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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术实践手抄稿中所反映都铎时代的英格兰炮兵技艺》

2022-10-26 22:16 作者:NakiriCroiseur  | 我要投稿

*原著为Steven Ashton Walton所著《文艺复兴时代英格兰炮兵技艺》(The Art of Gunnery in Renaissance England)第四章:Manuscripts of Gunnery Practice,无关紧要部分做适当删减


前言

  尽管十六世纪70年代至于内战时期所刊印的书籍时常以详尽的细节面貌记载了当代英格兰的军事科学状况,亦或是从中暗示出当代的共有认知;然而忽略十七世纪早期——甚至是那些写于十六世纪的手稿,便是谬之过及:这段过渡时期尽管书籍的流通变得越来越普遍,然而却仍然没有如今天那样成为大众消费的商品,甚至也不如十八世纪那样普及;另一方面,书籍也没有如麦克鲁汉 (Marshall McLuhan)所认为的随着活版印刷时代的到来而立即“区分受众”(separate audience)开来。这些手稿流通自由,而亦基本无有如爱森斯坦(E.L. Eisenstein)所貌然暗示的那样随着近代早期印刷术的出现而沦为古物。印刷书籍不仅仅刊印量相对而言少,且尽管许多国外的书册可以通过伦敦的书商获取,然而往往超乎出受众的语言能力,因而催生出了手稿样式的翻译。印刷书籍的成本也是一个障碍,而在那些抄写员人力充沛的地方,手抄副本依然经济实惠。实际上,正如于本篇所见,许多刊印的军事学识英语读物实质是对当代欧陆作者或多或少的公然剽窃: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塔尔塔利亚( Tartaglia)以及后来的乌法诺(Ufano)之所著尤受欢迎。

  然而,当这些本土语言的手稿被考虑在内时,这些印刷读物实际上为当代的军事践行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尽管英格兰并非以军事手稿的多产而著称,然而依然有许多闻名之作流传于世:至少有六册堪称完整的伊丽莎白时代的炮术手册存世,大小不一;而亦有另外至少半打的残页散存于手稿库之中。1586至1587年间约翰与克里斯托弗·拉德(Christopher Lad)所撰手稿(以下简称“拉德手稿”(Lad MS))由Adrian Caruana所刊行,尽管该版本比争议版本更为普及;亦有另外两本著作:1563年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之“炮术笔记”(Notes on Gunnery)与一份作于十七世纪早期的十六世纪中后期手稿的副本《炮手的秘技》(The Secret of Gunmen)(以下简称赖特手稿与《秘技》)刊于附录之中。这三本手稿代表了现存最完整的手册,无论之于形式、风格还是内容,都可以追溯到伊丽莎白统治时期,而在下面的分析中,这些将作为其他散碎手稿的比较基础。通过这些手稿,足以于詹姆斯时代的神秘面纱之下及大量经由删改的印刷读物之中全然度量伊丽莎白时代炮手之兴致所然与职责所在。与感兴趣于出售书籍的当代作者所认为重要之处在于操炮作业不同,炮手更深明存于这些册子的内容之中的实质重要所在。之于初面认定(prima facie)而言,这些手稿并不比那些事关该主旨的印刷书籍更接近炮术的实际操作;而尽管于手稿之中二稿皆为经由润色的副本,其质量远未达到“呈示”(presentation)之水准,但是也远高于那些草书(jottings)与备录(memoranda);这些手稿之于构想、程式与绪言任意二者间缺乏明确的阐明关联,而这恰恰表明其与炮手的实操无比贴合:相较而言那些印刷读物却不觉有这种感质,却是为具有传教之职。而在那些手稿之中,习得过程(与教育过程相比)仍为重要。印刷读物往往包含标题、章节与逻辑进度在内的股体以引导新手读者了解火器与炮术的概念,而另一方面,手稿这将这些知识视为理所当然。如果那些手抄稿作者的动机能被猜得,那么很可能是试图将其学识塞进非为出版而设计的精美书卷之中。这些手稿之中的插图,不过是用以记忆而已,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不能准确反映出所谓记录于此中的规则或是比例;其余手稿则有着清楚的插图,虽然不一定按比例绘制,但却足以让新人再现手边的事物:如象限仪的度数或是火药铲的样式。当代的书面文述与印刷书册之中“可复现”(replicability)观念亦步入了手抄稿的范畴以决定后者是否贴合实践,因为其往往需假设读者已然洞悉作者之所为:正因如此,这些手抄稿往往忽略了足以让完全的生手按部就班的细节。

  本篇将以两篇手稿出示,不仅是因为其较为完备,更因其本身的独到之处。其一的赖特手稿有趣之处在于其不仅是为伊丽莎白时代早期炮兵实践的索引,更因这份手稿显而易见为作者对炮艺的热忱之见证。手稿的开篇如此写道:

  “我当全心意称谢上帝耶和华、我将写下一切绝妙、我必欢喜快乐......我当颂汝圣名”

  (I will give thanks to the Lord with my whole heart; I will speak of all the marvelous works; I will be glad and rejoice…; yea, my song will I make of Thy name)

这种近乎虔诚的祈祷无论如何在当代的印刷论著中都无法觅得,而为该稿披上了一层神学的色彩。显而易见,赖特大花心思用精美的整页插画和纹章将手稿装饰(或许还有作者本人作为骄傲炮手的形象,见图4.1),以及大量关于火炮、药铲与焰火的小插图。然而尽管如此,这份手稿依然缺乏今人所期盼的足以为外人所窥的器械构造,却充斥着大量的旁注与字里行间的草记、而后者在如今可能会被人所认为是课间的涂鸦。考虑到大量的整页的插画与那些行间的插图,显而易见这份手稿并非与炮术课上所作的笔记,不过极有可能是为第二代的抄本,于赖特在课后的业余时间所制,不过很可能是于其致力于习得所授之时所为:其体现于主题的序次与其手稿中的正字(orthography)之中。无论每一事实、观点或是想法,都在手稿的文段中为单独阐述,每一段的第一行句皆由黑饰体(blackletter)写成,而其余文段这是标准的手写体(secretary hand),这种习惯一贯而彻,只有写到第一行的最后一两个字母是才会转为手写体的笔记。不过事非绝对,作者也会偶尔在句间停顿,直接跳过一行用黑饰体书写,仿佛是一个全新构想的开始。这种奇怪的文段构造表明赖特极有可能对于印刷书册和正常文段的使用惯例不甚娴熟,与之相反,他似乎试图呈现出文字相当的“文段”(paragraphs)而完全不顾某一特定观点的字数。如此是为于假定的当代炮手社会地位相一致:第一次步入着重于读书学习的学术世界,是为当代的文化之人、而或许可以使用“半文盲”(paraliterate)这一形容。作为在全新而具有更改社会地位领域学识的个人展现平台,赖特似乎著成了一片尽可能模仿他可能在身边所见识的论著,尽管毁誉参半。手稿中即使于还无有正字的年代也令人费解的单词拼写、与书法质量的低劣往往使得如此一种印象得到强化:手稿的作者尚未完全熟悉或是适应于书面表达的语言,不过正在朝此努力。


图4.1:疑似理查德•赖特的自画像(from London, Society of Antiquaries MS 94, fol. 5v)



  最后,如若赖特有更多的时间来斟酌这些书面材料并加以消化,那么可能更好的组织言语;而与之相反,文段的顺序似乎显得杂乱无章,然而如若想象一堂事关炮艺的课程的教授,那么这些序顺并非与之不甚和谐。手稿以十条戒律为开篇,是为一种炮艺要旨的目录;此后便直奔相对散乱的主题:炮程与其他变量的问题、火药的检验、炮型的概要,接着回到各种火炮的炮程,随之是火炮的精度(accuracy)、detractors(未明其意)、准炮(disparting,指在炮膛或炮耳附近安装瞄准器,使炮手的视线平行于炮膛的中轴线)、硝石的质检、药铲,之后是一大段关于焰火的叙述、关于各类火药类型的叙述与测验、炮弹直径与称重的表格,最后一部分是关于各种口径与弹重的火药当装药几何。尽管正文的“章节”(sections)很大程度上与目录的相一致,不过并非以相同的顺序出现,且每一章节都与其所提供的信息相左:在一些关于火炮的论述后面,他提到了如何为这些火炮制作药铲,尽管后一个章节便有直接介绍;而在其余章节亦插入了对弹重或装药或是火药质检的论述。此留与人的直观印象,是为一名训练中的年轻炮手正在投身于某种炮术课程,做好笔记,晚上回家之时,将这些堂间的内容用清晰的笔迹复现,模仿印刷书册的格式将其书写,并加之华美的插图将其装饰。

  相较之下,另一篇手稿《炮手的秘技》缺少插图,不过却用优美但非正式的意大利古书写体(italic hand)写成,偶尔还间杂文书信的形式。稿中的信息并非如书中的那样易于理解,而是以点带面,包括火药的配方(recipes)、炮术的戒律(maxims)、测高、调整火炮、确定装药量的程序。总而言之,其涵盖的内容与赖特的手稿相当,不过也加入了更为学术的内容:如象限仪的构建。在保存完好的情况下,《秘技》一稿被归于“由经验丰富之人所书,约成于詹姆斯一世时代”的手稿之中,不过显而易见,其是为一份更早年间的手稿的手抄副本。其证据所在便是抄写者常将原稿的序顺打乱,如fol. 134v中便从一处讨论象限仪取高的主题直接打断跳入药铲结构的讨论之中;而到了fol. 138v,文章的连贯性又被打断,在对药铲的叙述中突然跳转到象限仪的测量,然这些不连贯的文字在重新排序时却能完美的结合一致。可以假定,这份手稿是为根据十七世纪早期的一份粗略笔记而作,然而出于这份写于十七世纪的抄本中含括了如十五世纪的医疗占星术(medical astrology)、十六世纪的圣经文段、以及一本1619年印刷书册的摘要,因而这一假设无有明确的缘由。与之相反,《秘技》中的内部信息暗示其是为伊丽莎白时代的中或后期所作,原因将于下文出示。

