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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下,虚开发票是不可取!合理的税务筹划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2023-04-11 17:24 作者:税税不睡  | 我要投稿

《税税不睡 》专注于税务筹划,助力企业发展!

金税四期下,虚开发票是不可取!合理的税务筹划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金税四期的核心是“以 数治税”。合规经营的要求从没有变过,变的只是监管手段,所以过去你认为“问题不大”的操作方式,在新环境下则是必须避免的风险点!

一、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是指发票开具内容和实际经营业务不符,主要分为两类:

1. 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符”,包括数量、金额、税额不符,也包括购买方企业名称、销售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单位的不符,更包括根本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开具的发票。简单来讲,就是分两类,一类你是发票开具方,另一类你是发票收受方。这听起来还是比较抽象,不过看完下面几种具体的情形,你就知道在实际经营中,可能会触碰到的虚开发票风险了。

二、虚开发票的几种情形

1、非法牟利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可能会产生所谓的“富余票”,比如有客户不需要开发票,这时候有的企业可能会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为有需要的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当然,有的公司,并不是出于主动牟利的目的,而是因为某些人情关系,帮助别人开发票,但无论“富余票”如何产生,也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虚开发票都是要极力避免的。

举一个真实的稽查案例:某贸易公司,2020年开具了7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年被查处并定性为虚开发票,该公司被处以巨额罚款,且相关负责人还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2、为做大成本,没有实际交易,购入发票。商贸流通行业利润微薄,有的经销商为降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负担,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用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购买发票,这属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情形。一旦开票方被认定为虚开,金税系统可直接查询到受票方。不仅如此,税务机关还会追征税款及滞纳金,可并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3、有实际交易,但开票方与售卖方不一致。比如,你从上游进货,但售卖方不给你开发票,而是找第三方代开发票。你为了低价不索要发票,然后为了抵扣,就从别处取得发票替代。你的开票主体与实际业务主体不一致,也属于虚开发票,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所以利用税收优惠地,合理的税务筹划是非常必要的。

三、入驻税收优惠地

对于企业缺进项票、增值税高这些问题,企业可以在园区内成立新公司或子公司,在园区内交税,园区会对入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扶持金,详细来说,企业注册在园区内的新公司或者子公司相当于可以享受:

增值税地方存留50%,地方扶持奖励70%~90%;

所得税地方存留40%,地方扶持奖励70%~90%;

这样描述各位可能不明白,举个例子,一家企业一年需缴纳1000万的增值税和1000万的所得税,那么通过在园区内注册公司,一年最高可以扶持820万,扶持力度还是挺不错的。还有其他政策我就不一一说明了,可以关注我了解详情。

所以通过在园区注册有限公司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金税四期下,虚开发票是不可取!合理的税务筹划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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