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我的灵魂永不下跪》

整理书柜的时候和这本书再次相遇,相比于灵魂永不下跪这么慷慨激昂的中文标题,A Lesson Before Dying鸡汤味少很多。初中的时候翻来覆去看过好多遍,以至于故事脉络仍记忆犹新。不是说有多精彩,一来能买回家的书不多,二来是真的不理解。
这是一个关于生与死、罪与罚、黑与白、恩与爱、尊严与歧视的故事。20世纪40年代的路易斯安那州,21岁的黑人杰弗逊不幸卷入一桩小酒店枪击事件,三名当事人当场死亡。作为案发现场唯一的幸存者,他被白人指控蓄意谋杀并被判处死刑。
大学毕业后回归故里、执教当地于农场小学的格兰特•魏金斯不甘偏处一隅、碌碌无为的现状,去留无定,过着极度苦闷彷徨的日子。他的姨姥和杰弗逊的教母希望他探视身陷囹圄的杰弗逊,用他的智慧和人格重塑杰弗逊懵懂无知、自轻自贱的灵魂,为杰弗逊上临刑前的最后一堂课:要带着尊严与骄傲而死。
实际上就我读到的内容而言,杰弗逊没有那么无辜。他认识实施抢劫的两个黑人,在劫案当天受邀前往酒馆,诚然他对犯罪计划一无所知,可以说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但在枪击事件发生后,在两名黑人劫匪、白人酒馆老板倒在血泊中时,杰弗逊作为唯一目击者卷走了柜上的货款,并最终被捕。法庭上,白人律师以杰弗逊和猪没什么两样、不具备人类掌控行为的智慧为其作辩护,这样的辩词伤害了他的黑人亲友,为了让杰弗逊挺直胸膛走上电椅,引出了主线最后一课。
第一个困扰我的问题是“不幸卷入”。
杰弗逊量刑过重,但用无辜形容他,对陪审团的指责又过重了。坐在陪审团的椅子上,我们整理一下已知情况,三名黑人进入酒馆的目击证词→枪战→唯一的幸存者身上带着老板的钱款……法官不是上帝,判决杰弗逊见上帝情有可原。
在B站看过罗翔老师的一个视频,“轮奸还没轮到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他讲到判定从共同犯罪中解套是困难的,需要犯罪未遂、成功切断对共同犯罪的帮助等一系列条件。我没抢劫,别人把他打死了我只是捡钱,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有机会可以再了解。没想用本朝的剑斩外邦的人,只是好奇。
当然,在那个种族歧视严重的年代,主人公换成白人就不会量刑这么重;路易斯安那州刚刚引进电椅,陪审团内心过于蠢蠢欲动;在民权运动之前,黑人不能自救,没有法律程序上的公平正义。但不幸与无辜,只能用在那个酒馆老板身上。
第二个困惑是拯救灵魂。
教师格兰特作为家乡唯一上过大学的黑人,承担了教导杰弗逊的任务。杰弗逊自轻自贱,格兰特也是自怨自艾,怨恨自己仍受困于小城、怨恨自己每天教黑人小学生的课程不过是混日子、怨恨种族歧视仍然根深蒂固。然后两个人像所有的故事一样,从相互抵触到坦诚相对,最后杰弗逊大义凛然、慷慨赴死。
我强迫自己字斟句酌,依然没有动容,一度怀疑过自己。思考是有的, “朝闻道,夕死可矣”,不过人家强调的是如果能悟道,死了也甘愿。杰弗逊这边是,你今晚指定要死了,我们给你准备的道理你抓紧再看看。
教母、牧师、老师轮番上阵,亲情、宗教、教育层层递进,最终杰弗逊强打精神、靠自己的双脚走上刑场,如果入狱后的几天就能做到,那人生的前二十一年呢?
如今再回顾这部小说,我想也许被救赎的不是杰弗逊,而是这几位导师,杰弗逊回应了他们的期待,让他们有了精神支柱、有了对绝望处境发生改变的希望。
举起带着污点的旗帜终归是饮鸩止渴,相比于付出几代人艰辛的努力赢得尊重,以受害者自居控诉别人显然更轻松,最终陷入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