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三卷的摘录和笔记(十五:影响利润率的各种因素,资本家的错觉)

第三册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上)
第一篇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
第七章 补充说明
1、在这一篇中,我们假定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占有的利润量,和投入这个部门的总资本所产生的剩余价值的总和相等。即使如此,资产者也不会把利润和剩余价值即无酬的剩余劳动,看做是同一的东西,其原因如下:1.他在流通过程中忘记了生产过程。在他看来,实现了商品价值,——包括商品中剩余价值的实现,——就是创造了剩余价值。[手稿中留有一个空白,表示马克思打算对这一点作进一步的说明。——弗·恩·]2.假定劳动的剥削程度相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撇开信用制度所引起的一切变化,撇开资本家互相间的一切欺骗和诈取,再撇开对市场的一切有利的选择,利润率仍然可以有很大的差别,这取决于采购的原料的价格的贵贱,原料采购人员的内行程度;取决于所使用的机器的生产效率、适用程度和便宜程度;取决于生产过程各个阶段的总安排的完善程度,即原料的浪费是否被杜绝,指挥和监督是否简单而有效,等等。总之,如果一定量可变资本的剩余价值已定,这个剩余价值会表现为多大的利润率,从而会提供多大的利润量,在很大的程度上还要取决于资本家自己或他的经理和职员的经营本领。
2、同一剩余价值量的表现上的这种差别,或利润率从而利润本身的差别,在劳动的剥削程度相等时,也可以由别的根源引起;但是它也可以只是来源于两个企业的经营技巧上的差别。这一情况使资本家产生了错觉,使他相信,他的利润不是来自对劳动的剥削,而是至少有一部分也来自与此无关的另外一些事情,特别是来自他个人的活动。
3、利润率的提高总是这样发生的:剩余价值同它的生产费用即同全部预付资本相比,相对地或绝对地增加了,或者说,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之间的差额缩小了。不以资本有机组成部分的变化或资本绝对量为转移的利润率波动,可以在下述情况下发生预付资本——不管是以固定的形式存在还是以流动的形式存在——的价值提高或降低,是由于预付资本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增加或减少,而这种增加或减少与现有的资本无关。每一种商品(因而也包括构成资本的那些商品)的价值,都不是由这种商品本身包含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种再生产可以在和原有生产条件不同的、更困难或更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如果在改变了的条件下再生产同一物质资本一般需要加倍的时间,或者相反,只需要一半的时间,那么在货币价值不变时,以前值100镑的资本,现在则200镑或50镑。如果这种增值或贬值以同等程度影响资本的一切部分,那么利润也就会相应地表现为加倍的或减半的货币额。但是,如果它包含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就是说,使可变资本部分对不变资本部分的比率提高或降低,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率就会随着可变资本的相对提高而提高,随着可变资本的相对降低而降低。如果只是预付资本的货币价值(由于货币的价值变动)提高或降低,那么,剩余价值的货币表现就会按相同的比例提高或降低。利润率则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