
人口首府翼三湖,
人口众多五百万,
经济为重地,艺术为中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