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亚轩×我]In Your Light·C58
勿上真人。
双向救赎/双向暗恋/双向自卑.
七岁年龄差预警/战线极长的单向变双向奔赴.
进度可能有点慢哦.
私设如山.
都是我瞎写的。
*所有专业知识皆为杜撰,勿上升现实.
*本文纯属虚构,全篇的学业工作等,无任何参考价值,勿上升实际.
灵感来源:《in your light》《oh my angel》《有一种悲伤》《sonder》和《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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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必须往前一步也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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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在学校那仅剩的不到一个月时间被严重压缩,各项体测和考试一遍又一遍地反复,所有知识点和实操经验统统塞进脑袋里,在脑袋里膨胀发酵,快要爆炸似的痛。每天的三餐解决的都十分迅速潦草。
一个月的时间不过一眨眼而已,转瞬间就到了实习报到的日子。
C市的夏天一向是潮湿而闷热的,空气里凝结的水汽氤氲弥漫,久久不曾散开,热沼汇成漩涡,将这座城市团团包围无路可退,树木葱茏绿意,草丛斑驳影子的草叶摇曳多姿,灌木丛的枝叶因为不曾修理过,所以显得杂乱无章。
灰色柏油马路绵延弯曲,路的尽头处耸起高楼大厦,楼梯街道交错着层层叠叠,将蓝色的天空切割成很多不规则图形,直线距离不过十米的路程,却硬是像要跨越千山万壑似的,七拐八拐都到不了目的地。
习惯于坐轻轨上班的青年人挎着包,脸上是专属于早八人的生无可恋和死气沉沉,手里拎着没来得及吃完的早餐,还没有到上班的地点,却已经拿着手机一声声应着手机那头的人的要求。
大概是太热了,小鸟的叫声虽然清脆,却也让人觉得正扯着嗓子喊热,小鸟探头轻巧地叨叨自己轻薄柔软的羽毛,在枝头探头探脑地等待夜晚降温,就连那些刚刚舒展开的绿叶都变得有些蔫蔫的。
市局对警校这次安排的实习格外重视,几位领导在一百多个派出所抽出十几个做检查,顺带去基层了解情况——好巧不巧,我们三个所在的实习单位,就是第一个被抽上中奖的那个。
所长将我分给了便衣队的队长林文卓。
林文卓已经带过很多届暑期实习的警校生,他从见到我开始就笑眯眯的,看上去和蔼可亲,经过这半个小时的相处也让人觉得平易近人,与我交流的语气也尽量得柔和。
而刚刚来到这里才发现,来这里实习的不止我们三个,还有一个外系的女生。
我们三个和那个女生在门口草草的打了照面,却没来得及打招呼搭话,还没有实质性的交流,就被林文卓几位前辈下了第一道命令——整理好仪容仪表,一会市局的领导要来了。
叶霄南是警校男生统一的板寸,看上去有些痞气,但那张脸上的表情却是正气凛然的,站在洗手间的公共洗手区边上,叶霄南对着镜子不停地打理自己根本没必要打理的板寸,最后手指将衣服最上方忘记扣好的扣子系上,傻兮兮地看着镜子里穿着蓝衬的少年,板板正正敬了个礼。
旁边正调整头发的祝书愉透过镜子看着身边这个稚气未脱的人,转过脑袋嗔怪似的看了叶霄南一眼,伸手指了指叶霄南忘记拉好的衣领,貌似是有点嫌弃叶霄南,却又在下一秒压抑不住嘴角扬起的那一抹夹杂紧张和激动的笑意。
我被祝书愉拽在身边,她伸手将我不听话翘起的衣领压平整。
整理好仪容仪表,我们三个人没有拖拖拉拉,迅速地出去找所长。
而市局领导们与我们几乎算得上前后脚。
走在最前面的是白衬,看上去有些严肃,也很眼熟。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大概是看见白衬衫就有莫名的压迫感吧,祝书愉和叶霄南两个人不自觉低了低头,而我不怕死的看着他——因为我正在思索我曾经到底在哪里见过这位局长。
视线对上的瞬间,我猛地清醒——我的确见过他。
在那个华灯初上时的高档餐厅里,坐在宋亚轩对面、被宋亚轩称呼为王局的那个男人。
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一个长达两秒的对视,最后被林队和王局阴差阳错地夸成了胆正。
男人开口说话时的声音低沉浑厚,介绍了自己的姓名,嘱咐我们三个实习生好好学习积攒经验,很官方地说了些激励的话,最后与所长、林文卓一起去办公室谈事情了。
“王忠伟……”
我不自觉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下一秒肩膀被叶霄南拍了拍,拽回了我的思绪:“我说——你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刚刚怎么直勾勾盯着领导看呢?”