  最后应当重申一遍,这些手稿并非该体裁于今的唯一幸存;而如若说这两份手稿与其他有何不同,那么便是关于火炮与炮艺的许多零星的内容使人留下了如此一种印象,即,火炮技艺并非仅限于只是少量的娴熟人员的话题,而是许多人至少来说都对这种新式技术抱有肤浅的兴趣。如在大英图书馆中便藏有一份插图丰富的手册,不过作者显而易见优先考虑图片的信息而非文本,而手稿中实际上也只是提供了一些依照原文的炮弹与装药之间的格表,并附有少量的配方而已;而其余的残稿也仅仅只是零散的存在于各种关于火炮膛径、装药量、射程的表格的书库之中。其余的一些含包含有象限仪的构造,少数的还有焰火的配方与火药的检测。这种文裁并非英国独有,依古代《烟火之书》(Feuerwerkbuch)以来,德意志地区又是如此;而毫不奇怪,欧洲无论何国皆为如是。然而尽管如此,这种文裁一直以来都被严重忽视,部分原因是其是为操作书的性质,部分原因这是收集与整理这些手抄稿中所包含的信息困难重重,而印刷书册相较而言则简单许多,后者中所含括的信息早已被提炼、排好并清洗的呈现于人眼前。

  关于这些随笔的作者何谁,今人知之甚少。尽管那些已然刊发的书籍的作者经常于前言中论及自己,或者至少于作品中散布着足以表明其身份的蛛丝马迹,然而那些手抄稿中的作者和不仅未收录有任何奇特的逸闻、或是为其平淡乏味的文章做最后的修饰以便让历史学家足以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与手抄稿不同,印刷书册的作者往往是为了后人所写,而大多数手稿的著者却是立足于当下而作。当代的手抄稿仅仅只有两位作者的名字为世人所知:其中一位便是下文将述的理查德·赖特,另一位则是埃德蒙·帕克 (Edmund Parker)。对于前者的生平,人们几乎一无所知,仅仅知道他与1563年著成了一份带有插图的手册;而唯一足以推测的是赖特要么有着海上服役的生涯,要么至少是在一处港口大城著成其作——在fol. 29之中,作者特地精心绘制了一幅可放42门火炮的一艘战船的插画。我们只能推测赖特要么驻扎在伦敦,要么居住于此,因为许多商船与战舰上的炮手都是在此接受训练而后服役。然而尽管如此,至少从已然公布的政府记录来看赖特显然没有受雇于王室;虽然fol. 6中有着一处精致十足的纹章装饰,是为典型的英格兰王家徽章,右、上方则是都铎的玫瑰,然而除了告诉我们其对于英国王室奉承之外无有任何其余信息。至少到目前为止,作者的生平仍旧是谜。



I:近代早期的炮手手册

 

  尽管细节部分各不相同,诸册《炮手手册》(Gunners’ manual)之中的主旨却是相当一致,炮手们注意到各式火炮的装药、尺寸、弹丸大小、混合各型火药的配方,及各色焰火(fireworks)的制作方法:后者这一术语在当代涵盖燃烧武器,以及于空中地面仍然在公共表演中用以取悦公众的烟花;而不出所料,炮手对于火炮装填所用的火药铲之尺寸与制造方法亦深感兴趣,且理由充足。与那些刊印成册的炮术书籍相比,这些手抄本的传统所在强调实用胜过于宏观的学识。总而言之,这些手稿的许多要点大同小异(如装药量和炮程),但是那些于印刷书中被轻描淡写的事物却在手稿之中都被加以强调(火药铲与奇怪然之烟火)。而无论印刷书籍亦或是那些手抄的炮手笔记,其主旨皆是为了对火炮的辨认,如,于威廉·哈里森(William Harrison)之所著《对于英格兰的叙述》(The description of England)中便专门用图表对这些火炮以辨别,而对于女王陛下的其余军械只是稍作提及,此正是这一主旨具有广泛的吸引力的体现之处。自十六世纪后期始,火炮的种类开始趋于固定,不过依然五花八门,最小的膛径不过2吋,最大的却有8吋。见习炮手首先所需学习似乎是八九种主流火炮的名称与其膛径、弹径、弹重与标准情况下以磅位单位的装药量。这些火炮的名称与其标准状况下的炮膛直径见于下表4.1之中。不过,表中的膛径不应视作之于火炮不可逾越的教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表格之间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差值。尽管印刷书籍的数目有限,但是那些手抄的稿本更加完备的展现出伊丽莎白晚期英格兰的火炮状况,同时也更强调了其类型之多样。图4.2则展现了自1540年至于内战期间的15份手稿与印刷书中所记录的炮弹直径。在大约一个世纪的时间里,每一类型的火炮的膛径皆无有发生明显的整体变化,除了全加农外:其膛径由8吋稍稍缩减至7吋。然而之于每组火炮中各色炮型的差值却相当巨大,尽管磅数较小的火器间的差值变化较小,不过其通常相差为“1”。而尽管这些差值貌似不大,却着实从两个方面影响了火炮的性能。

表4.1:常规诸类火炮的标准膛径
图4.2:火炮弹丸直径的数值浮动


  首先是一样简单至极的问题,弹丸很可能并非适应于膛径而致使火炮难以堪用或是不够安全。如若弹丸相对膛径而言过大——其无论是因为铸造的弹丸被造的过大,亦或是是因为发射药的残留于堆积于炮膛内部形成的“药垢”而堵塞,皆会使得火炮无法发射;而如果弹丸铸的过小,那么便会使其在膛管内弹跳而使炮击不准。最后,如果炮弹被造的不够圆滑或炮膛铸的不够完美,那么在发射时炮弹很可能会卡死于膛管之中而使其炸膛,足以杀死或是至少伤及整个炮组;另一方面,在这种情况下,装填弹药时候炮弹将轻而易举的被卡在炮膛内部,尽管如此不会危机炮组,却会导致火炮无法投入使用。而即便是炮弹无有被卡死于炮膛之中,那些堆积而成的药垢也会堵塞火孔而使火炮变为无用,正如乔治·卡鲁爵士(Sir George Carew)于1600年在爱尔兰的利默里克郡的格林城堡围城战时发现的那样:

  "The next day, when we looked that the cannon should begin to play, the Cannoniere found the Peece to be cloyed, all the art and skill which either the Smith, or [Carew] himself could or did use, prevailed nothing. The President (who is a man that knowes well to manage great Artillery) commanded that the peece upon her carryage (as she was) should be abased at the tayle, and elevated at the musle, as high as it might bee: then hee willed the Gunner to give her a full charge of powder, roule a shott after it and to give fire at the mouth, whereby the touch-hole was presently cleared, to the great rejoycing of the Armie, which of necessitie in attempting the Castle, (without the favour of the Cannon) must have endured great losse."

而之于不规则的弹丸、不精准的膛管与火药残留物的堆积,一门火炮的效能绝非恒定。

  炮弹直径差异的第二个作用则直接影响了火炮本身性能。当代的弹径理论上被设定为比膛径小1/4吋,以允许“游隙”(windage)的存在——即那些为防止铸形不佳或尺寸过大的炮弹被卡于膛管中所置的额外空隙。古人习惯于以不同的直径来表示游隙,但对于现代分析来说,截面积的差值为衡量游隙之于火炮的性能提供了一种更直观的度量:


  如图所示,在十六世纪的炮手技艺中,由于游隙被认定为一个常数(通常为1/4吋,注意上图中的C为游隙,这意味着之于炮弹对侧各有一处1/2C(即1/8吋)的空隙),游隙的面积只是之于膛径(DB)的线性函数。这点至关重要,因为游隙亦为发射药压力的释压阀。由于游隙的面积呈线性增长,而炮弹的重量(以及相应增加的装药量,因为装药量的增幅大致与弹丸的增重呈正比)却与直径的立方正相关,因而,单位重量的火药燃气压力的折损与直径的平方呈反比 (Plost ∝ 1 /D2 ) 。正因如此,更大的火炮具有更小的释压阀,而燃气压力的折损正为火炮性能下降的粗略衡量,因而所以更大的火炮也更能将火药的能量传递与炮弹之上;而这正是对于迈克尔·伍德 (Michael Wood)之“炮愈重,发射一磅弹所需的药就愈少,功效的上限更多取决于火炮的实际固有(游隙)而非是火炮设计或是冶金方面的任何技术限制”(the heavier the gun, the less powder it took to fire a pound of shot, an efficiency curve whose upper bounds were set more by the practical immobility of guns much heavier than the [demi-] cannon rather than any technical limitation in gun design or metallurgy)更为全面的解释。与之相应,弹径不可避免的误差对于小口径火炮的影响胜过于对大口径火炮。理论上,出于更大弹径的炮弹会使得炮击更为精准,这些影响应当使得16世纪的使用者更加青睐于使用口径较大的火炮;不过实际上出于财政与后勤方面的经济,小型火器往往更为常见:更重的火炮往往需要更高的生产成本,需要更多的装药,更重的炮弹,更多的人作业以及配以更多的驮畜以行军。(这也可能是查理二世时代全加农尺寸缩减的原因-见于图4.2)。尽管时人显然深明大口径重炮在各个方面更为优渥,然而与之相伴的重重短处往往超乎出这些重炮被所认为的长势。

  前述分析绝不应当被视作十六十七世纪火炮完全标准化的标志:实际上,当大量的规格表格被加以分析时,所有尺寸上的变动立即变得显而易见。这些弹径与膛径的之中的某些数值要么是当代的作者于膛径中填入了炮弹的口径,要么是与之相反,这或许会引发某种程度的混淆;而如若当代的火炮真的进行标准化,那么尽管偶尔的错误是人之预料之中,然而出现如此明显而频繁的混乱却绝非是此。问题的本质便在于炮手(cannoneer)究竟以何种方式传播火炮本身的数值。

