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主义】作为信仰的命定论(1-2-4-1)——如何用哲学理解祥林嫂?

神学上的命定论(Theological Fatalism),代表人物:祥林嫂。
场域论(1):圣典/神圣秩序/圣典化的世界/“命”
本体论(2):挣扎(无力、干着急)vs“命”(决定一切);例子:祥林嫂、落后山村的被男权压迫的妇女(自我驯服,压抑自己,痛苦中的快感,木讷,火熄灭了)
认识论(4):无自由意志(不是敞开,是弃守)
目的论(1):命定,循环,因果决定
对他们来说,泥塑的比活着的亲,木头的比砖头的亲,因为他们对大他者去人格化,有一种反偶像崇拜的“恋物癖”(不是恋物癖,因为没有把物人格化)。拜的原因不是求利,只求不痛苦、缓解痛苦。去癔症化的倒错(极致的倒错,无法癔症)。接近于无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