我默默抽回视线,轻轻摇摇头,将刚刚的事归因于思想抛锚:“没有,我刚刚有点跑神了而已。”
话音刚落,王忠伟和林文卓两个人就一前一后从所长办公室走了出来,王忠伟最后讲了一小段话,就去下一个工作单位了,但临走之前,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
看得我有些云里雾里。
“领导记住你了诶。”
叶霄南站在我旁边说罢,下一秒就被自己的师父喊走去出警,黑色帽子被扣在了脸上,有些傻。
祝书愉朝我耸耸肩,悄悄用手指了指自己被分到的前辈的背影,小小声和我说:“我先走啦,他看上去很不好说话的样子……”
我的嘴角还没来得及因为这两个人上扬几度,就被林文卓喊走。
大一实习的主要工作是整理卷宗,那些厚厚一摞乱七八糟的纸张摆在面前,一瞬间让我有一种回到五月份的错觉,但事实上实习时的忙碌并不像学校那样枯燥乏味,甚至是让人觉得乐在其中。
大概原因是我的男朋友宋亚轩——他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不一样的惊喜等我。
昨天是粉红色小小的打地鼠游戏机,前天是他这段时间新学的一首吉他弹唱,大前天是小巧不占地却足够明亮的月球形状小夜灯。
宋亚轩记得我前两天同他说起实习期间做完工作的时候实在是枯燥又无聊,也记得我半年前同他说过我想听他的吉他弹唱,甚至记得三年前楼梯间我因为胆子小怕黑而抱着他不肯松手。
其实我对黑暗的恐惧在那天那个夜晚的拥抱过后就在逐渐减弱,每次在一片漆黑里,脑袋里总会自动播放宋亚轩轻声细语的有我在,久而久之那股被过往牢牢钉在我身上的恐惧逐渐消散开来。
那天同宋亚轩说起,他却也只是嘴上说相信了,实际上还将我当做怕黑的小孩儿。
我懒得再纠正他——不过是会多一些带着安抚意味的拥抱而已,何乐而不为呢。
我处理完手里的事,看着仅剩十几秒钟就到的下班时间,心思已经飞到了宋亚轩的身边。
这个夜晚我和宋亚轩是在酒吧度过的。
因为第二天是休息日,我并不需要早起,马嘉祺今天晚上不上台,何渡第一次一个人撑起全场,我和宋亚轩在宁晚的邀请挽留下,也不好提前走掉。
我坐在高脚凳上喝着雪碧,晃着腿,与宋亚轩紧紧十指相扣,我和他两个人坐在离舞台最近的两个位置,原本正安安静静欣赏何渡的音乐,下一秒就看见漆黑锃亮的麦克风递在我的眼前。
何渡对于音乐的热爱极其强烈,平日看上去总是笼罩层怯软的男生,拿起电吉他的瞬间就像是充满电似的,激情四射也酣畅淋漓,好几次在台子上蹦起来,明明已经出了很多汗水,却又没有一丝一毫的疲惫。
何渡的声线很好,与余温的声线莫名相合,时知遥几次同何渡提起余温,都是这样说的,所以何渡对听见余温唱歌有些莫名的执念。
我看着面前的麦克风,又看一眼不明情况的宋亚轩,难免有些为难。
难却盛情,最后还是趴在宋亚轩耳边解释了情况,在何渡希冀目光里接过了麦克风。
宋亚轩答应的很爽快,甚至是微微笑着以后迅速的松开了我的手——爽快的让我莫名有些不爽。
不过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唱得这样畅快,那股不爽很快就被气氛的高涨替代。我的额头在不断的冒汗,后背的衣衫都被汗水浸湿了。
用时知遥的话来说,我和何渡那个夜晚的合作已经能被当做参考舞台了。
“余温,你唱得真好听。”何渡下了舞台,就又一次变回那个有些怯怯的小男生,看着我的眼睛,说得时候声音轻轻的很温柔,还有些小心翼翼。
我朝何渡笑笑:“你也唱得很好听,很厉害呀,比我唱得好多了。”
何渡听见夸奖,微微愣了一下,明明大我两三岁,此刻却像得到糖的孩子似的,眼睛里像是藏进碎星似的闪耀着亮晶晶的光芒。
“你真的觉得我唱得很好吗?”
