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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罗翔《法治的细节》第一章 法律与道德 前两节

2022-05-08 08:34 作者:咳咳唔  | 我要投稿

1.作为法学殿堂的门童,我邀请大家与人类伟大的先贤对话,感受人类群星的璀璨,超越我们日常生活的庸碌,思考法治真正的要义。

第一节 法治如何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

2.(柏拉图认为)法治虽不是最好的选择,也是一个避免最坏结果的“次优”选项。如果政府受到法律的限制,才有可能模仿完美统治者的技艺。我们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只能借助仪器画出一个相对完美的圆。

3.人性存在幽暗的成分,任何人组成的机构都有败坏的倾向。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时刻面临着各种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并且事实无数次地证明,人性无法抵制这些致命的诱惑。

4.:“不被限制的权力倾向于腐化些拥有它之人的灵魂。”“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

5.法治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对权力进行限制,防止它腐坏堕落。法律的目标是维护秩序,但是维护秩序的力量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否则就会成为秩序的破坏力量。

6.一元论的思想家,比比皆是,他们经常把不接受自己观点的人视为敌人,认为他们在道德上是败坏的。相反,多元论虽然有自己的立场,却能看到对立的立场也有相对合理性,不会随意对人进行人身攻击。

古希腊诗人阿尔齐洛克斯写过这样一句诗:狐狸观天下事,刺猬以一事观天下。

7.用圆圈的比喻,也许能帮助我们去理解正义与良善。人能画出一个完美的圆吗?在现实中,无论我们用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圆。但“圆”这个概念是人的发明还是人的发现呢?

显然,圆这个概念是客观存在的。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会不断地改进方法去尽力画出一个完美的圆。现实中所有的圆都是有缺陷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客观上理想的圆是不存在的。

8.在法律中,我们认为良善是存在的,一如圆一样,由于人类的有限性,我们画的圆都不完美。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9.这就是为什么法治的前提既是一元又是多元。法治要追求公平和正义,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否则法律不过只是一种工具。只是绝对正义在彼岸,有限的人不可能拥有绝对的正义。幻想在现世中去实现绝对的正义,这些看似善良的愿望,往往把人们带入人间地狱。我们必须接受人的有限性。

10.每次我读到《理想国》,看到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笃定地认为这个世界存在Good,我真的很感动。但同时我更感动的是,苏格拉底承认他的智慧相当于大海中的一滴水,承认自己的无知。

我们每个人都并不优越于他人,每个人都是有限的。我们时常需要聆听苏格拉底的德尔菲神谕,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有限,渺小和幽暗。愿法治能带给大家相对的确定性。

第二节 从法律角度破解电车难题

11.“你希望别人怎么对你,你也要怎么对待别人”,这是普适的道德金律。人不能成为实现他人目的的纯粹工具,无论为了保障何种社会利益,无辜个体的生命都不能被剥夺。如果无视道德规则的指引,在法律中只是进行功利的价值比较,那么整个道德秩序可能崩溃,社会也会瓦解。

12.总之,在危难来临的时候,我们可能有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我们可以为了保全别人的生命来牺牲自己,但这只是个人的一种道德义务,你不能够把它演变为我可以牺牲他人来保全我自己或保全另一些人的生命,因为道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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