  尽管各类炮弹表格间的谱系关联很少是肉眼可见的明显,不过在少数情况下这些表格之间可能有着相当有趣的联系。其一是于十六世纪末的一份名曰“铜炮规格”(brass rule,以下简称规格)的表格之中,其中的“长炮”(Culverin)重为“3021或4000磅”;而于大英图书馆的一份手抄表格之中亦出现了两种可能的半长炮重量,并与之相同。除此之外,上述两份史料皆记录了一门重达2544磅的“半长炮”(Demi-Culverin)。一份表格很少为一样火器给予一种以上的重量(这进一步加深了当代火炮标准化的印象),然而在这一特殊的情况下却给出了两种重量的数值且出奇的一致,而这恰证明了这些数值具有共同的来源。半长炮的炮重亦符合此中情况:身管的重量罕有以除了100的倍数之外的形式表示出,而少数不遵守这一规则的情况下,炮重便取增减10磅以内的近似值(通常差值为50磅以内)。(原文如此)尽管在同一份史料之中找到两种不同的数据来源并非令人惊奇,但是对于二样数值的进一步比较表明伊丽莎白时代的火器标准化的构想完全不能维持。最引人注目的,是两份表格之中所包含的不同信息:规格之中的表格更加完备,不仅涵盖8门主流的火炮, 还包括其余四种的数值:“知更鸟炮”(Robinet )膛径1 ¹ ⁄ ₂吋,“鸡蛇炮”(Basilisk)9吋,“王家加农”(Cannon Royal)8 ³ ⁄ ₄吋,“伊丽莎白加农”(Elizabeth Cannon或E.Cannon)则为8吋;除此之外,这份表格之中还包含这些火器的直击射程(point-blank ranges)。表4.2之中便比较了规格与手稿之中的共有信息;而作为比较,这两份史料在近60%的数值上存在差异。虽然这些差值在大多数情况下足以忽略不计,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差值所带来的问题比其他其情况要严重许多。弹径与膛径方面的考量则当虑及所装填火药的重量:如尽管9磅的装药与10磅装药的差别对于半长炮几乎毫无影响,不过对于隼炮(falconet)而言,用超出四分之一的火药进行发射将显著影响火炮的效能;同样,61磅炮弹与60磅弹之间的微小差异可以被心安理得的归结为近似值的选取或是称量时的误差(其只有1.7%),然而其中大小隼炮(falcon&falconet)与“小炮”(minion)弹重的差值却分别为12%,25%甚至100%,表明当代的“标准化”的火器之间的差异如此显著。

   要了解弹重表之中的数值,关键之处在于了解十六世纪后期铸铁的生产,然绝非如过去所研究的那样。以往对于铸铁火器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火炮本身的铸造上,而这也是该系统中最有趣的要素;然而尽管这些着实有趣,不过研究却从未虑及炮弹的材料特性,除了注意到石头、铸铁与铅(用于更小的火器)皆可以造为弹丸外,现在评注对于铸铁炮弹的认知仅仅只是停留于表面之上。这种漠视及其时代错置(anachronistic)的同一性假定掩盖了所择物料的重要变化,及对于近代早期的操炮者之于这些物料的认知的理解。


表4.3:托马斯·史密斯的炮弹称重表


  例如,托马斯·史密斯(Thomas Smith)于其1600年所著之《炮兵技艺》(Arte of Gunerye)中的列表便给出每种炮弹的弹径和弹重的相关数值。这项工作不仅高度依赖数学,同时也着重于得到这些数值的算术推演;而事实上,乍看之下史密斯似乎在做一些与其他当代作者所不同之事:其作品之中充斥着大量的数学运算,然而却不过只是数乘、长除与偶尔的开方而已。诚然,开方术——即罗伯特·雷科德 (Robert Recorde)所称之为“cossicke”(可能为求解未知数)的算数方式之于十六世纪被认为是一种相当深奥的艺术,不过史密斯的《炮兵技艺》中所涉及的浮夸算数却与炮兵技术本身并无关联,而仅仅只是纯粹的数学已:其实质不过是一种数学上的消遣,正如以问题故事教得小学孩童数目一般;不过这里的主题是炮兵的“新式科学”。而与许多同代的弹炮表格一样,该表格中亦包含了11种不同类型的火炮的铸铁炮弹之直径与称重(见表4.3)。乍看之下,这类表格似乎无有问题,然而进一步分析却会发现一样有趣的缺陷。对于任何物体而言,其重量(W)都为密度(ρ)与体积(V)的乘积;对于球体而言,其体积公式表示为V=  ⁴ ⁄ ₃πr ³,亦为 (π/6)D³,其中r与D分别为球体的半径与直径。由于直径与重量是已知量,现代意义上的唯一未知数便是球体的密度——其公式表示为ρ=6W/(πD³)。通过计算史密斯氏《炮兵技艺》所给出的是11个样本的数据,我们发现其炮弹的“平均密度”为每立方吋0.271磅(即7.49 g/cc),这一数值对于现代铸铁而言合乎常理。然而有趣之处在于密度的数值在6.8g/cc到8.8之间浮动,且对于直径较小的炮弹这一数值更高、变化浮动也更为明显;对于直径大于4吋的炮弹,其平均密度值则为7.19 g/cc 。因而显而易见,尽管史密斯声称自己具备数学上的严谨与才干,然却无有使用恒定的密度值,亦不可能采用现代的方式通过已知的直径求得实际的重量。作为替代,史密斯选择了实际测量,不过这就引申出了一样问题:为何实际上较轻炮弹的密度要大于较重者?

表4.4:弹丸直径与称重的比对(from English ordnance tables, c.1560-1620)

   将上述用以弹径分析的15份史料来源的炮弹的称重以图表出示,另一样显眼的例子随之浮现。图4.4便展现了这些记录的弹重相对于其直径的离散范围。尽管我们期待与炮弹的称重与其直径之间有着直白的立方关系,然而出于小口径炮弹的数据点相对集中的影响,这些数值绝大部分之于最佳拟合线相对离散。以磅和立方吋计的三次样条拟合曲线——转化为以克和立方厘米记为7.9 g/cc,表明当代作者所记录的数值浮动。虽显眼的,或许是那些较大的弹丸:如,弹径7¹ ⁄ ₄吋的炮弹的称重分别被记录为44磅、52磅(共四枚)、53¹ ⁄   ₃磅与64磅。这种寸尺的52磅弹密度为7.21 g/cc,对于铸铁来说完全合理;然而44磅弹与64磅弹的铸铁密度却分别为6.10与8.88 g/cc。已知几乎纯净的锻铁密度也不过7.8 g/cc,因而64磅弹显然有什么荒谬之处。44磅弹的称重看起来也似乎不甚寻常,不过又一处诱人的暗示证明,其实质可能比52磅更接近实际称重。


图4.3:炮弹称重计算中的密度浮动(from Thomas Smith, The Arte of Gunnerye [MS version,1608], fol. 9v)

  

  在1949年对英国内战初期利斯(Leith )攻防战中一枚所用铸铁炮弹进行的冶金研究中,Hurst和Riley发现这些炮弹不出所料的表现出的与同类型铸铁弹丸所完全一致的特性:这些炮弹重14 ¹ ⁄     ₄磅,直径4.92吋,平均密度6.13 g/cc。这种相对较低的密度数值并非源自于炮弹本身的杂质(尽管其中的铜锡比率高乎寻常),而是由于弹丸球心处硕大的铸造缩孔(shrinkage cavity)。正如Hurst与Riley二人所报告,这种空腔并不罕见,“(且)除非采用特殊工艺将铸料完全进料,否则任何此种类型的铸铁球都会出现类似的空腔”(原文见原书P.263)。正由于“(现代的?)铸件相比当代铸铁球更胜一筹”,因而如此便衍生出了一个问题:即这种特性在十六世纪的铸件中有何多普及。Hurst与Riley的研究暗示此为自然而然,而这表明需要对史实炮弹进行更多的研究。当代的兵书作者时常提醒炮手注意那些炮管中的“honeycoming”,这表明古人已经知道铸件之中的空腔;然而这种警告却很少用于炮弹。这是基于两方面。其一是缺乏理由,实心弹中的空腔并不会对炮手构成威胁;然而另一方面,这些作者的沉默并没有告诉我们他们是否了解所有的铸件中都会出现这样的缩孔。尽管之于火炮本身的金相分析是为惯例,然而对于炮弹的研究似乎比较罕见;而目前虽然还不能就炮弹的重量与密度得出更为具体的定论,不过却可以得出某些大致的结论。

