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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感天动地窦娥冤》(关汉卿)

2021-10-30 08:25 作者:小僧の神様  | 我要投稿

一、情节脉络

1、以童养媳窦娥的遭际为主线:七岁时,被父亲(窦天章)给了高利贷主蔡婆以抵押债款,婆媳关系倒也相安;十三年后,见证了从赛卢医阴谋中拯救下蔡婆的张驴儿父子对娘儿俩更有肉身占有的图谋,张驴儿从赛卢医处配药欲毒死蔡婆,不料毒死其父,窦娥宁要“官休”不要“私休”,后昏官桃杌参与了联合戕害,窦娥不忍婆婆同受官非之苦,认罪在身;一通牢骚说尽,三桩誓愿发下,窦娥冤死;窦娥阴魂衔恨不散,在三年后找到已经身为楚州父母官的生父诉说全部冤情,最终得到了道义和法理上的胜利。

2、以儒生窦天章的沉浮为副线:十六年前,因偿还不起高利贷以女儿相抵,而自顾赴京应举不暇;三年前,“自到京师,一举及第,官拜参知政事”,后因为官清廉刚正被圣上委任为“两淮提刑肃政廉访使”,有先斩后奏、生杀予夺之权;自从来到楚州故乡,一则寻不着小女端云(窦娥初名)和蔡婆所在,二则发觉当地“三年不雨”,三则在睡梦中得到女儿魂魄的控诉与嘱托,后“将文卷重行改正”,涉案人员各有所归,一切还于公道。

二、若干思考

1、有人说《窦娥冤》的底本是“东海孝妇”的故事,依据至少有二:其一,情节模式基本吻合(诬告→誓愿→冤死→洗冤)。其二,中心人物构式基本吻合(婆媳+诬告者+昏官+廉官)。另外,这和文化认同也不无关系,最早《汉书·列女传》中提及“东海孝妇”,是专说以此为名的“孝”文化,后长期传于民间,地域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苏北一带,包括连云港、淮安等地,晚近时期又在地方志和相关文献中继续深化了各地的文化烙印,如《海州直隶志》、《云台导游诗钞》。不过,关汉卿本人却在剧中暗示道“也只为东海曾经孝妇冤,如今轮到你山阳县”,说明只是同一类事件,而非只是线性上具有同源关系的事件;基于后者的历时书写和隔代改编,往往出历史剧,比如《赵氏孤儿》《哭存孝》《鲁斋郎》等等,这对折射当代的真善美或者假恶丑来说有所间隔,所谓“托古喻今”的色彩更浓重一些。前者则出具备更广阔意义的社会问题剧,《窦娥冤》便是一部典中典的社会问题题材的悲剧,因此,剧本所传达给世人的普世价值观已经不止是“孝”不“孝”的传统儒家伦理观(何况旧传统根深蒂固,剧中处处有之,窦娥冤从生“孝”到死,身上也有十足的“孝妇”气,“三四等人”总是不以为怪的),而是代为发出一些比较先进于时代的呼声:①从天人感应角度,须知“想人心不可欺,冤枉事天地知”、“天公不可期,人心不可怜”才是常态,所谓悲剧,初看似命运使然,其实往往是人性沦丧的产物,一旦认清这点,至少大可以在心态上化被动为主动,去争取道义上反抗用强者的胜利;②从司法诉讼角度,上有判决的荒唐所以草菅人命,下有话语无权的百姓只能含冤伏法,毕竟,本剧真正的题目是“秉鉴持衡廉访法”,与窦天章的断狱直接切合,同时呼应着剧名“感天动地窦娥冤”;③从男女平权角度,一方面批评蔡婆这种“妇人家直恁的无仁义,多淫奔,少志气”,有点像《哈姆莱特》中的乔特鲁德一样晚节不保,完全在疗孤独的情欲中迷失了自我的判断,另一方面又作自我的解剖,“兀的不是俺没丈夫的妇女下场头”、“劝普天下前婚后嫁婆娘每(们),都看取我这般傍州例”,在固守寡妇守孝之节的同时隐含着对它的否定、消解,但她要为天下先喋血,“孝妇”的崇高性人设还在,但做的是一个反向的示范,有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伟大孤独感。

2、“孝妇”之外,“童养媳”是另一个值得醉心的论题。什么是“童养媳”,来龙去脉如何?

