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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记记1《理性的病理学 批判理论的历史与当前》

2023-01-28 12:42 作者:江月下-eki  | 我要投稿



我认为由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提出的理论的一个核心缺陷是,他们过于强烈地被如下观念所主导,即所有主体无论其群体归属任何都毫无反抗地被编入资本主义的社会体系中......现在我想借助福柯的权力分析来证明阿多诺和霍克海默的批判理论的欠缺,也就是表明后者恰恰缺乏一种社会冲突性和持续争辩性的观念,而这却处于前者理论的中心;接下来的第二部,在一中反向运动的过程中,聊天关于福柯的诸多分析,如下这点被展示出来,即它们没有对关于 这种冲突和争端在一个社会中到底是由什么推动的 这个问题做出适当解释,因为这样就需要提及社会底层的规范性期待——正如前面提到的布尔迪厄、森内特和当代文化研究中心非常丰富地将其主题化的那样。

我已经清楚,社会只能被适当地理解为诸多接力争取尊重和地位的群体之间那种受限于时间的妥协“凝聚”为制度的结果,而我还不清楚的则是,这种冲突或斗争在概念上如何能够被适当地“拼写”出来。

在《权力的批判》中我试图分三步表明:(1)阿多诺和霍克海默的早期批判理论没有充分考虑到社会冲突(包括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持续存在;(2)而福柯则相反,他不无道理地将这样的冲突视为任何社会秩序的“永久的”基础,但他未能真正地提供其规范性的动力源;(3)最后,哈贝马斯尽管正确地分析了所有社会整合的规范性约束,即他探究了日常行为中对尊重的交往性期待的交互性,但是缺忽视了这个领域中相应规范的持续不断的争议性。在研究的结尾处,我指出了有必要从冲突的道德根源去对相互交往的规范性进行更详细的研究。

因此,社会冲突在核心处总是展现为一种为了社会承认的斗争。借助对青年黑格尔的回溯,推导出相应的结论

  (总序 vi、vii、vii)

他们一方面努力用现存社会自身宣告和制度化的规范来衡量这个社会,以能够用内在批判的方式将这样一种社会状态描述为与那些规范相矛盾的非公正性;同时,在这种“内在批判”之外,也存在着完全不同的努力,不是讲社会关系简单地作为不公正的社会关系来批判,而是将其作为我们整个生活形式的过失来把握。(xv)

 


(一)理性的病理学——论批判理论的思想遗产

【历史的追溯、整全的理性与普遍性的个人实现】

这些表述总是在规范上预设了社会关系的完好状态,即这些关系将保证所有成员都有成功的自我实现的机会......上述提到的所有作者都是从如下这点出发的,即社会的否定性状态的成因,必须在社会理性的亏损中来发现;他们坚持认为,病理学关系与社会合理性状况之间存在内在关联,这种关联解释了他们对于实现理性的历史过程的兴趣。

 

批判理论预设了一个规范上理想的社会,这个社会是不能与自由主义传统的个人主义前提相容的;相反,指向合作的自我实现观念的取向所包含的是,当主体不能获得一种成功的社会生活时,他们就不会承认关涉价值的信念的共同核心,这些价值是隐藏在他们各自的个体利益背后的。(30)

 

批判理论与自由主义的区别:自我实现的普遍性,即要求在“共同体”的共同善下实现个人。

与社群主义的区别:这种普遍性与理性是关联的,看到个体的自我实现同一种共同时间的预设紧密相关,并且这种实践只能是实现理性的结果。普遍性服从于合理奠基的标准;向解放性合作实践的转向,不应当源自情感的约束,不应当源自从属或一致的感觉,而应当源自合理洞见。批判理论家将一种合作语境的建立看作是社会合理性的功能的实现,而不是将与一种具有支配地位的价值的联系,看作是这种功能自身的目的。

 

由于在社会不公与否定反映的缺失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因果关系(因为要让读者明白他们在社会条件的真实特征这一点上受骗),所以在批判理论中,规范性批判必须以一种历史解释要素:合力普遍性的失败构成了当代的社会病理学,这种失败的原因必须通过理性畸变的历史过程来解释,同时,这一过程也使得社会不公的非主题化变得可以理解。(33)

 

在将韦伯与马克思融为一体的过程中,法兰克福学派的成员们达成了这样一个共同信念,即人的理性潜能在一个历史学习过程中展开了,在这个过程中,问题的合理解决不可避免地与围绕知识的垄断化展开的冲突交织在一起:虽然主体通过不断改善他们的行为知识来应对每一新阶段上的自然和社会组织所不断提出的客观挑战,但是,这种知识太深地卷入了围绕权力与统治的社会冲突,以至于他总是之后又在排除某些特定群体之后,才能获得其在制度中的持久形态。(34)【启蒙辩证法】