  约是十六世纪中期,火炮表格开始出现于炮手的手抄稿与印刷的书籍之中。诚然格表并非新鲜事物,在用以炮手技艺之前便广泛用于天文、历法与礼拜仪式之中(毋庸置疑与之紧密相关),不过之于技术数据的格表在当代确是新鲜事物。该世纪中叶,譬如赖特与拉德的手抄稿中,火炮的属性以文段的形式出示,不过到了80与90年代,柱状的数据占据了主流。这一转变表明当代人之于技术的思维方式产生了变化。将某种技术事物——在此是火炮归类于八种及其以上的类比,表明这些事物之于技术上有可比之处。在此之前,无论何种技术,无论造弩、绞、磨、船、炮,每一所造之物皆为独一无二的特制:例如每一门火炮皆有其特有的称谓,亨利八世的“十二使徒”(Twelve Apostles)便是如此,因而每一事物皆需逐样处理。然而之于是时,火炮不仅被分成了不同的类型,而这反过来又加固了火炮应当被归类的构想。当此之时,火炮所被列出的种种属性有着明显的相关,然却非之于数学之上,这表明近代早期的制表者还未能完全接受这一概念,只是开始依照这一思路组织他们之所想;而在唯有这一思想达到某一阈值后,标准化的概念甚至可以以任何具有意义的方式为人理解。曾有人言瑞士人早已于十五世纪便规范了战争的事宜,然而他们所规范的只是行为而非是某种具体的技术。实际上,无论如何,当代的长枪只要达到15呎的长度就堪以为用,因为无有外界因素与之产生相互作用;同样,只需每个士兵都携带大体相同的盾与剑,西班牙的步兵团(tercio)便能够正常运转;然而对于火炮来说,情况却并非如此,其以许多部分构成:炮弹、火药、药铲、炮架与辎重队。标准化(standardization)的概念只有在最终如被称之为“美式体系”(American System)之流的机械系统中才有意义,当然,其根源至少可以被追溯到十八世纪初期的法国。在本篇所讨论的时间范围之内,并无这种标准化的状况出现,不过当代的炮师(artillerist)踏出了第一步:即以表格的方式对火炮进行简单的相互比对。沿着这条脉络与更多的分析将唯是对这一点的赘述,只会更突出16世纪和17世纪早期的炮手文书之间的相互不一。不过余下问题,是当代的炮手对他们的火炮做何种理解:从上述的分析上看,答案呼之欲出——其实质“基于个人”。尽管此为事实而任何炮手也确实需要测量其作品并就其中的特异做补足,然而他们也确对其火炮进行归类并为其使用作了普适的手稿,这意味着当代的炮手相信他们足以对他们的作品进行某种程度的掌控。这种观点也可以于当代权威的说法之中推断而来:

  “all guns - both ancient and modern ones, except the mortar - shoot in a straight line at the desired thing if they are made accurately.... I also do not wish to omit telling you as a warning that, as long as the gun is straight, every error made in its operation is yours and not that of the gun”

  (任何铳器、无论古今、除非飞彪毒虎类、如若制造得当,皆当以直击敌;若铳皆直当,于操炮中之所误皆是尔为,非为其谬)

如今的现代人会考虑风速、空气阻力与其余不可控的要素,然而对于文艺复兴时代的铸炮师而言,他们坚信所有的技术要素皆当为人所控。


II:丹方与焰火


  在当代,炮手手册被归于Rezeptliteratur(直译为制作方谱或配方)或者recipe literature的范畴之中。自中世纪至于文艺复兴时代,这些关于各种物质、工艺与混料的描述集成为其使用者提供了记忆辅助(aide memoire),并形成了现代操作指南(cookbook)与作业手册(how-to manuals ,下称DIY手册(do-it-yourself manuals))之源。然而尽管如此,文艺复兴时代的炮手手册与其现代后裔却有着二样区别:以当代的丹方为例,其假定读者对其所记录的的信息具有一定基础,而今天的许多DIY手册都是为了纯粹的新手而设计;另一方面,文艺复兴的Rezeptliteratur很少带有索引目录,这些作品直接以一个又一个条目组成,通常以粗体标题为区分,或是局限于某个相对狭隘的主题,如炮手手册;或是相对宽泛的涉及家政学(domestic science)、医药学(medicine)、命理(prognostication)、农艺(agriculture)或是如何寻找灵丹(Philosopher's Stone)。Michael R. McVaugh曾言,“方谱集成......冗乏地书于若干对开本之中.....内容单调.....琐碎(而)使现代读者认为既不有趣,亦不容易掌握,因而往往将其忽视”。从这个角度看,当代的方谱可能显得十分晦涩与乏味。除此之外,涉及炮手手册方面的方谱在某种意义上往往为今人所棘手,因为即使得到当地消防的允许,试图复制那些爆炸物与燃烧物也是极度危险。本篇的主旨不在于这些各色各样的方谱如何呈现,而是着重于这些方谱的使用者是如何从中记录。

  都铎时代的炮手方谱(涉及焰火类的可以成为丹方)往往倾向于专注于某种具体产物,如具有通名的“焰火”(fireworks)——如“铳管”(trunkes)、“铁环”(ringe)与“炮弹”(balls)此类。这种关注着实有趣,因为炮兵史学家在很大程度上将其忽略:他们更追求于炮兵的“科学”(scientific)——即弹道学的内容;而事实上,我们已经见识到当代的名家(如托马斯·哈里奥特 (Thomas Harriot))亦视弹道学作为炮兵的真正之要。不过当代的炮手却并非如此:不仅是之于数学上的能力欠缺,且这种考虑很大程度上对他们如何理解与如何操控重炮毫无意义。与之相反,他们更关注于他们足以掌控与理解的事物,至少在定性上是如此。

  与手抄稿相比,印刷读物用于焰火方面的篇章反而较少,这似乎令人费解:今人期盼于印刷书籍更能体现出古人的实践。尽管怀特霍恩在马基雅维利的《战争艺术》(Arte of Warre)译本的附录之中专附一节相关内容,然而W. Bourne对此却很少提及,R. Norton在其158页著作之中亦只用了12页就此展开谈论(见W. Bourne, The Arte of Shooting in Great Ordnaunce (London, 1587), R. Norton, The Gunner (London, 1628)与P. Whitehorne, Certaine Waies for the Orderyng of Souldiers in Battelray (London, 1562))。然而显而易见,当代的炮手认为其至关重要,亦或至少有趣,既因这些事物就在于此;而更能有可能的是这些内容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并非单纯的有趣或是新奇,而是因为其是为当代炮手方谱内容之中的常恒要素,几乎难以记忆,而非如印刷书籍之中的其他事物那样为人所经常调试或运用。与手稿不同,印刷手册的主题首要之处是介绍与生手(即他们所假定的读者);另一方面,炮手在接受完基本的训练之后,要么不需要知道刊印书籍中的这些内容,要么学会并轻而易举的将其记忆,因而不值得抄于手稿之中。

  

图4.5:《烟火之书》上的插图

  

  广义上的焰火最早可以被追溯到古典时代晚期(late Antiquity),如臭名昭著的希腊火:尽管这种物质究竟为何物仍旧是迷,其用途却显而易见,即,焚毁敌之船只、工事与营地。与之类似的燃烧物在文艺复兴时代的战争中随处可见,当代称之为“野火”(wildfire);而早在火器成为主流之前,这种例子就可以为人寻觅得,如通过“火箭”(fire arrows)投掷的燃烧装置。对于后者,一些中世纪晚期的手稿清晰的展现了火箭的运用场景,如藏于王家军械库中的约成书于1450年代的《烟火之书》(Feuerwerkbuch)便是如此:画中这些火箭被射到铺有木瓦而易燃的城镇屋顶上(图4.5)。这种火箭与普通的箭矢几乎无异,带有倒状的尾羽,只是在箭头后部带着一如卵桶状的套筒,纵横结合,并有两个小型的管状物朝箭头方向突出:弩手射出的箭矢便由这些管状物喷出烟火,这表明火焰将烧向任何箭头穿透的表面,如理想状况下易燃的屋顶或木墙。尽管在17世纪早期,Robert Norton在其关于焰火的著作便整整记载了一整页的火箭,旁边附上弓与弩表明是为发射装置;然而,某些历史学家认为这些武器于15世纪中期便已然过时。

  《烟火之书》中的插图,亦是恰合时宜的展现了这种武器的过渡阶段:一些士兵使弩发射火箭,一些其中一位则用原始的吐火枪(musket)将其射出。某些军史学家表示当代的艺术家们并不知晓他们在此般情景下画的是什么,怀疑任何种类的箭失都由火枪发射:他们认为无法密封住箭尾处的燃气,因而在点火后这些火箭只会乏力的从枪管扑通弹出,而非是强有力的朝目标射向;另一方面,R. Norton后来对火枪的无有记录被认为是在暗示那些“原始的”组合武器要么仍在当代被用以发射火箭,要么代表十六世纪末期的过时做法。

  然而,有证据清晰的揭示,这些火箭通常是由火枪射出。一些当代作者,在其著作中就此一笔而过,如Thomas Digges在讨论弓铳之争时那样“铳管塞上了箭,机巧便捷......在方圆一哩上任何距离发射时的力道都比英格兰最好的弓箭手在百码上的还要大”(Muskets being charged with arrows and mounted to convenient Randoms… beate at all distances within a myle compasse on every side with greater violence then the best archer in England is able to do at five score,当代一score等于20码;见J.X. Evans (ed.), The Works of Roger Williams (Oxford, 1972) , p. xcvi)。尽管应当强调,这些武备并非寻常之物,不过直到西班牙舰队之后,英格兰军械部才将其视为手头的利器。“木马”(Tampion)——现代英语里作“tampon”,是为于黑火药之后塞紧压实的填充物,以构成整个火药推进系统中所需的密封条件。在1589年7月份的一份伦敦塔军械库的库存清单中,共有五百七十打“用以铳箭的木马”被列为7月19日剩余的库存,而另有780打标记为“购于1589年”,这表明在该年的前半大约有1620个木马被使用,可能是用于训练。同一份清单之中,还详细列出了281捆于是年库存于伦敦塔之中的“铳箭”以及362捆次年所购,令还有2000捆“用于焰火”(for fireworks)箭矢(即火箭)。在当代,一捆(Sheaves)名义上是24支,这意味着在西班牙舰队战败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军械库手头共有万五支铳箭(musket arrows)与四万八支火箭(fire arrows)。事实上,理查德·霍金斯(即约翰·霍金斯之子)认为这些箭矢在英国军队之中被异常青睐,甚至是为绝密。

