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甫洛夫的小狗和喜欢
据说巴甫洛夫每次喂狗的时候会摇铃铛,这样每次巴甫洛夫摇铃铛,小狗就会流口水。其实这是种学习行为,通过不断强化最后形成条件反射。其实这种学习行为很有意思的是,那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反复强化的行为更不容易忘记(或者说改变),那些不怎么需要时间就习得的行为就比较容易忘记,就像骑自行车和背单词的差别。于是我一直以为存在且只存在这两种不同特点的行为,但我发现还有第三种。就是不需要耗费时间但是又很难忘记的行为,比如说喜欢的这种感觉。讨厌的生物学家会说这是神经递质(和激素)的作用,快乐或者激动,难过抑或悲伤都是化学物质的调控;而喜欢某人就可以看成:想到(见到)(听到)某人或相关的事物后,人体就会分泌某些物质,于是人就感到快乐(激动或者幸福)。(多说一句:有人觉得生物学家简直“玷污”人最宝贵的情感,把人的情感这样奇妙的东西说的这么无趣,把人的情感说是化学物质的调节简直是把人当机器!!不过我想到上述言论就会联想到那些信奉地心说的人会说:你们怎么能把地球当成宇宙中一颗普通的星球?我们是中心!我们是高贵又特殊的!)总之,我想说的就是喜欢是不需要刻意去强化的,自然而然的产生,同时又不容易改变。常常是,只要几分钟就会喜欢上一个人,但忘掉一个人需要时间。说到喜欢,或者爱这种情感,我想到古人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每个人会有不同理解,我自己的理解是喜欢上一个人,自然就寝食难安,这个时候只能通过简单机械的有氧运动平复自己焦躁的心,伴随着能量的释放,大量碳水化合物和部分脂肪随之分解(取决于运动量)。于是这个时候人就会变得衣袋渐宽。这当然是一种牵强的恶搞,不过真实的事就是这样的,虽然看起来荒诞,但却是实实在在发生。
所以为了杜绝这种让人衣带渐宽的行为产生,有人常常就会说在什么时候就做什么时候该做的事吧!我知道有些动物是有发情期的:马儿会在春天(或许)发情。但是人是没有发情期的(因为人在任何时候都有爱或者类似的情感)。我感到奇怪的是总有人想让人(至少是我)有发情期,就是说在某些时候只能想到吃喝拉撒不能想男人或女人(或此或彼或两者);有的时候你不想男人或者女人都是是罪恶的。所以我觉得荒诞又滑稽,真实的事就是这样的,实实在在发生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