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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还推荐法学吗?一个视频讲透法学类所有专业/行业!【框框的b站大学...

2023-06-16 01:52 作者:做笔记的庄Sir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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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部分:法学大类方法论

各位同学大家好啊,我是罗翔,是站的一名UP主,也是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的老师。

提到法律,大家常常想到的是惩罚罪恶,甚至有人觉得学习法律就是现代的行侠仗义。年少的时候我也非常喜欢看武侠小说,心中也怀揣着侠客梦。“纵使侠骨香,不枉世上英”。直到现在,李太白的《侠客行》,我依然能背的滚瓜烂熟。年少时的梦想总是非常简单,非黑即白。

但是法律专业的思维却不断挑战我们早已习惯的简单化思维。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法律是惩罚坏人的,但后来才发现问题没有那么简单。记得当年老师讲授法治精神与罪刑法定原则,其中的观点对当时年幼的我有巨大的震撼性。老师告诉我们啊,如果刑法的使命只是为了打击犯罪,其实没有必要制定成文刑法,它只需要存在于统治者内心深处,一种秘而不宣的刑法较之公开民事的法律,更能打击一切所谓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为一个国家对付犯罪并不需要有刑事法律。没有刑法并不妨碍国家对犯罪的有效打击和增强,而且没有立法的犯罪打击,可能是更加灵活有效,及时与便利的。所以老师提醒我们,在法治社会,刑法不再是刀把子,而是双刃剑。一刃针对犯罪,一刃针对国家权力。

当时真的对我有极大的震撼,所以从此我才真正的了解到这个法治,它其实拒绝对人性持一种乐观主义的假设,它让我们正视自己幽暗的内心。

所以每当我走到聚光灯前,陶醉于众人的掌声与赞美。我所学的专业总是在提醒我,你要认识你自己,不要因为虚荣让你忘记你内心的幽暗。

法律的训练让我对曾经的侠客梦有所反思。首先我开始认识到个体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有许多隐秘的事情我们并不知晓,因此个人对正义的理解一定是片面的。凭借个体对正义的有限理解,去匡扶正义很有可能会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其次,正常的社会并不是黑白分明,非此即彼的,有时善和善也会发生冲突。人的有限性很容易让我们在自己所看重的事情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对正义的追求必须在规则之下,通过规则筛选出人们可以接受的相对正义;这也是为什么法律人非常强调程序正义,凡是要讲规则。从社会演变的过程来说,只要有社会就有规则。霍布斯就说过,说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不断的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与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人性充满着争竞、猜疑和虚荣。

如果缺少让众人敬畏的共同权力,人与人的关系便是战争状态。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悲惨的战争状态,人们让渡了自己的权利,形成了社会契约,也就产生了国家。所以法律除了强调规则意识啊,它还要坚持对良善的追求。因为我们始终说法律追求公平和正义。那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没有公平和正义,那就谈不上良法而治了,那么良善就是一种自我欺骗。只不过我认为这个良善就像完美的圆一样,它存在于理念界,它存在于彼岸;但在现实中,在现象界,我们必须接受多元主义。

法治在本质上源于这个多元主义,强调规则中的正义,因此它容忍现实的相对正义。法治并不放弃绝对的正义,只是绝对正义在彼岸,总有一天会俯就这个悲惨的世界。对于法治而言,如果在现世追求绝对的正义,这种正义不是走向虚无,就是成为无视规则、破坏法治的毁坏性理念。

所以作为法律人,我们认为法律有独特的使命,它的一个重要使命在于维护社会的秩序。而要维护社会的秩序,有的时候我们要接受一种悖论性的存在。也就一方面法律要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法律要防止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本身成为异化,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一种力量。所以法治天然要对权力进行限制,这才叫法律自治。

法律专业其实具有双向的不讨喜:拒绝媚俗与媚权。在民众狂热时,法律人会给他们浇一桶凉水,让他们冷静;在权力奔放时,法律人会提醒他们该踩刹车了。法律是一种冷峻的专业,专业精神注定有人们无法理解的成分。

如果你想追求功名利禄,当大官赚大钱,法律专业不一定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法律拒绝追求最好,只是避免最坏。

所以它无法给你许诺一个最好的人生,但也许能够防止你出现最坏的局面。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学习法律就无法获得世俗的成功,只是成功只是职业的附随价值。好医生的标志不是名利双收,而是医术高明、医者仁心。这样的医生通常能够得名得利。按照法律的专业精神努力工作,有可能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但这种成功只是附随的目标,它并非专业的根本目的。

法学院有一部必看的电影,叫做《魔鬼代言人》。年轻有为的律师凯文经不住高薪豪宅的诱惑,带着妻子从家乡来到纽约发展。在一个又一个的成功中迷失了自己。为了追求利益和打赢官司,他放弃了律师的操守;为了追逐胜诉,他不惜隐瞒证据;为了事业牺牲了家庭,甚至放弃了家庭,导致妻子自杀。最后他才发现他其实是魔鬼的私生子,成功全部来源于魔鬼的操控。魔鬼正是试图通过成功让我们放弃自己安身立命的美好价值。在影片的结尾,魔鬼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虚荣,无疑是我最爱的罪”。

在这样一个成功主义价值观弥漫的世界,我们如何以一种更高的视野来看待我们的专业?这是每一个法律人都要去思考的问题。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经典才能对抗潮流;了解世人真实的疾苦,才能知道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不仅仅是一套说辞。

总体上来看,法学的就业面还是比较广的。建设法治社会也需要越来越多的法律人才。不少法律专业的同学毕业后会去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当然也有其他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做律师的同学也不少。有趣的是我本科的大部分同学,很多都最后没有从事法律行业。有做企业的,做主持人的,还有不少和我一样去的学校做老师。所以专业它只是一个敲门砖,它为你打开了一扇大门,里面也许有无限可能。学习法律并不一定最后就要从事法律行业,准确的说社会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所以也可以从事社会生活的各行各业。

可以肯定的是人生所有的选择都是不完美的。选择意味着放弃。任何一种选择,当遇到挫折,后悔总是如影随形。我们总是想,如果当初选择另一个专业,情况会不会更好?然而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只是我们在进行选择之前,应当对拟选专业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法律从不追求最好,它只是避免最坏。

对于每一位选择法律的同学,我推荐大家看三本书,一是卡夫卡的《审判》;二是加缪的《局外人》;三是托尔斯泰的《复活》。这三本书其实都提醒我们,人类的法律制度具有天生的不完美性。有时会让人有荒谬的感觉,但是唯有认识到不完美与荒谬,我们才有追求完美与拒绝荒谬的力量与勇气。

为什么人类不是夜行动物,而被设计为白天工作晚上睡觉?也许这正是提醒我们无需与黑夜纠缠不清,不如躺下休息,从容迎接每一个清晨的到来。我们都在借来的时间中生活,感谢你选择法律专业,用你最宝贵的时间为法制建设添砖加瓦。愿我们一起成为法治之光!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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