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广西一航建设工程公司7·23高坠事故真相查明
今日(4月16日),本报从柳州市政府获悉,广西一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23事故真相已于近日查明。
2022年3月1日10时,柳州市鱼峰区政府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在广西沪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经核实,2021年7月23日9时30分左右,广西一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柳州市鱼峰区洛维工业集中区B-90-1号广西沪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园1#厂房外墙抹灰施工时,发生高处坠落,造成1人重伤。
事故发生单位广西一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22MA5N44TL6L,法定代表人:李某江。
据查,2021年7月23日7时30分左右,陈某才、陈某强、陈某国等人先后到达柳州市鱼峰区洛维工业集中区B-90-1号广西沪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工地,准备好施工用具后,从1#厂房二楼的窗户翻越到墙外的门式脚手架踏板上,开始从上往下对外墙进行抹灰施工。9时30分左右,陈某才从脚手架外侧攀爬到下一层踏板的过程中,不慎踩空,从约7米高坠落至地面受伤。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黄某金赶到现场,并拨打120,约10分钟左右,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对陈某才进行抢救后,送往广西脑科医院,入院诊断为创伤性脑干出血、创伤性脑血肿、大脑撕裂伤、创伤性大脑水肿、肋骨骨折、肺挫伤、腰椎骨折、胸椎骨折、颈椎多处骨折等,受伤程度为重伤。7月28日,伤者转院至柳州市人民医院。目前,伤者在广西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向项目经理蓝某泉报告了事故发生的情况,蓝某泉接到事故报告后,并未向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一直到2022年3月1日10时左右,鱼峰区政府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事故现场调查核实时,广西一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才提交了1份《事故报告》。
经查,广西一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在一天之内就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也未对陈某才等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未能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调查组建议给予广西一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此外,蓝某泉,作为广西沪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未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构成迟报。建议由鱼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本起事故的伤者陈某才,男,47岁,抹灰工。本次事故伤者住院医疗费、护理费已支出约42万元,伤者还在住院治疗,后续各项医疗等费用未明,双方还未达成赔偿协议。(文|中国基建报 韦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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