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法理学-03-法的演进


03-法的演进
法的起源与历史类型
法的产生
法产生的主要标志
国家的产生
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
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个别调整到一般规范调整再到法的调整
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
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浑然一体到相对独立
法的历史类型
法的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
封建制法
资本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
注意
有什么类型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类型的法
法的继承
关键是同一空间的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
国际法不能被继承
法的移植 = 抄
关键是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
对象:外国法、国籍法律、国际惯例
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
法系
划分标准:历史传统 + 外在形式
大陆法系
= 成文法系、罗马法系
法律分类:公法和私法
法的渊源:以制定法为主
英美法系
= 判例法系、普通法系
法律分类:普通法与衡平法
法的渊源:制定法、判例法并重
法的传统、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
法律意识
相对稳定
可能先于法律制度而存在,也可能滞后于法律制度的发展
法律文化
法的现代化
标志
法与道德相分离
法成为形式法
形式合法
对自由、平等等现代价值的维护
保障人权
平等
自由
法具有形式合理性
= 要求法律既是可知的,又是可行的
可知的:法律具有一般性、公开性、不溯及既往、确定性
可行的:法律具有稳定性、不强人所难、同一性、官方的行为与法律保持一致
类型
内发型
自发的
渐进的
自下而上
外源型
被动的
依附性
反复性
自上而下
中国法的现代化(清末修律)
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
从模仿大陆法系到建立中国特色的法制
立法主导型
制度变革在前,观念变革在后
法治理论
法制
法律制度的总称
法治
良法之治(价值判断)
法律本身是良法
所有的人都遵守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