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消费主义和新穷人》
使命是一种特权——节选(有修改)
大家都知道,不同的工作给人带来的满足感差异很大,有些工作总是被追捧,被认为是富有满足感和成就感,其他的则被认为是苦差事。这些富有成就感的工作,更容易被认为是“有意义的”,即,从事这些工作的人也容易认为工作本身带有一种使命感,令他们感到骄傲、自豪。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站在工作伦理的角度上来讲,工作是为了维持生活并获取满足感,每个人都必须做一些他人认同的有价值的事情,并获得相应的回报,绝大多数人也可以通过工作实现上诉两个目标。在这个前提之下,严格的来说任何工作都是有价值的,没有那个低人一等,所有工作都能增加人的尊严,都同样服务于生活得体和精神救赎的事业。在这个方面,所有工作都是平等的。有少数幸运儿能够把职业作为真正的使命,并在自我实现时体验到引人入胜、令人沉醉的满足感,但这通常被认为是“职责完成的很好”的评价。这种评价对所有工作的执行者都是成立的,即使是哪些最卑微的、最没有吸引力的工作、工作伦理传达了一种平等的信息,他淡化了工作之间的差异,包括带来满足感的能力、带来的地位与声望的能力,以及能够提供的物资利益。
对工作的美学审视则截然不同,它强调的是区别,放大了差异,它把某些职业提升到引人入胜的程度,赋予其精致的“美学内涵”;其他的那些为了生计获取报酬的职业则根本没有价值。这些“高大上”的职业对其欣赏者有同等的素质要求——良好的品味、高尚的修养、独到的眼光和优秀的教育。其他工作则一律被认为是悲剧,一文不值。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人们心甘情愿、自由选择的标的。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从事的一类工作。前者是有趣的,而后者是无聊的,复杂的审美标准通过两个简明的价值判断体现出来,这种直率的、简明的态度,从侧面印证了美学已经取代伦理学,主导了工作的价值判断。如同进入“消费者社会”以来,消费取代了工作,把个人动机、社会整合和再生产链接在一起,在这个社会中,与其说经济增长取决于国家生产力,不如说取决于消费者的热情与活力,同这个社会中所有其他可以成为消费者标的、被消费者自由选择的事物一般,工作也必须是“有趣的”——多样化、令人兴奋、具有挑战性的,并且能不断带来崭新的体验。那些单调、重复、例行、缺乏冒险精神,没有挑战性的工作就是无聊的,既没有美学上的价值,更不可能具备使命感。很难想象一个成熟的“消费者”会自愿去从事这样的工作,除非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
工作的美学价值把工作与娱乐之间的界限抹去,把工作本身变成了最令人愉悦的娱乐。但本质上娱乐式工作是一种最令人羡慕的特权,那些有幸得到这种特权的人,一头扎进工作提供的那种强烈的感官享受和令人兴奋的体验当中,这些人7*24小时专注于工作的挑战,这些人并非是过去的奴隶,而是当下的幸运和成功精英,工作成为他们生活的核心,自我实现的方式,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所在,简而言之,具有使命感的工作,成为少数人的特权,成为精英阶层的标志,其他人只能敬畏的远观,艳羡,只能通过低俗的小说与电视剧来体验。此时,引诱与唤起欲望,这些在消费者社会当中无比有效的激励工具,此时也只能束之高阁,为了让那些已经皈依消费主义的人去从事那些经不起美学考验的岗位,必须人为地重新创设一种没有选择、迫不得已的、为基本的生存而奋斗的处境,只是这一次,没有了自我的满足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