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伦敦条约后美海军对巡洋舰的讨论

伦敦条约限制了巡洋舰单舰吨位和主炮口径,但是没有限制总吨位。对于总委员会来说,新的条约恢复了美国巡洋舰队规模的问题讨论。委员会对于公开表态非常谨慎,因为它害怕国会借此限制未预见的扩张。可以预料到,在条约背景和当时的孤立主义环境中,巡洋舰设计将以控制排水量为第一要务。
持续研究表明,越大的船每吨战斗力越大——每吨花费最少。“亚特兰大”级巡洋舰是一个例外;它是8000吨条约限制的产物。即使只有8000吨,他们仍想设计一种“全能巡洋舰”,发挥小号“布鲁克林”级的作用。在那时,一种新式6英寸高平两用炮被寄予厚望,将使这个设计成为吨位限制下的一种有效妥协。但是,这种炮塔被证明难以研制,在吨位限制内也造不出令人满意的搭载6英寸和5英寸火炮的巡洋舰。相反,更新的,将建造只装备两用炮的6000吨巡洋舰。很容易就能认识到它的价值。
口径之争
6英寸高平两用火炮能使“布鲁克林”级上装备的混合口径火炮消失。搭载口径只差1英寸的火炮的巡洋舰总有差距(尽管在实力上差挺多);5/38火炮也促使军械局雄心勃勃地研制新火炮。早在1936年就被提出的新火炮主导了相当多的讨论,最终导向了“亚特兰大”级和原始的,流产的“克利夫兰”级设计。他们设想了三联装6/47火炮的炮座空间。尽管每个炮塔都比现存的重,但是移除的5英寸炮塔能减轻净重,然后他们对比了四座双联装炮塔和三座三联装的方案。


6/47两用炮将以5/38两用炮一半的速率开火,但是它的炮弹有两倍重。因为有更快的炮口初速,它的炮弹只要花费四分之三的时间就能抵达目标处,这使预测敌机方向上的不可避免的误差可以被接受,尤其是远距离上。但是,远距离火炮防空的价值仍有一些问题。1937年重型防空炮被认为只能对水平轰炸机有效,它在飞向投弹点时有稳定的速度和航向。在稳定之前,飞机的方向很难预测,让重型防空炮精确瞄准。分析表明,在5英寸防空炮射程内飞机会稳定飞行,更轻的防空炮能开火更多次。所以可以得出结论,6英寸防空炮的射程大于有效火控距离。
在水面作战中,雷达出现之前的时代,射程取决于炮弹落点水柱能被观测到的最大距离:6英寸大约是15000码,5英寸12000码。其次主要是目标的状态。比如,5英寸炮射击装甲目标效能更低,但是两种火炮都能在敌方驱逐舰有效射程外摧毁它们。因此,有着更大投射量的混合口径,将比只装备6英寸高平两用炮的有更可观的优势。总的来说,单一口径火炮将简化火控;但是也有人说,复杂的电驱动高平两用炮在战斗中将比火控设备更容易出故障。简化的好处甚至会被抵消。简化的好处甚至会被抵消。一艘舰队巡洋舰可能同时向多个目标开火,比如飞机和水面目标,这时混合巡洋舰更多的指挥仪数量就成了优势。一份1939年7月的海军战争学院论文表面,6英寸47倍径两用炮对空投射量更大,但是混合火炮在对海时的各种情形都更大,尤其是17000码内“以及分别射击海空目标时”。

之后的论文提出的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至少在理论上6英寸炮要支援登陆作战,应该拥有60度仰角,似乎可以用来防空。
通过更有效的引信设定,6英寸炮弹更好的可见性和杀伤半径将弥补它的缺点。对空搜索雷达和近炸引信的应用都支持了这一点。不难想到6英寸高平炮将由巡洋舰搭载。然而,1937-37年该炮还未完成研发;它肯定不能应用于1939年的巡洋舰上——或者说,它将在1940-41年才能完成。它是一次关于中型巡洋舰讨论的主基调,它们被订购了2艘。因此在1937年9月完成了设计案,并订购了两艘船的主炮;1939年9月它们全被取消,只留下一个炮座。
众口难调
自从“奥马哈”级以来,美国海军没有建造过一级中型巡洋舰。一艘这样的船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都不清楚。在1936年5月,就在签到伦敦条约的时候,海军部长询问总委员会未来巡洋舰建造计划。7月,委员会向海军将官们分发了问卷,包括作战部长、美国舰队总司令、海军战争学院主席。
理论上基本的美国巡洋舰政策记载于总委员会海军政策文件中,最终版本在1933年提出。它指出,“为了决战的巡洋舰建造最为重要。维持制海权,保护美国利益以及公海、近岸商业航线的巡洋舰居于次位。”
战争计划部门强调了舰队屏护。它指出最小的部队单位吨位有最大的灵活性。此外,它认为6英寸巡洋舰在保护战列线反雷击,支援登陆行动,射击上浮的潜艇以及对空(如果建造了6英寸两用巡洋舰)方面比8英寸重巡洋舰更优秀。它相信6英寸巡洋舰将搭载两用主炮。