我听见何渡抛回来的问题,将嘴巴里的水咽下,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我语气真诚地回答他:“当然啦,细节处理的特别好,而且你的吉他弹得也很棒诶——是我见过弹吉他最好的男生。”
对于夸赞的话我一向不会多加思考,前两天在宋亚轩面前夸赞何渡,他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对劲,也让我没了担心他因为我夸了别的男人生气的顾虑,所以那句“是我见过弹吉他最好的男生”我也没有多犹豫。
下一秒何渡腼腆地勾起嘴角笑笑,垂下眼睫,在酒吧略显昏暗的灯光里轻轻颤抖,几点余光落在他的睫毛上,细碎的一闪一闪着,何渡悄悄将带着伤疤的手掌藏在背后,不再接我的话。
我也抽回视线,看向旁边始终安静的宋亚轩,我伸手牵住他:“哥哥,你想什么呢?”
宋亚轩似乎正在出神,被我毫无征兆地牵住以后,他的指尖有些条件反射地颤抖,下一秒听见我的声音,便紧紧攥住了我,他迅速转过来,眉眼弯弯,而后站起身,轻缓地摇摇头。
像我们认识不久时常常在他脸上出现的微笑,好像一簇月光直直照进我心里,明亮闪烁,却也带着清清楚楚的温和淡漠。
余温好像,从来没有这样认认真真地夸过他,尽管他已经在余温面前唱过很多很多次。
“没有,有点困而已。”宋亚轩手指微动,与我十指相扣时他的食指轻轻擦过我的手掌,安抚似的紧了一下力气。
我的确对感情有些迟钝,这个时候也只以为他是因为困所以才没精打采的,直到很久以后才终于钻进他心里最脆弱的角落。
我轻轻点点头后应了一声,本想问他要不要先回家,却被马嘉祺询问的声音打断。
“我们去吃夜宵吧,”马嘉祺侧头看了一眼喊了很久饿的时知遥,“小何同学还没和我们一起吃过夜宵呢。”
“好啊,附近开了家烧烤店还没去过呢。”宁晚点点头,答应的爽快,而后转过来,看着宋亚轩的眼睛习惯性地带上些试探意味,“宋亚轩,你一起去吗?”
“好啊。”宋亚轩轻声应下。
我不自觉地皱眉,却也了然宋亚轩答应的原因。
那件事过后,宁晚曾经无数次带着试探问过宋亚轩,要不要一起出去玩,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毫无例外地都被宋亚轩拒绝。
宋亚轩答应宁晚,不过是在释放讯号而已。
一个他已经在努力正视这些改变,让那些糟糕的过去都过去的讯号。
但下一秒我却疑惑起宁晚的爽快。
她从来不吃夜宵的。
那天的夜晚是闷热的,正值盛夏,耳边的蝉鸣声声入耳越发的洪亮,灯光如昼般明亮的映在地面上,铺成一片暖橙色,马路对面的红色倒计时一秒一秒过去,绿色小人跳跃出现的瞬间,脚步声又一次纷杂。
“不愧是学过,唱得真好啊,刚刚扫弦那几下帅死啦!”
宁晚和马嘉祺他们凑在一起吵吵嚷嚷着夸赞何渡今天夜晚的优异表现,直到烧烤店都未曾停止过。
几个人从头到脚,从声音到长相,将何渡夸了个遍。
何渡依旧是那样害羞腼腆地笑笑回谢谢,又一句一句夸了回去。
“马哥也很帅的,还有轩哥……”
被突然提起姓名,宋亚轩习惯性轻轻侧头,听见何渡的夸奖,下意识也礼貌性的想夸回去,却在视线的模糊里又突然止住了声音。而后默默回过脑袋,牵着余温的手都紧了一瞬。
宋亚轩恍然间发现,那一张张熟悉的脸似乎已经慢慢在脑袋里变得越来越模糊,朦朦胧胧变得迷离不清,似乎成了拼不起来的拼图,仅剩下眼前那些极其微弱的光芒,却照不亮视线里的分毫。
“怎么啦?”我察觉他轻轻用了力,而后将视线从菜单上抽开,顺手推给身边的李可晨,我将凳子往宋亚轩身边拽了一些。
宋亚轩却默然不语,没有回答我,只是后知后觉而轻缓地摇摇头。
刚刚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忽然间听见那道属于余温的温和声线,他眉头皱得更紧。
身边这个女生的声音是干净清透的,同宋亚轩讲话时始终温顺乖巧,偶尔撒娇耍赖时也是极其柔软的,可是在宋亚轩的脑袋里,仅仅只有她的声音存档,那张一次又一次细心认真描绘过的脸颊始终都没办法清晰。
我猜不出宋亚轩的心思,不自觉也皱起眉,心里又一次狠狠吐槽他。
宋亚轩总是不允许我将心里的委屈难过或任何负面情绪偷偷藏起来,但他自己却一点点都没有这个觉悟,习惯于摇头否认,过后还要安抚似的捏捏我的手掌,以此动作堵住我的嘴巴,让我乖乖做小孩。
想要转头刨根问底,下一秒马嘉祺蹦出的话却硬生生将我的思维折转至他和时知遥身上。
“我跟小遥求婚成功啦,已经联系了婚庆。”
这句话实在是重磅,我猛然抬起头看向笑意满盈,看上去有些得瑟的马嘉祺。
“这么突然啊?”贺峻霖亦从菜单里抬起脑袋。
“他俩在一起都六七年了吧,不突然了,时知遥愿意等马嘉祺这么久都是很有耐心的了。”
“是啊,早点成家嘛,马嘉祺都二十六七了,都算晚婚了好不好?”
