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冒名顶替注射HPV疫苗,应如何维权?
女生被冒名顶替注射HPV疫苗,应如何维权?——因为九价HPV疫苗的供不应求,所以很多适龄女生登记排队注射疫苗。但新闻中的女生排队一年多排了个寂寞,自己居然被人冒名顶替注射了疫苗!
离奇的事件或折射出,当今社会仍不乏自私自利的特权思维,越是在资源稀缺的领域越容易滋生违法行为,不禁让人又联想到了当年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案件。我们暂不论事件中相关始作俑者是否会涉及行政或刑事违法责任(比如渎职、伪造证件等),这名女生可以从那些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是姓名权,行为人冒用他人姓名注射HPV疫苗,首先侵犯了女生的姓名权。我们每个人都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盗用、假冒的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女生使用自己的姓名登记注射疫苗,即是正当使用姓名的表现,他人不得冒用顶替。
当然,同名同姓的人很多,每个同名的自然人都有权利正当使用自己的姓名。有个很著名的案例是,明星刘德华起诉一家刘德华板鸭店,后来败诉了,因为刘德华板鸭店老板也叫刘德华,而且使用这个姓名还在明星刘德华之前。但是,如果知道明星刘德华是顶流,自己再去派出所改名为刘德华开店蹭流量,或许就构成了非正当使用,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二是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身心健康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女生登记信息排队注射疫苗,自然是期望通过注射疫苗获取对HPV病毒的免疫力,对未来发生疾病的风险防患于未然。
或许有人要辩护,冒名顶替者并未对女生实施实质的侵犯健康权的行为,但是我们可以从疫苗的特殊性质去理解。在疫苗供不应求的现实下,能够如愿如期接种疫苗,当然是获取健康(包括身体免疫力、心理安定)的一种权益。女生被冒名顶替注射疫苗,或可能因此超过年岁,错过注射九价疫苗的最佳时机,且这种权益丧失成了某种程度的无可挽回。
我们怀着最悲观甚至有些杞人忧天地想,假如女生因此没有注射疫苗最终生病了,又该如何主张维护权益呢?(尚未发生的事情并不是当前讨论的重点,只是留下个大家讨论的话题。)
三是个人信息,《民法典》将个人信息保护内容规定在人格权编之中,又单独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可见自然人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女生登记在卫生服务中心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健康信息等,都属于法律保护范畴。新闻中,冒名顶替者如何知晓女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年龄等信息的,必定存在某一个环节泄露、滥用女生个人信息的情况。(有待相关机关进一步调查)
所以,女生的人身权益确实遭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损害,当然有权向行为人(冒名顶替者、个人信息泄露者、或者其他违法者等)主张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赔偿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前面讲的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案件,最终也获得了相应金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