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关申请监管车辆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中山海关申请监管车辆应具备哪些条件?
1.用于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必须为运输企业的自有车辆,其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列名必须与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一致;
2.厢式货车的厢体必须与车架固定一体,无暗格,无隔断,具有施封条件,车厢连接的镙丝均须焊死,车厢两车门之间须以钢板相卡,保证施封后无法开启;
3.集装箱拖头车必须承运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
4.散装货车只能承运不具备加封条件的大宗散装货物,如矿砂、粮食及超大型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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