  1601年,冒险家菲尼斯·莫里森 (Fynes Moryson)记录了于爱尔兰使用火箭的罕见一瞥:“博德利兵长携三十火矢毕,于是二队箭射水畔可百,于时岛上弹(依照下文或为箭矢)落如雨,另者则以火矢射之;俄而岛上房屋大火,是因叛军溃逃,游向更远海岸”(Captaine Bodley made readie thirtie arrowes with wildfier, and so they both [Bodley’s two units] fell downe with one hundred shot close to the water, where shot [was] playing incessantly upon the Yland, while the other delivered their arrowes. Suddenly the houses fired, and burnt so vehemently, as the rebels lodging there forsooke the Iland and swumme to the further shoare)。然而这段话表明了史料之中二者的混淆:尚未清楚博德利发射“天火矢”(wildfier arrowes)的第二队究竟是以弓还是以火铳。不过无论如何,这几乎可以断言其并非未曾使用与过失的兵器:事实上,火箭作为一种历史悠久而卓有成效的武器,最早可以被追溯于12世纪。

  是时,在如被称为“Mappae Clavicula”的一本丹方之中便包含着许多燃烧物的配方,且是作中记录着有一种“能发出火的箭”(the arrow which emits fire)。该作以将“发射火焰的箭矢”(arrow for emitting fire)描述为“三尖且带孔”(triple-spiked and perforated)开篇,接着是用量各不相同的原料:轻油(naphtha)、绒(tow)、调好的沥青(seasoned pitch)、“天然的硫磺”(native sulphur)、climatis(尚不明其意)、海盐(sea salt)、橄榄油(olive oil)、“生粘鸟浆”(raw bird lime)、煤精(jet stone)、橄榄油制成的皂角和女人的乳汁。随后混合这些原料,便得到了一种“肥腻”的乳液,将些许亚麻浸入其中,之后将其绑在箭杆上。当一切准备就绪,“你拉好弓,点好箭,随后立即射向任何你想让其着火之处”(you stretch your bow [and] set the arrow on fire and immediately shoot it where you want a fire to be started)。尽管在炮手手册成书之时像弓弩这样的投射系统早已过时,且原料与之相比显然更具魔法,不过方谱的风格确实极为相似,将其与当代的一份炮手手稿中的一篇作比较:

 

    制火失

    To make ffire arrows

   备好热油、易燃的硫磺、 harpoyes与活好的火药,将其放入盆中,倒入热水,随后晾干,尔后烧煮,当始冷却凝结之时你当蘸些许于箭头,用带绒的亚麻布的箭杆于中涂抹*,当你将其点燃之时,是为无法熄灭

  Take heter oyle, quicke brimstone, harpoyes, and gunpowder that is good. Put the same in a bason, & set it in a kettle of hott water to drye, & ketle it, when it is keiled [cooled] molten among them then shall you take a little vpon an arrowe head at the end, then put it about a linnen cloth with smale ends of Launces, when you wille shoote fire the launces, & when they fire it cannot be quenched

*(此依照下文;“climatis”与“harpoys”其意不明,这便是当代Rezeptliteratur的另一处难点,即语焉不详,手稿作者认为读者应当知晓“climatis”与“harpoys”是为何物因而不作解释)

 

本质上,这与前面所述的是同一种武器,尽管在细节上截然不同。两者都是用了亚麻作为吸收材料,可能是其作为包裹物比羊毛和其他织物更为优渥,也可能是更为便宜、易于获取;除此之外,他们无有任何共性,除非未知的“harpoys”与同样未知的“climatis”实为同一种物料。另一处不同则是,Mappae Clavicula规定了所需原料的具体的量,其以Solidus(古罗马时代计金币重的单位)或盎司计量,并带有每一步制作的描述;而这份炮手方谱则是简单说将四种原料融熔到一块,然后涂抹在裹着旆一样的亚麻布条的箭头上(wipe them on the head of the arrow with linen strips like gonfalons,即作者对“put it about a linen cloth with smale ends of Launces”的理解)。或许十六世纪的方谱相较于十二世纪的更为宜和生手,不过也不太可能。与之相反,这两本方谱是以不同的教学角度书写而成:Mappae Clavicula更像是如操作手册的方谱,为不甚熟悉的人准备,因而给出了达到预期效果的所有步骤与物料的量;另一方面,这份炮手手稿写的如同是一个人写与知己,二人都精通各种制造燃烧物的技艺,而或许只是不知道(或是忘记)应当混合哪些原料才能为亚麻布包裹的箭矢制造出恰到好处的焰火。

  如此便指向了当代法式方谱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即目标受众。不同的方谱在编写时候所虑及的读者截然不同。在现代社会,当每张桌子上都有一本软件手册,每个厨房里都有一本烹饪书,还有那些塞在抽屉里的录像机指南时,即使这些说明书毫无实际用途,这种历史上的隔阂也难以实现;然而,当代的所有手册都具有一个共同点,即很少用于系统教学。与之对比,教学书指引读者通过每一个合理的步骤来实现如期的结果,然而当代的方谱以简单扼要的形式列出了单独的任务,对于那些已经知道如何操作的人来说只需要原料,或许还需要过程之中难解的特定步骤或者条件的说明。因而较之这份炮手手册或是赖特的手稿(Wright’s MSS),Mappae Clavicula更像一本教学书;然而后者并非一本纯粹的教学书籍,因为读者从未被告知为什么女人的乳汁作为原料更为适宜。在炮手技艺方面,尽管W. Bourne于1578年便尝试著作教学书籍,然而直到1628年R. Norton著作的刊行,关于火炮的完备教学书籍方才问世。


III:炮手的方谱

 

  由于当代的这些手册并非为外人书写,因而其中作者所遗留的技艺上的微小差异所包含的信息为现代的读者带来了一定困难。首先的问题,即作者的读写能力与如前文所提及的理查德·赖特“文段”(paragraphs)中的书写格式。如若我们接受作者的文盲身份,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则是此等学识之于社会具有何种地位,反过来即当代作者会将何种文化构建(cultural constructs)带入到炮艺研究之中。赖特手稿在其公式化且些许玄学的条目之中提供了一个答案——“probatum est”,这个拉丁短语意为“已被证明”(it is proven)或是“已被验行”(it is tested),附于各种法式或假设之后。乍看,这似乎表明这些不同的条目都是先提出而后再进行有效的测试,因而可以假设那些无有添上probatum est的要素要么无经测试,要么无有通过,甚至是作者认为不需要将之实验。正如杰里·斯坦纳德 (Jerry Stannard) 所说,这些并非是“我们所认为的验证式地实验室验行或临床试验 ”(what we understand as experimentally conducted laboratory tests [or] clinical trials)。不过在所有情况下,那些probatum est的标签都是由同一人所加,无有明显的迹象表明是后来所为,即使赖特本人亦是如此。在少数情况下,这些标签以与用来书写题头的黑饰体(blackletter)作成,不过看起来与下面的标题极度类似。在古人关于医学的方谱之中,克莱尔·琼斯(Claire Jones)曾提出probatum est可能只是意为这些法式已为前所验,却不一定是方谱的作者践行所得。因而,至少从证据上看,无法得到任何明确的结论,即赖特本人是否实验过这些配方的任何一种。然而如若赖特的手稿确为二手的抄本,如是于课后的“夜间”所为,那么标有probatum est的条目极有可能是当天的课上向其所展示,而其他知识仅仅只是惯例传授而已。

  标有probatum est的条目大可分为两类:常规的作业规则与特定的法式,下面这二者被用以焰火。如此带有标注的常规规则将黑火药的能量与其温度联系到一块,如下面这个问题:“经由两三次炮击后,是火炮本身使得炮击更为猛烈,还是因受炮管热的火药使其如此?”(A question whether it is the piece that shall make the shot to mont after twice or thrice shooting or that it is the powder by reason of the heat of the pes?)(fol. 5).这一问题的答案标有probatum est的饰语,坐实二者是为正相关:“当火药置于发热的炮膛而愈热时,亦会因受热干燥而具有更大能量,以火药热时燃烧迅猛因而当如是。”(Reason: If that when the powder is in the hot peice and the powder growing hot also makes the powder stronger by reason of the heat that dries it, for powder being hot burneth stronger then [when it] is coulde.)赖特还在下面几行中记录了这一观察结果的证明:“证明如此:从药桶中取▢▢▢(份?)火药,随后▢▢▢将之置于平底锅上烧锅加热而当其发热时,将其与冷药同时点燃,你当发现受热火药力更为猛”(the proof: take… powder out of a barrel and… warme [it] in a pan over the fire and when it is hot, then burn the cold and the warm both together asunder and you shall find the warm powder [is] the stronger.)不过尽管如此,显而易见的是这一“证明”本质上无法证明任何,或者至少他在文中并没有记下任何足以使现代读者信服之事。因而,赖特很可能是在其师傅传授中(或许是通过示范)学到了这个概念,并将结果记录在了他的手册中,以内容记录其确被证实;然而,这绝非现代意义上的验证。

  另一边,后来的一份关于各类火炮装药的普适叙述也被标注为“probatum est”:“取鹰熕自下而上,得铳口之高,乘之以三,得装药几何”(Item from a saker upward, take the height of the mouth of the piece then give him iij times his height to his charge of the piece)(fol. 7);然而尽管这看起来简单直当,然而他所举的例子很快使该条的真正含义混乱不堪,“如若测得三吋,则当与十八吋深”(if it is iij inches, they give him xviij inches long for his chase)。在这里,因数为6,却不是一开始说的三倍。这一规则出现于基于炮弹材料的装药量准则之后。对于铅弹,赖特建议使用与弹重等重的装药,而对于铁弹,装药量则为弹重的三分之一(见the iij parte,fol. 6v)。他还补充道:“如若与铁弹同料,则当半之,如此便得所记之量”(if it be single then the one half [weight,] and so shall he go to his marke),这很可能是指实心铁弹与铁棍、铁链与群子弹(?)(dice shot)之间的差异,前者的装药比后者的要多出一半;而在手稿的后半部分,他也特别提及了群子与实心弹之间的区别。然而赖特所据的例子却是用18吋深的火药装填3吋的炮弹,表明他将两个或者更多的想法糅合成了一块。

