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精读】详解《民法典》第十四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四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问题】如何理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参考答案】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是一种法律资格的平等,指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而有差别。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原则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演变,是人类法律文明进步的结果。在近现代之前,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往往因家族血缘、性别等身份因素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例如女性在很多情况下没有资格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从事缔结合同等民事活动。现代国家普遍认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解析思路】
这个问题属于理解题法条解析。回答这个问题主要从“民事权利能力”和“平等”两个角度展开论述。同时本条的规定也具有重要意义,考生作答时也应该点明。本条属于原则类法条,本身比较抽象,可考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