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篇【适可而止】

上一篇我们讲到,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努力,在新的环境中,发展壮大了自己,又会出现什么新的问题呢?
大家都听过李白著名的诗句“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句诗说的并不是李白自己,而是使用典故的。说的是春秋时期著名大商人陶朱公。他做生意,一旦财富积累到千金,就散给自己的亲戚朋友,然后再重头做起。人们不禁感到不解,陶朱公为什么这样做呢?这还得从陶朱公的另一个身份说起。
陶朱公,本名范蠡,楚国宛县(今河南南阳)人。宛县县令文种,听说范蠡的名声,就去拜访他。结果二人一见如故,成为莫逆之交。后来,二人一起投奔越国,共同辅佐越王勾践,成为著名的越国大夫。
公元前494年,吴越两国发生战争。吴王夫差大破越军,越王勾践被围困在会稽山。文种建议,与吴国夫差求和。吴王答应越王请和的要求,勾践兑现承诺,带着妻子入吴为奴,范蠡陪伴越王到吴国为人质,文种国内主持国政。范蠡用计取得吴王信任,使勾践顺利归国。
越王归国后,在范蠡和文种的辅佐之下,勾践卧薪尝胆,图强雪耻。经过十余年努力,越国终于转弱为强。公元前479年,吴王夫差率精兵北赴黄池会盟诸侯,留太子与老弱守国。在范蠡建议下,勾践发奇兵伐吴,袭破吴都(今江苏苏州)。公元前473年,终于灭吴兴越。
辅佐越王灭了吴国,范蠡和文种可以说是功成名就了。范蠡激流勇退,乘舟走海路到达齐国,住在海边,围海煮盐,捕鱼养殖。经过苦心经营,终于家产达数十万,名声远扬。这时,齐国人发现了他的才能,请他出任齐相三年。范蠡认为:“治家能置千金之产,做官能至卿相之位,这已达到极限了,长期享受这样的荣华,是不吉利的。”于是,他归还相印,散尽家财,赠送亲友和乡邻,又悄悄离开了海滨,到陶地定居,重新经商,又拥资产千万,成了远近闻名的陶朱公。经商十九年,三次家产达到千金,三次都散给贫困的乡亲和亲戚。
可是,与范蠡同时辅佐越王勾践的文种,功成名就时没有及时的急流勇退,结果被勾践所杀。那么,勾践为什么要杀文种呢?据史书记载,范蠡离开越国到了齐国之后,给文种写了一封信。范蠡在信中说:“天上的鸟被猎杀完了,再好的弓箭也要收藏起来;野地里的兔子都死了,再忠诚的狗也要杀着吃肉了。先生你已经功成名就,为什么还不离开呢?”文种读了范蠡的信之后,就说自己病了不再上朝。这个时候,有人趁机向越王进谗言说,文种要造反。越王于是赐文种一柄宝剑,并且带话给文种:“先生你教给我征伐吴国有九种方法,我只用了其中的三种就灭了吴国,还有六种方法在先生手里,先生你还是将这六种方法教给先王试一试吧。”文种只好用越王赐的宝剑自杀了。
范蠡和文种的故事告诉后人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一定要见好就收,适可而止,急流勇退,切不可贪恋权力和财富,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会给自己带来风险甚至杀身之祸的。
可是,当一个人取得成就之后,无论是否炫耀,都会产生社会影响,引起人们的关注。对于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呢?我们下篇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