  为了理解这些构想,不妨来看看该文段对于近代早期的军队对于火药处理方式的阐明。赖特并没有直言现代读者可能期盼的对于一定内径的炮膛使用多少重量的火药的比率关系,而尽管于后来的作品之中表格经常会列出以磅为单位的装药量与其部件,然而赖特使用方式(这点亦在其余炮手手册中得到应征)表明当代的炮手如何计量这些装药。对于那些战场上或屯驻地的炮手来说,以火药的重量来作为计量几乎毫无用处,原因显而易见:用于称重的天平数量稀缺且遥远而难以取放,即使是炮手可能有机会试用,这种方式也比他们所运用的效率更低下、更为拙劣。赖特的手稿指出了当代的通行做法,即对于一定内径的火炮,使用一定深度的装药。

  这种不协调的计量单位的轻率使用令今人奇怪,不过切记,勿将“度量单位”(functional units)与“物质单位”(tangible units)混为一谈。物质单位被认为是用于衡量的物质基本属性,足以毫无含糊的感知到物质本身的属性,因而对于任何种类的火药重量与体积皆可计量;而如温度与时间则不然。另一方面,度量单位则是用以描述特定、确定情况下材料状况,最常见的例子便是于化学实验中使用的量筒:尽管玻璃筒璧上标注的是毫升,但是标尺实质上是直线尺度,因而实际上测量的是液柱的高度;然而出于横截面积恒定,因而这些长度实质上便是液体的体积。对此,文艺复兴时代的炮手更进一步:由于炮管或多或少可以视为截面积恒定,因而他们以测量长度代替测量体积;然而,体积实质只是作为所测量的度量单位与规定物质重量两者之间的承接(未被明确表示)。

  

表4.4:注意这里的“W”和“B”并非指药包和药铲的直径,而是周长的测量值;正因如此,药瓢实质上是U型勺,弧度从200°至 267°且直径与炮弹相匹;药包的周长“b”略小于火炮的膛径,以便滑入其中

  炮手所装填火药的重量,被规定是基于炮弹的直径或是火炮的内径。赖特对于基于通则规定中的口径的信息所列混乱,而在其对诸型火炮属性的枚举中,他继续错综不一(见表4.4)。之于手稿中,赖特只提供了四种火炮的数值,这四种类型的火炮构成了绝大多数火器的核心,无论是海上陆上,因而表明训练炮手是需基于了解,至少一开始时是如此。接下来,请注意稿中同时提供了药铲和药包(cartridge)的尺寸,由于二者皆略宽于弹径,因而赖特显而易见使用了测量圆周的方式,且取π值为3,如“(若)隼炮周为六,则弹径为二”(facon shot of II enches is vi enches in Compaes)(fol. 7v)。而在给出了四种火炮的药铲与药包的长度与宽度(或者说直径)后,他又给出了两种当代火炮的装填方式。药包装填直接了当,在十六世纪的中叶首次被提及。1540年万诺乔·比林古乔 (Vannoccio Biringuccio)指出药包装填法在当代是为最新颖,并且指出了这种装填方式的另一种好处:能在事前定好计量。赖特在其对寇菲林长炮药包之论“作药包十四吋而长为十八”(forme for the cartwhich is xiiij enches brode and xviij enches longe)中呼应了这一优点。而在这里,我们又发现了他的配比或是说计算能力有着巨大的差异:用于寇菲林的药包装药12磅, 这意味着黑火药的密度近于1.2 g/cc而远低于现代的1.8 g./cc;而尽管半寇菲林与鹰炮的密度数值与之相合,然而之于隼炮的装药量所的出得密度却超过了1.9 g/cc。因而,尽管他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之于数学上的准确,然而所提供的数值使之差异巨大。似乎不止一次,赖特对于记录数据的热忱可能使其在数据的准确性上出现荒谬。

  尽管在药包装填法始终存在并于十七世纪末始成为标准的装填方式,不过在十六世纪,药铲才是主流。赖特提供的宽度表明这些药铲是为圆柱,顶部带有不同程度的张口(从鹰炮药铲的90°到隼炮瓢的160°),这一印象在专门介绍药铲结构的章节末尾的插图中得到了证实(fol. 15-16),尽管他在此明确指出应当开 ² ⁄ ₅的口(即144°)。在本段,他通过更清楚的解释药铲装填的过程澄清了其于fol. 6v中造成的混乱:“understand that in a ladell making ix balls of lenthe shall holde of powder waight for waight with the shote whether the ladell be made of iij Balles as moste commonly be used or of more”(fol. 15),言即一个长度为九倍膛径的药铲,其所装的黑火药于炮弹等重,而不必考虑膛径的截面积大小;然而,这实质上是一种密度观(即一个单位体积的黑火药质量与同体积炮弹的1/9相当,堆积密度亦为铸铁炮弹的1/9),就像前文所述的关于炮弹直径与重量的例子一样,这里并无用现代的密度理论来解释。

  赖特继续说明这些不同的药铲是如何将定量的火药装进炮膛。一杆常规的3倍口径长的药铲当“装入三倍药,使其与炮弹等重”(iij tyms fylld shall holde the waight of your shote),相当于“恰好塞下九枚弹”的(juste ix balles,指九倍于口径)。不过他进一步的例子再次证明其对于数学的理解并不如我们所想像的这般透彻。一方面,他称“如若药铲为三倍(深),装入两倍火药,其弱于炮弹九之一”(yf your ladill be made of iij balls in lenth that same ladill ij fylled Holdith waight for waight lakynge the ix parte),即九倍口径深的装药与弹重等同,而六倍于口径深的装药则等于一个8/9倍口径的炮弹重(换而言之即9:1=6:0.89,显而易见极度荒谬;实际上可以看出赖特是将炮弹的体积视作圆柱体近似计算,而误将“口径的8/9”误解为“重量的8/9”,前者所得出的炮弹称重恰好为单位半径的炮弹重量的2/3)。而另一方面,他继续道“亦有三又二分之一倍口径长的药铲,装入两倍火药,而与九倍于口径的药铲所装填的等重”(also a ladill mad of iij Balls and halfe and that ladill ij timms fyllid equally holdeth juste waight for waight and is the full ix balles),因而在这里,用3 ¹ ⁄ ₂倍口径长的药铲所装填的七倍于口径深的火药的重量似乎与用3倍口径长的药铲所装填的9倍口径深火药相等。然而,他的最后例子却契合数学计算:“五倍口径长的药铲,装入两倍火药,略重于(所装填炮弹?)九之一”(there be ladills made of v balles of length and that ladill t[w]o tymes fyllyd berith waight for waight and the ix parte more),言即十倍于口径深装药,其重比九倍于口径的要重出1/9;而如此看来,他之前令人费解的叙述是为混淆了药铲的大小与每种炮弹所需的填入火药深度之于口径的倍数。

  在最后,炮手半文盲(paraliterate )和在此处半数学盲(para-numerate)的形象异常清晰。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许多印刷成册的炮手手册,如John Smith与John Babbington之所著需要大费周章来教授看似基本的比例规则。尽管赖特手稿成书于John Smith的35年前,而如若其是为训练之中的炮手的熟练水平的特色,那么后来的作者传授那些基本的数学知识便不能被视为简单的填满页面而已;与之相反,这正是对于这类需求的回应。而作为当代炮手主要工具的药铲,显而易见是一种减轻计算负担的方式;药包则更进一步,尽管需要耗费帆布、纸张的制作材料与制作时间。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早期的定量形式而足以被视作围绕火药武器的军事必需品的另一个例子,而其引领了标准化,而最终结果便是可以互通的部件。

  回到标有“probatum est”的其他种类的条目之中的问题。有关焰火的丹方似乎经常在赖特的炮艺指令中“得证”,且占据了几乎一半的篇幅 (fol. 18-32);在这些篇章中,“probatum est”出现了不少于22次,尽管只有3例的书面表达堪称完整。在其余例子中,赖特在配方中的问题后面标注了一个带划横的“P”(类似♇,原书中横线横贯左右),由于这一符号只出现于个别丹方的结尾,而赖特亦无疑无有使用这一缩写的常见含义如“由于”(per)、“等于”(par)或“先于”(pre),从上下文看,这似乎是对于较长拉丁短语的缩写。除此之外,带有“P”标注的配方似乎是那种可以在授课中向初学者演示、甚至可以动手习得的类型,也似乎是那种足以演示与学徒增其兴趣的。如,赖特记载了一种由帆布包裹的“火炬”(trunkes)(一类装与木棍上能喷火的东西)的配方,是为无法用水熄灭的多用途易燃物;“各种涂料的炮弹”(Balls of manye Sundry Collers),其可能更多是为了演示而非用于作战,从炮中射出带有可燃涂料的炮弹而非是实心弹、群子;之后是易燃的火箭与火罐,后者可能是今天被称为地面焰火的装置;最后则是一些演示各种火药品质的例子。未含括于此中的一小部分条目要么是一些针对某些特定效果的“另外配方”,要么是效果不甚壮观,特么是在火药测试的方面。显而易见,赖特很可能是在其师傅向其教学这些配方的时候将之记录,且其中的许多他可能都做了演示,正如今人于高校的实验中见到的那样。

