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大纲》3.3.3.2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2、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当类人猿在劳动过程中进化成为人类的时候,地球上就出现了崭新的最高级的反映形式 人类的反映形式。
人的大脑两半球及其最重要的部分 皮层 有着显著的发展,两半球的褶皱数量很多。构成皮层的神经细胞的数量达到100-150亿之多。皮层的上而几层得到充分的发展,集中了全部皮层细胞的三分之二,因而能进行最精细的分析和复杂的综合。特别与猿脑不同的,是有了感知和执行语言的语言中枢,这些语言中枢保证着人类语言运动的正常进行和对语言的正确理解。
由于人脑的发展达到了高度完善的程度,因此人脑的活动比其他高等动物的脑的活动更为复杂,而具有为其他高等动物所没有的新的、高级类型的神经联系。这是同语言的作用分不开的。
如前所述,高等动物的条件反射(即暂时的神经联系)是在现实的物体或现象的刺激之下形成的。这就是说,作为“信号”的东西,只能是实物(例如灯光、铃声等等)。而对人来说,则作为条件反射的“信号”的东西不仅仅可以是实物,而且可以是语言。例如吃过梅子的人,以后不但在看到梅子的时候会大量地分泌唾液(所谓“望梅止渴”),而且在看到或听到“梅子”这个词的时候也会大量地分泌唾液。接受现实刺激物的刺激而引起条件反射的一套神经活动的机构叫做“第一信号系统”;接受语言刺激而引起条件反射的一套神经活动的机构叫做“第二信号系统”。显然,同语言相联系的“第二信号系统”是人所特有的,是神经活动机构上的附加物。
这种附加物有什么意义呢?它的意义就在于使人们的抽象思维成为可能。因为语言是思想的物质外壳,没有这个物质外壳,思想的形成是不可能的。
感性认识(感觉、知觉、表象)是事物的外部特性作用于感觉器感觉的东西来标示自己,不需要在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形成。例如,即令没有“苹果”这个词,只要见过苹果或吃过苹果,就可以毫无困难地在头脑中形成苹果的表象(它是由许多可感觉的特性如颜色、形状、气味、滋味等等构成的)。正因为这样,动物也象人一样能够以感觉、知觉、表象的形式反映客观世界。(前面说到的动物的某些“悟性活动”,如分析、综合、归纳、演绎、实验等等,就是在表象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不是在概念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来意义上的思维),但是,概念同感性认识不同。概念是许多特殊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概括,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的反映。而事物的本质或内部联系是不可感觉的,不具有任何感性形象的。因此,如果不借助于一个物质的、可感觉的东西做它的外壳,它就无从为主体所把握,就无从形成。作为概念的物质外壳的东西,就是语言。没有语言,概念就不能产生,思维活动就不能进行。正因为这样,所以尽管高等动物所接触的自然对象已经比低等动物多得多,尽管它们已经有了形成概念所必须的感觉材料,也仍然不能形成概念(例如,尽管大猩猩吃过无数的桃、李、杏、梅等等,它仍然不可能有“水果”的概念)。只有人,才能借语言的帮助,把事物的共同本质或内部联系抽象出来,概括起来,造成以词为物质外壳的概念,并在概念的基础上进行思维活动。由此可见,“任何词(言语)都已经是在概括”[1],并且只有借助于词才可能进行概括。正如马克思所说,语言是思维的直接现实,是思维的自然物质。人类意识的产生同语言的产生是分不开的。
语言不仅是人类意识产生的必要条件,而且是人类意识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因为,由于有了语言这个交往手段,劳动的规模日益扩大了,劳动的技能日益提高了,人们在劳动中积累的经验也日益丰富了;由于有了语言这个交往手段,人们不仅可以取得直接经验,而且可以取得间接经验,这就可以把个别社会成员的个人经验社会地积累起来和交流起来,这都使得人类意识的内容日益丰富。同时,在劳动和使用语言的过程中,人们的头脑也日益完善化了,抽象思维的能力也日益提高了,这也为意识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
但是,究竟是什么力量决定着类人猿的头脑变成人类的头脑、动物的心理过渡到人的意识呢?归根到底,这种力量是劳动。大脑结构的完善化,是在劳动的推动下实现的;作为思维的物质外壳的语言,是在劳动过程中由于交流思想的需要产生的;人类意识的丰富内容,是在劳动的过程以及以劳动为基础的其他社会实践过程中取得的。人类的头脑之所以具有意识这种特殊的机能,决不是由纯粹生物学的过程所造成的,而是由社会实践(首先是劳动)所造成的。所以恩格斯说:“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2]
以上的简述表明,意识决不是什么同物质并列的独立的实体,更不是物质世界的创造主;恰恰相反,它仅仅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仅仅是一种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或属性,仅仅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它是一点也不能离开物质的。
唯物辩证法的这个看法,首先是同唯心论针锋相对的。主观唯心论者把感觉、观念说成唯一的存在,把一切事物说成感觉或观念的组合,这就等于主张不是头脑产生思想,而是思想产生头脑了。有的主观唯心论者,例如阿芬那留斯,甚至赤裸裸地断言“思维也不是头脑的产物,甚至也不是头脑的生理机能或一般状态。”“表象不是头脑的(生理的、心理的、心理物理的)机能。”他认为如果说思维是头脑的机能,就是把思想“嵌入”(即从外面放进)头脑,就是“自然科学的拜物教”。[3]列宁公正地把这种反科学的谬论叫做“无头脑的哲学”。客观唯心论者虽然不一定直接否认人的意识是头脑的机能,但是它既然主张在人类出现以前、也就是人的头脑出现以前就有所谓“理念”、“世界理性”、“绝对观念”之类的东西存在,这实际上仍然是主张可以有没有头脑的思想,不过采取了转弯抹角的形式,不像主观唯心论那样露骨而已。所有这些荒谬意见,都在唯物辩证法的科学论断面前破产了。
唯物辩证法的这个看法,同二元论也是不相容的。二元论把意识看作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的、同物质相平行的独立实体,否认了意识对于物质的依赖性,这在实际上也就是否认了意识是人脑的机能。这种错误意见也是站不住脚的。
唯物辩证法的这个看法,同庸俗唯物论也是根本不同的。庸俗唯物论把意识和物质混为一谈,把意识看成头脑“分泌”出来的特殊物质,正如肝脏分泌出来的胆汁一样。这种错误理论取消了哲学的基本问题,把唯物论作了极端的歪曲和庸俗化。它不了解,意识固然是人脑的产物,但意识本身并不是物质,而只是高度组织起来了的物质即人脑的机能,只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
唯物辩证法的这个看法,同形而上学的唯物论也有原则的区别。形而上学的唯物论虽然正确地主张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客观存在的反映,但是它们不了解由低级物质的低级反映形式到人类意识的辩证式的发展过程,尤其不了解社会实践对意识的产生和发展的决定作用。它们当中有些派别不了解意识仅仅是人的头脑所特有的机能,而错误地断言一切物质形态都有意识。例如斯宾诺莎就认为不仅人有意识、有机体有意识,而且连无机物也有意识。这就陷入了荒谬的“物活论”。显然,这样的看法在同唯心论或二元论作斗争的时候是软弱无力的。
注:
[1] 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303页。
[2]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页。
[3] 见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全集》第14卷,第80-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