战争计划部门想要47艘6英寸巡洋舰,它们 “最小的总战斗力应该和橙色计划中的所有小于8英寸的巡洋舰、驱逐领舰和大于1000吨驱逐舰之和持平,十艘的总战斗力在执行控制职能时应该和10艘‘奥马哈’级持平……”
舰队训练部门也强调了战列线对巡洋舰的需求:舰队屏护,包括对抗空中和水面监视,战列线侧翼反雷击时的“内讧”,战术侦察,维持航渡时的安全以及战术上支援驱逐舰。数量,体现了最小部队单位,在保障护航队通信线路时也很重要。9艘现代化的“布鲁克林”级的战位似乎更适合内圈,而不是外圈。此外,9艘足够了,尤其一个或更多的3舰中队的重巡洋舰将保障作战舰队交火。“这些军舰很大,在侧翼需要相当的空间,因为它们体型很大,尤其不适外围阵型。外围阵型应该有着最小的目标,可操作性,总体灵活性,以及少量机动就能发挥出最大火力的优点,防止敌军中出我们的舰队。”
所有的这些都被应用到5000-7000吨巡洋舰上,战争计划部门建议它和战列舰队一同作战很久了。它将装备四座双联6/47高平两用主炮,和三联装比拥有“足够操作空间和可靠性以及更多的爆发火力”。它也拥有两架侦察机,用于独立的巡洋舰行动。舰队训练部最初计划6艘这样的现代化巡洋舰,两艘作为驱逐舰纵队旗舰。
舰队保障部更倾向与8000吨巡洋舰,因为它们有更大的作战半径,更高的速度以及难以实现的四座三联装6英寸高平两用炮。在这之外它赞同另外两个部门的意见。它指出抵挡驱逐舰炮火的装甲就足够了,3艘用作驱逐领舰。

舰队司令们最关注替换掉老旧的“奥马哈”级。作战舰队的巡洋舰司令认为万吨巡洋舰不适合支援美国驱逐舰和防雷击的职能。侦察舰队的巡洋舰司令补充了侦察(相同花费可以建造更多部队单元)和追踪(舰体较小,难以被命中;快速且适航性好,正好适合为舰队传递信息)职能。驱逐舰司令们想要改进的“奥马哈”级,因为有些正作为驱逐领舰使用。比如说,侦察舰队的驱逐舰司令想要4000-5000吨的领舰,此外他怀疑1850吨驱逐领舰能否胜任该职责。作战舰队的司令对于远距离巡洋舰作战不感冒:他想要能在侧翼小编队和进行雷击的特混编队中有效对抗驱逐舰的8000吨巡洋舰。起码12艘应该在战列线旁。侦察舰队司令把这些船分为两类:“在作战舰队中,对抗敌方驱逐舰和轻巡洋舰的巡洋舰”和驱逐领舰。前者他希望8000吨级,装备9们单用途6英寸主炮和8门5英寸防空炮有和现存万吨巡洋舰一样的防护和35节航速(15节8000海里)。它们最好能装上鱼雷管。另一方面,驱逐领舰为3000-4000吨,装备四联装鱼雷管,6门6英寸主炮和16门1.1英寸机关炮或者12门5/38主炮和8挺.50机枪,37节。它们拥有出色的机动性,暴露人员有防枪弹的轻装甲;有足够的通讯设施和司令部的居住、办公空间,以及12节7000海里的续航。

所有的这些报告,都分别在9月送到美国舰队总司令处。他在1936年10月29日完成了自己的问卷。和他的下属一样,他想要额外的轻巡洋舰作为驱逐舰队的关键部分,相当程度上是因为真的缺少小型巡洋舰。只有两艘巡洋舰作为驱逐舰纵队旗舰,每26艘驱逐舰一艘。一个改为18艘驱逐舰纵队编成的计划将加剧约50%缺口,但是总司令想要更多。驱逐舰还在用于侦察,这并不合适,用于近距离屏护和执行/抵御雷击的轻巡洋舰似乎已经足够。它拥有8或9门6英寸炮,四门5英寸防空炮(如果可能的话布置在中线,减少每舷浪费的对空火力),四门1.1英寸机炮和三联装鱼雷管,飞机以及驱逐舰的性能——不用说,全部用于减重。
美国舰队总司令提出了一种新的巡洋舰职能,战术上指挥潜艇进行战略侦察。水面舰艇将足以为潜艇之间以及和舰队之间提供通信中继。中型巡洋舰的生存性,机动性以及续航都符合这种船。然而,类似“大淀”级的设想并没有在美国海军中很受欢迎。
海军战争学院主席后悔8000吨的限制,因为更大的吨位在侦察和护航作战中都更加强力。8000吨也就刚好能舰队屏护或支援轻型舰艇。此外,考虑到日本大型巡洋舰所谓的小航程,8000吨6英寸巡洋舰被认为更适合船队护航。实际上,商船改造的破交舰能应对任何远小于8000吨的护航舰。至于性能,1934年的巡洋舰层级研究就表面了8000吨可以实现什么:12门6英寸单用途炮和6门5英寸防空炮。这似乎并不奇怪,因为“奥马哈”级在更小的排水量下实现了类似的武备。当然,那是单装的手抓炮,“奥马哈”级在建成的时候就被认为严重超重。进一步的建议是尽快下水5艘8000吨巡洋舰来赶上当时英国的建造计划。

之后的观点分成了两种,一种是削减万吨巡洋舰性能省出2000吨,和一种特定的驱逐领舰。

总而言之,“布鲁克林”级延续下来的万吨轻巡洋舰惯性限制了巡洋舰队往多样化发展,总吨位限制的取消改变了“在单舰吨位限制内追求单舰性能和数量的平衡”这一思路,转向了“预算和单舰性能之间的平衡”。越来越新的,多维化的海战方式促使高层们思考新型巡洋舰作战模式,需求的多样化也使得一直受阻的8000吨“奥马哈”级替换方案有朝一日成为现实。
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亚特兰大”级就是专门作为驱逐舰领舰建造的,抑或是专职舰队防空,但它其实是上文的两种巡洋舰的融合,履行的是和“克利夫兰”级类似的职能。如果在更宽松的吨位限制下,我相信造出来的一定不会只是艘5英寸运载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