  不幸的是,如前所述,这些不同的丹方的确切甚至于大致的效果只能在无有危险复刻的情况下进行大概的猜测;另一方面,对于原料的研究表明当代的军事化学高度复杂:其主要的成分,是我们在火药时代战争中所发现的硝石、木炭与硫。毋庸置疑,预先混好的药料粉末现身于粉状黑药(serpentine)与或“粗”(gross)或“细”(fine)的颗粒化黑火药(corned)之中,其成分或可能相同,或可能不同,不过他们的个别成分更多是作为单独的添加剂加入到混合物中。少数情况下,木炭的来源会被指定为桦木或柳树:据推测是树干密度较低的柳树或是较为致硬的桦木所制的木炭尤为合适,甚至有可能在两种木材的任意一种中所发现的微量元素都足以对火药的效能产生一定的影响,而炮手将其发现并加以利用。《炮手手稿》(Gunmen MS)在一处还指定了柳木作为木炭的原料。其他的成分,包括由亚麻草制成的亚麻油(linseed oil)、松香(rosin,各种固化树脂的总称,通常原料为松树)、松节油(turpentine,松木的馏出液;当代的松节油可能粘性更强、树脂含量也更高,而非是现代的稀释液)、用于密封帆布包装而不受天气影响的沥青(其在船舶制造中易于获取);还有各种各样的油如甜油(含义不明)、菜籽油、樟脑油(如果不是从东方进口,那便是来自于地中海)以及“debaye”油与benedict油(皆不明其意)。

  除了这些以磅计量的主要成分外,丹方之中还出现了各色较少的物质,尽管其特殊作用仍旧是谜团。“铁屑”(Smyths dust),或称iron filings,当其汽化时使得焰火更加耀眼;铜绿,是为铜上常见污渍的统称,要么是简单氧化物要么是醋酸与铜产生的醋酸盐;还有各种各样的化工原料与颜料,包括“生命之水”(Aqua vitae,一种蒸馏酒)、水银与“纯化汞”(mercury subley,此指氯化汞)、砒霜(arsenic)、红铅(Pb₃O₄)与生石灰。一些常用的家庭用品也出现于其中,包括红醋白醋、“玻璃粉”(powdered glass,可能与fol. 26的deme glase相同)、锯末与动物油脂;一些配方中亦使用填絮(“ocame” (fol. 22)或“okame”(fol. 27),现代英语作“oakum”),其是为一种浸渍了柏油的黄麻或麻绳通常用语填充船壳接缝。最后是一些只有内行才能领略的物质,如阿魏胶(asafetidston),其是为由阿魏制成的药用树胶脂,亦为从东方进口。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尚未查明的物质,如“detratiuan”(fol. 19,手稿中模糊不清)或“deteatary”、“mysket” (fol. 19)、“Callemare” (fol. 22,可能为甘汞,通常作为泻药与杀菌剂) 、“烧物”(Combuste,fol. 22,可能为某种不知名的可燃物)以及神秘的“出物”(Exodus,fol. 27)。

  随之浮现的问题,是为不同的炮手对于这些物料作何理解。大多数原料都毫无难处,如锯末、铁屑与醋,可以想象,炮手很快便会熟悉各色各样的火药;不过其他一些原料可能并无那么容易获取。赖特生手的显著体现在于一处丹方之中,他要求一盎司的汞(mercury)与半盎司的水银(quicksilver) (fol. 20),显而易见是不知二者实为同一种物质。在另一处(fol. 22),他同时标注“verdegrace”与“greene Corpers” “pertayne vnto wyllde fyer”,尽管后二个单词可能实指为同一物。从这层意义上,这些配方一定显得相当神奇与玄密。然而尽管许多的物料在当时的炼金术研究中也颇为流行,赖特也并无将任何神奇的效果归因于这些混合物;与之相反,他将这些效果视为产生(略微)特定结果直接了当的流程。从这层意义上, 除非“化学科学”已然对炼金术与民间医学产生影响,否则A.R. Hall所言之这些物料“展现了化学科学对于传统战争艺术的影响”的看法实质无以为继。这种做法远非科学,自十六世纪至于十七世纪后,炮手所关心的与其说是这些物料的科学,毋宁说是将之混合的艺术。

  当然, 亦有可能焰火的制作方法是传与炮手而从未被用于战场。这种或为冗余的教授在几乎所有的技术领域都屡见不鲜,是为一种吸引与保持学徒兴趣的手法而超乎其本身更为平凡的信息。这并非说这些信息完全无用,而之上向说明一个显而易见的点:在任何职业中,雇工95%的时间都为日常作业所占据。尽管如此,焰火依旧是伊丽莎白时代的庆典的重要构成,其伴随英格兰投入到尼德兰战争,在宴会与游行之中随处可见,“大炮轰鸣,柏油桶燃起熊熊烈火,钟声轰鸣,火龙辗展翅,花圈纷飞,来客无不沉浸于无尽的拉丁语演说之中”(C. Wilson, Queen Elizabeth and the Revolt of the Netherlands (London, 1970))。如此,便解释了为何炮手手册中涉及焰火的篇章如此之多:炮手可能不必经常将其制作,然而若有焰火被订购,炮手则将是提供焰火表演的艺者;而在许多情况下,炮手的焰火是为戏剧制作与采购。

  当代的库存偶尔显示其会有焰火制品留于其中。例如,1621年6月,彼得·奥斯本爵士(Sir Peter Osborne)和约翰·宾汉姆兵长(Capt. John Bingham)在根西岛的科内特城堡对军械进行了一次调查,显然该堡还未完全建成或是供应充足,因而这些既包括了现有的储备、亦含括了所需要之物。除了要求的铜、铁炮、火药去用于大型火炮的弹丸的清单之外,调查还含括了冗长的一段内容,关于炮架与装备,“工程用品”(engineering)如镐、锤子、钳子、“gynnes”(可能是绞车winches)、缝纫针、顶针,以及各种小型军火与甲胄;其中亦包括了一段“焰火的配方”,罗列了城堡中所存放的各种材料(表4.5),还有制作焰火外壳的材料如赖特所提及的系绳(marline corde)、包绳(packthread)、帆布与麻线。根西岛的军械库存似乎在各方面都应有尽有,不过定期给付的清单中亦含括了数目不少的焰火制品。例如在世纪之交,一份典型的的爱尔兰军械局的供货清单包括6加仑亚麻籽油与各百磅的松香和沥青,以及各50磅计的系绳与麻绳;更早先,一份1580年的伦敦塔军械库的清单中如此列道:

 

  查清塔中所存毕:樟脑、salarmonacke、白礬、砒霜、碧脂、绿礬、树漆、升汞、形虞、Rossen、松脂、白酒、蛇(?)、猞猁之脂、石灰坩,与泊绳、锥、系绳、木桩,以为干、丈、棒,以制火矢,及其余诸所存之药为料、及已备之物以制神火

 

  stuffe for ffier worke, vizt: camphire,  salarmonacke, vitrioll, Arsenick, Verdigrese, Coperas, masticke, mercury sublimat, Arsa fetida, Rossen, Turpentyne, Aqua vite, Trayne oyle, Lynced Oyle, Lyme Pottes, Marlyne and Tyne, Packthreed, Trunckes, Staues for Trunckes, Canes, Roddes for Rockettes and diurse other receiptes and ymplementes acordinge to the nature and service of the fire work

 

显而易见,焰火制品在军械需品中并非无足轻重,因而无有理由相信,当代炮手的手册之中的焰火配方并无考虑实用目的。

  本节的大部分篇幅都用在了赖特的手稿之上,因为这份手稿是这里讨论的两份手稿之中较为完美、也是年代更早的一份;另一方面《秘技》作为一样复制品为历史学家提供了一份详尽的列表,然而却并无过多的上下文信息。《秘技》与赖特的手稿一般,一开始就给出了炮手所需知之事,尽管其中的所列与后者相去甚远:炮手必须知道硝石的好坏,知道各类火炮如何定量,而第三条虑及焰火的准则则颇有阐明意味:“如若尔想领饷,则需至少知晓火焰制法三四方,无论水战陆战”(you must know how to make 3 or 4 sortes of fireworkes at least, whether it be by water or land, if you will get lords wages),因而,焰火配方的含括对于生手而言实质是一样增其所值保险手段:何人都知晓如何装填火炮与发射,然而只有有设计焰火武器之能的炮手能领到高薪。不过在这之后他便偏离了准则的主题,进而开始测试、改进、生造火药的话题。

  相较而言,《炮手的秘技》亦不如赖特手稿那样井然有序,尽管后者也并非精雕细琢:除了抄写员的造成的文序错乱之外,原始的手稿往往从一个主题直接跃入另一主题,几乎不考虑连贯与否。因而在一处作者同时写入在铜炮发射铁弹后如何修复、如何在黑暗中对塔楼进行三角测定,以及一处焰火的配方 (fol. 129r-v) ;而在另一处,则同时写下如何测试子母铳、子铳当如何使用以及如何制作一个象限仪(fol. 133r-v)。然而尽管如此,书中所涵盖的话题却往往比赖特的手稿更为透彻:赖特手稿仅仅考虑到火炮与配方,而《秘技》所涉及的除此之外还包括三角测算、测距、重炮的调试、象限仪的制作与使用、各种射程的分析描述,甚至是是机械的构造也被涉入其中:如消防泵。在焰火方面,《秘技》的作者如赖特一般详尽,然而之于火炮则潦草异常,这表明他不再对这些基本的信息感兴趣;而在配方的计量方面,《秘技》提出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以“记铅量”(lead)来度量原料。显而易见,这是一种称重的单位,不过却并非特定的重量单位。许多情况下,Gunmen recipes也并未提及这些配方中的原料用料几何,相反却规定了相对的含量比例:如在水中燃烧的火球配方中,其使用“等量的生石灰、礬(矾)与benedick脂”(vndressed lime, Sulphire and olye benedick, of each like quantity,fol. 130v),而在另一处的“异火”(speciall ffire),其配方则为“生石灰、等量的白垩与Swanell及亚麻籽油”(vnwrought lime & soe much Swanell as chalke & oyle of Linseede,fol. 131v)。少数情况下,《秘技》的作者才会给出如磅或盎司的计量单位,而多数涉及计量单位的情况下这混用了语焉不详的单位与真正的计量单位,如在fol. 132v中便同时使用了用了“勺”(scope)与盎司。总而言之,这些配方的显而易见被设计于让使用者可以如其所愿的使用任何多少的药量,这也固化了其为比赖特手稿更为高阶的手册的印象,是为为更为老练炮手而著。