 

但是,批判理论中的共同之处还不止这一点。它的核心代表们所共享的,不仅仅是将资本主义诊断为受阻的或被扭曲的合理性的一系列社会关系这一形式性图式,而且还有关于恰当的治疗方法的观念:有助于克服社会病理学的力量应当源于这样一种理性,它的实现恰恰被资本主义的社会组织形式阻碍了。

 


(二)谱系学条件下的重构性社会批判——论法兰克福学派中的“批判观念”

【基于沃尔泽的分类模式,试图通过借用尼采谱系学与黑格尔左派对批判理论进行分析】

只有一种与背景相结合着的“弱”社会批判形式才呈现出一种在哲学和政治上都合法的计划,而任何超越于背景功德“强”社会批判类型则不得不带来家长制甚至暴政的危险。(48)

 

前面提到的几位作家试图将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人》或者《启蒙辩证法》阐释为一种在社会上变得毫无地位的强社会批判的范例,因此他们频繁地涉及了这个传统的代表人物;不仅如此,更为严重的情况是这样,即这一学派的许多著作事实上都给人以这样一个印象:要远离当前社会的体制秩序,以至于他们的批判在规范性方面孤立无援,从而必然距陷入一种总体华的意识形态嫌疑只有一步之遥。(48)

 

霍耐特基于沃尔泽的创新:1只有将尼采谱系学纳入,才能对批判理论进行充分比较2在这个背景下,由于黑格尔左派传统,法兰克福学派走上了内在性的阐释的重构道路3由于对尼采谱系学的包容,在处理国家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一种元批判被嵌入重构纲领中。

 

 

沃尔泽:社会批判的各种模式通过以下方式可以得到衡量,即他们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获得其规范和原则的。“启示”、“发明”与“阐释”

1“启示”基于某种宗教或认知上的明证性的经验,进入到现实社会难以接近的有普遍约束力的价值的领域。为各种理想、原则给出哲学史背景,从理想、原则出发批判社会状态。

2“发明”以一种普遍有效的运作的设计为出发点,这种运作的实施会导向证成的规范。霍耐特称之为“建构”

罗尔斯的正义论。在一种理想的初始状态下,一系列具有普遍赞同性的原理被证明了,接着这些原理被运用于对社会的批判。

3“阐释”强调对一种预先给予的价值的创造性开拓的解释学维度。在对被固定在既定社会中的社会实践中的道德规范进行重构的道路上,获得社会批判的规范性基础。霍耐特称之为“重构”。

只有在既定社会中获得其形态的原则或理想,才被视为一种社会批判的合法性资源。

霍耐特的补充:

4谱系学的方法:历史地证明,社会秩序决定性的理想和规范在何种程度上已被(或者必然将会)培育成了一种规训和压迫实践的合法化。需要证明,一般的社会规训或政治压迫为何为呈现一种道德上的恶——寄生的批判,因为其依存于一种(它自身不能给出的规范性证明的)前提。

 

 

重构的方法总是要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即它从自身出发,不可能证明本文化中作为参照点的诸多理想在规范性上是值得捍卫的,需要补充,为何本文化中培育出的理想会拥有规范上的有效性。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模式:

i沃尔泽版本,信赖解释学的阐释,意图在任何人类文化中到一个人们总是能够与之建立联系的交互性规范的道德最低限度。

ii批判理论的版本,利用一种理性的概念,这个概念被认为能够为 内在培育出的理想在规范上的有效性 奠基。由于规范性理想扮演着社会理性的化身,因而提供了一种得到论证的批判的参照点。一旦能够表明,现在的理想体现了理性现实化过程中的一个进步,那么就可以得出一个得到证明的、用来批判既定社会秩序的尺度。

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模式即使不是预设了一种历史哲学,也是预设了人类合理性的一种定向发展的概念。

国家社会主义统治体系的建立表明,在这同一种理想的社会有效性之下,也可能发展出一种社会实践,其偏离这些理想最初的道德意义已经非常遥远。规范性原则是作为理想预先存在于社会现实的,但另一方面它也呈现为社会合理性的化身,然而这预设了这些原则拥有一种固定功德内涵以至于不会受到实践误用的影响。但这收到了批判理论的怀疑,规范性理想和原则的意义内涵被证明要比其在最初的批判纲领中看起来那样要不确定得多。——由此,批判理论发生了尼采谱系学的转向。

任何一个社会合理化过程的前提下进行一种社会内在批判的努力,都包含着研究道德规范的实际的运用语境的谱系学计划;因为离开这样一种历史性检查的附加环节,批判就不能保证,被其培育出的理想在社会事件中是否还拥有最初曾经作为其标志的规范性含义。(57)


附:霍耐特似乎特别看重《最低限度的道德》一文,很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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