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10.15 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15、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
脑力劳动指以消耗脑力为主的劳动,如管理国家事务、组织生产,以及从事政治、文化和科学研究等活动。体力劳动指主要靠体力进行的生产劳动。劳动本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结合。但是,从原始公社制向奴隶制过渡的过程中,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和社会划分为阶级,脑力劳动逐步从体力劳动中分离出来,并发展到对抗的对立状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是劳动生产力发展又不甚发展的历史产物。人类劳动有了一些剩余产品以后,才有可能使一部分人脱离体力劳动,而专门从事管理国家以及科学文化活动的脑力劳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这种分离有利于生产力和科学文化的发展,在历史上是个进步。但在阶级社会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体现着阶级对立关系,剥削阶级鄙视体力劳动,垄断科学文化,使其成为剥削、奴役体力劳动者一种特权,而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劳动人民则陷于受愚昧的境地。
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劳动也从被鄙视变成光荣豪迈的事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虽然还存在着差别,但已不再体现为阶级对立关系,而只体现社会分工的不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脑力劳动者是劳动人民的一部分。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传统,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不会在短期内消失。随着生产和科学文化的发展,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将要日益缩小;在劳动过程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将会有机地结合起来。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将完全消失,那时“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i]
注:
[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