  或许人们会认为,这是一份年代稍远的手稿,因而而或许能在伯德雷恩图书馆中注明为“詹姆斯一世时代”(temp. Jas. I)的书目觅得;然而显而易见,稿中反复提及的子铳不断暗示成书时间只会更早。尽管后膛装填炮(佛郎机)一直用至十七世纪,不过在R.Norton的年代(1628年)炮学的教学书就不再将其设涉及,而Thomas Smith (1600年)也只是顺带一提。也许有观点会认为《秘技》可能反映了詹姆斯时代后膛装填炮的小众运用,不过即便如此,这些后膛炮也是用于船上,而作者却倾向于陆战而非水战的例子。因而十分可能,手稿的著成日期应该在伊丽莎白时代的某个时候,尽管更早也并非不可能。

  与赖特的手稿一样,《秘技》一稿亦展现了其对焰火配方的偏执。总而言之,这些与赖特手稿中的配方差异不大,稿中也运用了各色各样的原料,其中一些至今无法鉴别:如“Swanells”这种不知名的物质便在手稿的配方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原料似乎含硫(sulphurous),不过作者经常使用“硫磺”(brimstone)却暗示并非如是。在一处,作者指导读者当熔化“swanels hares & other hares” (fol. 130v),而在另一处我们这知道蜡烛可以由“swanels”制作而成 (fol. 131)。在前一处配方中,“Hares”不可能意为“毛发”(hairs),因为毛发不会熔融,不过极可能是腐烂的“herl”——即鸟类的羽毛,那“swanells”极有可能便是天鹅的皮下脂肪。至少来说,这符合某些需要这种原料的配方的用法,如能在水下燃烧或是不能为水熄灭的焰火。这种例子之中运用超乎自然的魔法而让水禽的脂肪防水的构想并不能被排除在外,因为这些配方并不如我们所期盼的那样与充满玄学的古代(magical past)相去甚远。另一种神秘物质“harpoys”则在多处出现,尽管完全不知所云。众多而微量的其余原料则调和成混合物:如亚麻籽(linseed)与火麻油(hemp oil)、oil benedict与“oil of Notts”、“peter oyle”与“heter oil”(peter与heter显而易见并非拼写错误);“西班牙绿樟脑丸”(Spanish greene Camphire)可能意味着这种原料为进口所得而更为昂贵,“灰盐”(grey salt)可能是一些未经精制的海盐。余下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配料:鹅油脂制成的“鹅柏油”(gueese pitch)、可能类似草药馏出物“甜油”(sweet oil)的“甜粉”(Sweete powder)、以及语焉不详的“呼之为Amery的灼烧之石”(burne stone that is called Amery)。在某些案例中,作者的用语如古代的炼金士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ian)一般,而其中的盐、脂肪在各种测试中作为物料品质的决定。《秘技》的作者似乎比赖特更为富有学问,因为他会偶尔运用拉丁语名来命名其原料,如称亚麻籽油为“olin lini”,用“olen bartari”来指称另一种油 (fol. 130v) ,用“gerili sublimat”来称呼某些纯化(sublimated,实为氧化oxidized)的物质(fol. 131)。

  除了事关焰火配方与火炮校验的简短部分外,手稿的余下部分集中于如何使用象限仪与其他手段的测距方式的数学主旨之上。对象限仪构造的描述显而易见揭示了作者步入了一样全新的领域,因为其不再是如药方一样的简要叙述,而是转而进入更为冗长详尽的循序渐进的作业指南;除此之外还引入新的用语,以“被称之为的是何”(which is called)或“当成为何”(which shalbe callid)这样的短语为指引。之后是一些新术语,其象限仪各部分名称的拉丁名:“Lymbus”表示四分之一圆板上标有刻度的地方,“umbra” 、“errant”与“versa”表示边缘的阴线,而“scala altimetra”则表示垂直的指针。随着而来的这是一篇长文,讲述当如何在各种情况下读取度数,如,若用象限仪俯视塔顶而铅锤落在12度与6度(即360度等分圆周的45°)上,则人之于塔楼的距离等于其高度。不过其他读数的计算规则的绝非简单, 而作者也未给出正确的运算。对于大多数的读数,他的方法是取其倒数比例再加上或减去一些无关的数值,如铅锤落于11度,那么塔楼的高度为“取塔高度为十一分之一,再加之眼高”(yⁿ you haue yᵉ eleuenth part of the height of the Tower adding the strength of your eyes from vpon the grounde,fol. 134),即如果象限仪的读数为7 ¹ ⁄ ₂°(12等分制的11度),算得的塔楼的高度是人与塔距离的0.091倍,加上人眼的高度便是实际高度;而正确的比例则当为距离的0.132倍(tan7 ¹ ⁄ ₂°)。象限仪上的其他读书的规则与之相似,不过精确度则与之不同,出于缺乏对于三角函数或小数的理解,作者的计算规则最终变得复杂异常。

  不过象限仪也的确为作者提供了另一样基本的原则:“The rule of the quadrante sheweth as masters teach how farr soe much powder may cast such a shot at poynte blanke & soe from degree to degree to the best of the random,” (fol. 143v) ,言即象限仪当告知炮手何种装药能够平准炮击,又有何种角度得以获得最大射程;换而言之即火炮的相对射程。在此处作者清晰的揭示了一个规则:最大的仰角炮击射程(random range)是为平准炮击射程(point blank range)的5.5倍。尽管如前所述的涉及高度计算的讨论中作者从未提及角度,不过此处他却暗示炮手可以通过象限仪逐度计算炮程。在这方面,《秘技》一稿始踏入当代的印刷书册对于炮程的涉入内容,而远不及Harriot的分析,尽管其亦可能有缺陷;不过在对于炮程的讨论之中作者加入了一些其他手稿史料中无有的细节,却有时在印刷书册中得到了呼应,即为何不同的火炮的炮程各不相同。举例,“bastard Caliuer”(即混长炮bastard culverin)“平准直击炮程为二十一又四分之一score,炮弹更重,炮管更长,以至炮力更猛”(at poynte blanke xxi score & a quarter, yᵉ reason is because the shot is more of weight and more of length which euer causeth the shot to voyde wth more violence,fol. 136),其是为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动力理论解释。然而尽管如此,并无有理论足以假定其具有更高的理论水准,因为其用语“迅猛”(violent)并不自然而然的指向亚里士多德的运动理论,如Bourne称“炮击的猛烈源于火药的爆炸”(vyolence of the blast of the pouder);然而发射更重炮弹的火炮拥有更远的炮程这一信念表明了这种推力理论解释某种程度上完全吸取了亚里士多德对于运动的解释。另一方面,作者还遵循了十六世纪的炮手中奉行的“长即是好”的准则:“半长炮▢▢▢直击炮程当为十八scores,因其铳管长直”(Demy Culveryn… shall cast at poynte blanke 18 scores because the peice is of alonge length),“二十六倍膛径长”(26 balls of length)的尤为如是。这条26倍径的准则最早出现于迭戈·乌法诺(Diego Uffano) 于1614年的论著之中,然而无有理由相信在他之前此并非常识。

  值得一提的是《炮手的秘技》所涵盖的最后一部分:作者经常用行段间的插画来描述身边的概念。这些插画往往粗糙异常,而如若我们假设抄写员画的十分接近原作,那些这些画作便揭示了这类非教学书性质的著作的另一样貌。尽管根据所给的插画重构手稿中所述及的事物绝非可能,不过显然作者觉得有必要用插图对那些语言难以表达的显著特点加以描述。正因如此,他在对于喷火通管的描述中如此写道:“你当备有如此

掏空的木头” (fol. 132),显然这并不足以使人建造一个通管,除非事先已会,而这亦只是其中的一种样式。与之类似,在对一种燃烧装置的说明中,他只用了一句“你必须备有一个通管或如

示的开口” (fol. 131v).。尽管这些插画对于外人而言远远未够,不过确实表明作者的思维基于视图而非文字,这一印象亦为手稿中的其余图解要素所固化:其中便包括如火炮本身的数值表格相类的装药表,尽管其实际代表的数值尚未明晰:

而在另一处,作者含括了不同药铲的容量表,其是为对木工尺标记刻度于视觉上的直接转述(fol. 136v)。

  综上所述,这种此前从未见的人文文化正步入书面形式,然很大程度上基于视觉与质感。手抄稿是为将传统工艺演化为更具学识、更富学术的一种传统的过渡,后者将体现于十七十八世纪的教学书中;然于伊丽莎白时代,制作设备与作业戒律并无有充分的规范(不一定是指标准化)以使这种发展得以付诸现实。不过尽管如此,当代的践行者足以视见这种发展即富有可能又称人心意而朝此奋力,而文艺复兴时代的手抄稿所提供的对于当代炮术实践的洞察是为读者于十六世纪的印刷书册中无法获取。文艺复兴时代手抄稿往往含括印刷书册中未曾涉足的领域,而后者也往往如是。尽管二者皆由涉猎炮艺之人所著(不过更可能是手抄稿而非印刷书),而受众亦大同小异,然却有千差万别:印刷书册往往忽略细节而以教授整体,因而绝非完美;手抄稿却陶醉于技艺上的细枝末节,把整体概念视作理所当然。当代的“炮艺”(Gunnery)作为一样未知的科学与艺术,其于上行(教学书册)与下行(手抄稿)皆足以窥见其中的妙义;二者皆反映当代的践行,然却是为于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传其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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