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我自由的翅膀向着自由的天空继续前进》
之前看完新国辩再次激起了曾经我心中的两个有关形而上学的悖论:
“自由悖论”(以前我想到的东西“我们是否能自由选择?”其实也才发现早有先人比我更透彻,其实跟黑格尔想法一样,奈何本人能力有限,当下无法单靠自己举例细述,所以我直接摘抄通俗例子):
比如,某人拿了一根钓鱼竿出门。这时如果我问,此人将要去做什么? 你回答:他当然是去钓鱼了,否则他拿钓鱼竿做什么。
分析这个例子,他的核心思想是:正因为拿了钓鱼竿,所以就必须去钓鱼,否则要钓鱼竿何用?也就是说,所谓钓鱼竿,无论它做的多么精美,多么符合钓鱼的力学原理,多么高端上档次,说到底,它原本无非只是个杆子,它的“钓鱼”的属性,是被我附加给它的,我拿着它去钓鱼,它才是钓鱼竿,我若不拿着它钓鱼,它就不是钓鱼竿。所以我拿着钓鱼竿出门,我却绝非就是一定去钓鱼的,我想干就干嘛,我的未来不受到“钓鱼竿”的限制。但是你说,既然你拿着“钓鱼竿”,你就一定是去钓鱼的,否则你干嘛拿着“钓鱼”用的杆子呢? 也就是说,正因为我拿了“钓鱼竿”,我就一定要去钓鱼,我的未来,我的选择,都被“钓鱼竿”所决定了。我一旦拿起“钓鱼竿”,则“钓鱼竿”用于钓鱼的这一目的,就决定了我的未来。可以看到,这完全是本末倒置,原本“钓鱼”这一目的是我赋予“杆子”的,是我决定物的目的而非物决定我的目的;但在后面的例子中,钓鱼竿之用于钓鱼的目的脱离了我,它反倒变成超越我的,独立的、客观的东西,在这个超越我,独立于我的目的的作用下,物(钓鱼竿)的目的决定我的目的。物(钓鱼竿)的目的是被限制死的,而人的目的则是活的,如果是人决定物的目的,则人是活的,物也是活的;但如果物的目的决定人的目的,则人的目的是死的,物的目的也是死的。我被原本工具的目的给限制了,于是我不再有自由,我变成了工具......
奴隶主对奴隶说,你们为我卖苦卖命,你们死后可以进天堂享受自由;农奴主可以对农奴说,你们卖苦卖命,不但现在你们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过得舒服些,享受一些物质上的自由,你们也会因为努力的工作被上帝赏赐,死后可以进天堂享受自由;资本家可以对工人说,你们卖苦卖命,你们这辈子就可以获得足够多的收入,很快会获得生活的自由。所以,所有的制度,过去的,现在的,以及未来的,都是自由为了实现自身而使用的手段,是自由的异化。自由一旦使用了某种制度,制度就创造出一个逻辑闭环的扭曲现实:工人以为,越多的工人干得越多,越能更快地实现现世的人生自由,但现实情况是,越多的工人干得越多,越会造成一个结果,即他们失业的可能性越大(生产的相对过剩造成失业,失业进一步造成相对过剩),于是他们越没有实现现世自由的可能。
也就是说,自由想要实现自由自己,它所要战胜的最强大敌人就是自由自身,自由自己就是自己最大的阻碍,这就是“自由悖论”。只能以辩证的方法来解决自由悖论。
“集合悖论”(这个的数学专业讲解我觉得也很复杂,各种晦涩的词汇,通俗易懂本质的例子就是“理发师悖论”,为了方便理解我也不使用数学集合用语):
理发师悖论的内容是,很早以前的一个村庄里,只有一个理发师,他规定只给而且一定给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他该不该给自己理发?”
如果他给自己理发,那它就是给自己理发的人,按道理他就不应该给自己理发,可是如果他不给自己理发,那他就属于不给自己理发的人,所以他就应该要给自己理发。
其实在我看来这两个悖论(其实还有如说谎者悖论以及我不知道的等)有些异曲同工,都是形而上学的讨论,与此同时也希望各位也能够用辩证法看待,我不知道的东西也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我也会为了自己的信仰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