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做好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通知,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相关规定,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
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