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词典】音乐

音乐(Music)
音乐是一种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艺术,是人类重要的交流和表达方式。人类学在对音乐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形成两种对音乐的看法。首先,音乐可以界定为一种交流的实践方式,它通过音高、音长、音色及音量等方面将声音组织在一起。这种界定比较宽泛,涵盖了广义的声音,不仅仅是人类的,自然界的所有声音也考虑在内,使其声音在高度结构化的交流与表现体系中进行社会化分析。持第二种观点的人类学家则寻找覆盖大致相同地域环境体验的本土化术语。这种方法根植于一些讨
论社会、文化世界的分析,它揭示了涉及表演与社会文化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得人们以“音乐”实践的不同方式去观察,这种方式包括了在他者社会、文化实践中的再生产或变革,而非强加一个异质的、不恰当的分析框架。
从人类学视角研究音乐,关注音乐作为与社会、文化现象相关的所有因素,这样的研究形成了音乐人类学和民族音乐学。此外,针对如何将音乐研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与音乐中的声音进行整合的问题,学者们形成了一系列范式、理论及方法论,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点共识:
第一,音乐是文化和社会进程的中介。我们都知道,五线谱、工尺是记录音乐的符号,曲式调性是建构音乐的手段,乐器、乐声或音响是音乐的介质。然而这些要素都并非音乐的内核,音乐真正的源泉是人和文化。只有文化才能解释为什么不同的地域、时期产生了不同的音乐。这也就是音乐人类学家梅里亚姆(Alan P. Merriam)所言的“文化中的音乐”。
第二,音乐是话语和音乐意义的本质。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促成了社会科学的“解释学转向”,也影响了音乐人类学。音乐的意义不再被看作其声音结构的固有化,音乐材料仅仅处于音乐行动体验之中,音乐的“文本”一定是“可读的”。 音乐学界从结构的分析转向对音乐作为话语的解释。
第三,音乐与认同。音乐人类学关注音乐与认同的关系,特别是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种族主义、殖民主义等的联系。此外,这类研究还涉及身份认同,开始强调沟通性别认同及构建诸多认同中音乐发挥的作用。
第四,音乐与现代性。这类研究探讨现代音乐场所,如剧院、工作室、商场等,以及流行音乐在当今商品化、全球化的环境下如何被生产、消费,音乐如何承载政治话语在大众传媒的影响下形塑人们的思想观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