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343-2023 英文版 食用酒精质量要求
GB/T 10343-2023 英文版 食用酒精质量要求
GB/T 10343-2023 英文版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质量相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
本文件代替GB 10343-2008《食用酒精》。与GB 10343-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π谜)更改了食用酒精的定义(见3.1,2008年版的3.1);
6)增加了超级中性的术语和定义(见3.2);
c)增加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
d更改了感官要求(见5.1,2008年版的4.1):
e更改了理化要求(见5.2,2008年版的4.2);
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8年版的第5章);
g)更改了检验规则和标志(见第7章、第8章,2008年版的第6章、第7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 C471归口。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用酒精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文件适用于食用酒精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94.2酒精通用分析方法
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馨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酒精
食用酿造酒精
以谷物、薯类、糖蜜或其他可食用农作物为主要原料,经发酵、燕留精制而成的,供食品工业使用的含水酒精。
[来源:GB/T 17204-2021,3.2]
3.2
超级中性
产品理化指标特性优于特级的级别。
4产品分类
按原料分为:
谷物食用酒精(谷物食用酿造酒精):
薯类食用酒精(薯类食用酿造酒精):
糖蜜食用酒精(糖蜜食用酿造酒精):
其他食用酒精(其他食用酿造酒精)。
注:谷物主要包括玉米、小麦等,要类主要包括木薯、甘薯等,糖蜜主要包括甘蔗储蜜、甜菜糖蜜等。
5要求
5.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感官要求1
5.3净含量
预包装产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按GB/T 394.2执行
6.2理化要求
6.2.1乙醇(酒精度)
按GB 5009.225执行。
6.2.2色度、硫酸试验色度、氧化时间、正丙醇、异丁醇+异戊醇、酸、醋、不挥发物按GB/T 394.2执行。
6.3净含量
按JJF 1070执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
7.1.1每班或每天生产的、同一类别、同一品质、规格相同的产品为一批。
7.1.2罐车或槽车装的产品,以每一罐车或槽车为一批。
7.2抽样
7.2.1取样方法如下:
以罐车或槽车为单位包装的产品,每一罐车或槽车为个样本,取一个样;a)以桶装、瓶装的产品按表3抽取样本。
表3样表
7.2.2从罐内酒精上、中、下三个部位,立式罐按体积2:3:2比例、卧式罐按体积1:3:1比例取样。
槽车、桶装样品从中间位置取样。
7.2.3每批取样2L,混匀,装入两个棕色细口试剂瓶中,立即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批号(罐、槽车、桶编号)、等级、取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一瓶检验,另一瓶加贴封条后保存两个月备查。
7.3检验分类
7.3.1出厂检验
7.3.1.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文件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方可出厂。
7.3.1.2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色度、乙醇、硫酸试验色度、氧化时间、酸、正丙醇、异丁醇十异戊醇和净含量。
7.4判定规则
7.4.1检验结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7.4.2若复检结果中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整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
8标志
8.1预包装产品应标注产品分类、乙醇含量和净含量。装运食用酒精的罐、槽车上应标注:“食用酿造酒精”或“食用酒精”,随车附有“出厂产品检验质量
8.2符合性证明书”,证明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原料、产品分类、等级等。
8.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0和GB/T 191的要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