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我们所处环境都为绿水青山
觉拉乡科员 王君武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方式。7月17日至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城乡人居环境改善问题再做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就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对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了具体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开展此项工作时,仍有存在对此项工作抱迟疑态度的情况与“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的疑问。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其目的在于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早在1970年左右我国就已开始注重环境保护,并于1979年9月颁布我国第一部环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使我们日常所生活的环境日益变好,白色垃圾不再随处可见,江海河流变得纤尘不染,人们穿着也开始光鲜亮丽。这一切都透出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与作用性。在我们还在思考着为什么要做此项工作时,不妨转移方向看看印度等生活环境差的国家,河流污溃不堪,空气烟笼雾锁,垃圾左右可见,身上脏乱不已。和他们相比,我们的环境恍若仙境,而这也更加坚定了我们“为什么”去做的决心。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只要是有益于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的都要竭力去做。水源,生命之源,生命便是自此诞生,早在我国文化诞生之初就依河而建,长江黄河便是我们的母亲河;林田,养育生命,人民的衣食住行与此息息相关;垃圾,影响环境,随意的乱扔与处理不当,会导致恶劣的环境污染;卫生,影响着人的身体健康,“病从口入”便是老祖宗给出的实践依据。诸如以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所有内容,都是我们需要“做什么”的工作方向。 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在把握住需要“做什么”后,便可以明确“怎么做”的具体方向。对于江河林田,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严守土地红线,严防乱捕乱伐,要坚持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泽被后世”为目标,做好环境保护;对于日常生活环境,要落实做好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处理工作,积极为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作贡献;对于周边环境卫生,要积极落实做好公厕、道路、房前屋后等卫生清理,保证干净整洁,做好杂物、柴火、机械零件等物品的整齐整洁。同时,这项工作要积极发动群众,动员其思想,带动其行动,落实成果,并且做好效果巩固。 也许,当我们在此项工作上取得成绩后,当我们带着自己家人朋友生活在安逸舒适环境中时,一眼看向四方,鸟语花香,生机盎然,这又何尝不是在实现世外桃源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