“诶,在咱们这些人里算早婚了啊,人家可是第一个结婚的好不好?”
恭喜他们两个的声音响起来,我的思维惯性被拽着跑,在小小声说出那句真幸福以后,转过去看向了宋亚轩。
我们以后会结婚吗。
这个话题对于还不到法定年纪的我来说好像还很遥远,可对宋亚轩来说却已经是早该他纳入考虑范围的事。宋亚轩会不会也想早些组建家庭,会不会也在羡慕已经快要成家的马嘉祺,会不会也在期待每天结束工作,会有一个贤良温顺的妻子,抱住他的腰身说辛苦。
他现在已经二十五岁,会不会觉得等待我长大的过程太过痛苦漫长。毕竟等我到达法定年纪,他已经二十七岁,等我刚刚大学毕业,他就已经二十九岁了。
时间很奇怪,在我期待它快一些的现在,他偏偏流逝的慢悠悠的,在我希望它慢一些的从前,他又偏偏跑得飞快让人追逐不上。
宋亚轩真的会有耐心等我这么久吗。
“宋亚轩……”
“嗯?”宋亚轩回过神,转过来侧耳等着我继续说。
“你…我们…我们以后……”
宋亚轩在听见我们以后这三个字,再联想起马嘉祺的话,就已经明了余温犹犹豫豫结结巴巴想问他的话,无奈的微微笑,伸手试探性轻轻柔柔地摸摸余温毛茸茸的脑袋,而后在她耳边低声细语。
“你还是小朋友呢,这些事还早。”
宋亚轩不敢承诺,毕竟世事难料,谁又能确认能陪伴谁走很远,这样显得很不负责任的回答太过于荒唐,宋亚轩说不出口,却又不想要敷衍的搪塞,只能将他难以回答的原因化成一句不痛不痒的你还小。
我愣了一下,听着宋亚轩那句极其刺耳的小朋友,视线暗下来,连李可晨夹过来的我最喜欢的烤茄子都吃不下,直觉得嘴巴里发苦,酸涩的让人浸入一片眼泪海。
我偏过头不再同他讨论这些“还早”的问题。
他还是在乎的吧。
我们相差的这七岁。
这七年像是一把尺,不多不少在我和宋亚轩面前的路途里测量出七厘米,我追赶一厘米,他就向前走一厘米,我好像永远也不能和他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没办法追平那漫长的七年。
这七年曾经是宋亚轩拒绝我的原因之一,林慧说宋亚轩只把我当小孩,就连宋亚轩也无数次喊我小朋友,好像这句小朋友才是硬生生拉开我和他年纪的罪魁祸首,我略显无礼的将这些差距统统套在“小朋友”这三个字上,所以对这三个字越发抗拒。
长高的个子,已满十九岁的年纪,努力冷静下来的温和安抚,偶尔能让宋亚轩尝试着依靠的肩膀。
好像这些都不足以让宋亚轩发觉——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已经是个能站在他身边的大人了。
也许的确是我握在手里的还不足够多,包揽的那些中队第一还不够有含金量,成长的速度还不够迅速,承担起的责任与压力还不够沉重到能和他比肩的程度,所以他才感受不到我在成长,我在慢慢成为能替他遮风挡雨的大人。
我将手里的筷子放下,与金属触碰发出咔哒一声。
再快一些吧,再成长的快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