“童养媳”的雏形是周代所实行的媵制,其中夫人之妹与侄女往往年尚幼即随同出嫁;秦汉以后,帝王每选贵戚之幼女进宫,成年后为帝王妃嫔,或赐予子弟为妻妾,皆为童养媳的一种表现。今天一般所谓“童养媳”的名称,起于宋代。元、明、清时,养媳从帝王家普及于社会,小地主或平民,往往花少许钱财买来,以节省聘礼。由于女家贫寒,养媳年幼,多有遭受虐待者。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老身蔡婆婆......不幸夫主亡逝已过,止有一个孩儿,年长八岁......这里一个窦秀才,从去年问我借了二十两银子,如今本利该银四十两,我数次索取,那窦秀才只说贫难,没有还我。他有一个女儿今年七岁,生得可喜,长得可爱,我有心看上他,与我家做个媳妇,就准了这四十两银子,岂不两得其便?”于是年幼的窦娥,即因其父父债,而入蔡婆婆家为养媳妇。

宋元之际最负盛名的“童养媳”大概是棉纺织家黄道婆了,然后经过文人加工,我们看到普天下多少“窦娥”也不幸得到了这样的名头,或者可以说黄道婆在“童养媳”身份上是窦娥中的一员。其实不难看出,似乎从这个时期开始,与“童养媳”现象相伴而盛行开来的还有一件事:普通人中的贫富差距扩大了(还记得“机户出资,机工出力”么?宋元时期棉纺织业的技术革新,和英国18世纪棉纺织业的技术革新类似,前提是先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者关系的雏形,出现了不安于土地而拥有产业和安于土地但丧失土地的两拨人)。原本除了帝王将相、贪官污吏,重农抑商的环境下大家耕织自足而已;后来不知怎地,时代变了,一部分小民“舍本逐末”,暴发了横财(当然,蔡婆纯系好命,夫家钱多贾善死的早,于是做了放高利贷的富婆,如果全然散财济世,加上形象本就相对良善,其实和“圣母”欧也妮·葛朗台也相差无几了),另一部分小民在人地矛盾和阶级矛盾面前日渐困窘,一旦地无所产出,人无以生计,不得不卖儿卖女了,这里的“儿女”一般偏义在后者。台剧《辗转红莲》里面讲了两代“童养媳”的曲折人生,发生在至今并不算遥远的日殖台湾时期。

3、关于窦娥临刑前的“三桩誓愿”

《汉书·列女传》中记载的“东海孝妇”,临刑前并无发誓,异样天象是死后出现的:

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

这似乎与窦娥的第三桩誓愿对上了。剩余一桩则在故事最后的赞补中以他人之口代为言说: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标,又缘幡而下云。

不得不说,这一桩仅仅从表达形式看较之上一桩更不可信,充盈着民间故事在口耳相传之余的虚构性想象。其实客观现象再离谱再不可信,倒也不打紧,大可以归之于认知水平的不足,但值得深思的是:人对自己所相信的是保有永垂不朽的信仰还是昙花刹那的念头?

再看,汉乐府中有一篇《上邪》,敦煌词中有一首《菩萨蛮》: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上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这些似乎是赋给“爱情价最高”的,所以搬出造物主来抒情,料想是集体创作文心妥协之故吧。后代复写“爱情”该如何颠破不可信“誓言”加上的紧箍魔咒呢?我想到了徐再思的《折桂令》: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 

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 证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文人独立创作的好处就在于不需要对天抢地发誓,“天、地、人”从来都是集体抽象出来的客观对应物,只当絮絮耳语那样单说给一个假想的情人或读者, 虽无横向伟力,岂非纵向深邃?

“爱情”到底只是小传统,帮衬大传统而显示其存在价值的。如果往更为蛮荒的岁月从头算起,《山海经》中记录的那些神话故事又如何不属于“不可信”的一部分信仰呢?一直到《西游记》《封神演义》之类的神魔小说出炉,再生型神话在已经觉醒的民间继续教文人做梦,所梦的又如何不属于“不可信”而指归真实的一部分信仰呢?3000年来,西方也从《奥德修纪》到《尤利西斯》经历了一场类似的诡谲嬗变,不论到20世纪以后,什么实在的、“可信的”统统沦丧了,那些“不可信的”却仍旧有其存在的魅力,至于人类的未来所信的建立,也决计要念兹在兹的。

4、王国维评价《窦娥冤》“一空依傍,自铸伟词,而其言曲尽人情,字字本色,故当为元人第一”“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宋元戏曲史》)何谓“世界大悲剧”?“世界”者,我认为必不限于西方,古代中国、古典印度、日本诸国有与焉。若真论及狭义上的“悲剧”,恐怕只合乎西学的主意。因此,从兼顾东方的传统来看,“大悲剧”又不妨视为“大悲之剧”,相当于近人所谓“苦情戏”(诚然,不可否认,与严格意义上的“悲剧”在结构和内容安排上是有所交叉的,这里主要就文化传统或者风格特征而论),其同类者“四大古典爱情悲剧”之民间戏是也,其反对者鲁迅所谓明清间文人所制”瞒与骗的文学“是也。


三、参考文献

1、徐子方. 关汉卿研究[M]. 天津人民出版社,2018.

2、关汉卿. 窦娥冤 关汉卿选集[M].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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