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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多维视角下的文化解读

2022-11-05 12:20 作者:暗黑尊主沙福林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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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文章意在从哲学、社会学等多重视角,探讨文化的生成机理、成长要素、必要条件和繁荣标志等。在文化的深层结构中,它的秩序与伦理、开放与宽容、反思与悲悯、传统与未来、保守与革命、自由与奴役、精英与大众存在内在的张力和平衡。

真正的文化使生命贏得潜在不朽,文化在我们的生活空间统摄着对于自我澄明、自我审视的捕捉,是与自然的和谐契约。文化是人类自由的冲动,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证据。人类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创造了人类。在开放的状态下,文化形成自治生态,为生命的客观局限打开自由通道,提供生生不息的精神脐带。在开放与宽容中,文化既不是对于客观历史的绝对奉侍,也不是与自然为敌中的理性自负,只是精神范式的源头。


## 一、文化的自由与奴役


(一)文化是人类自由的冲动。文化的发生意味着人类用精神力量对于世界客体化的挣脱和抗击,意味着对于物质世界的超越和完善。文化又是对于世界必然性的反动。在文化与自由的早期结盟中,自由是文化得以脱离和超越自然的必要条件,自由与文化并肩行走、相依为命。文化为自由提供精神质量并以自由的合法性构成生命的第一要素,自由飘忽之处,文化为其赋形。所有文化的诞生都是为了挣脱自然的奴役而存在,文化的初始方向没有目的,只有自由。文化的萌芽和灵感得益于人类精神自由的鼓动,在绝对的自由中,文化才得以走出自然的束缚。文化的发生和自由行走又得益于彼岸世界的希望牵引,肖申克说“希望会使人发疯”,文化在人类的精神希望中与自由亲密合作、相互取暖。剖开人类优秀文化的内核,我们会惊异地发现每一种文化的深层结构中都曾燃烧过自由的元素,它的客体化才是自由熄灭的结果。人类生存在普遍客体化的经验世界中,生命存在的自然状态受到存在本身的强制奴役,“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又无时不在枷锁之中”。


当人类意识到生命的自由受到客观世界的奴役之时便是文化的灵感和萌芽,这时候的文化自由是多向度的,初民的文化没有禁区和圭臬。早期的文化之所以令人着迷,因为它没有功利,只是迈向自由而进行的自由表达。人类童年时期的文化意识到文化的基础是自由,但自由的基础不一定是文化,自由来源于更高的存在。如果今天我们在文化利益的功利角度去考察文化的生成机理,则相当于用有限的方法去丈量无限者的思维,本身已经犯下致命的排序错误。功利文化利益是以否定文化自由为前提的,它的目的并不是给人提供更多的自由。文化的自由之处温暖着生命的价值需要,其自由的核心拒绝来自文化利益的衡量,自由远远高于文化利益的价值领域。文化价值是自由的结果,文化利益是世俗的手段。文化价值为生命的自由提供给养,文化利益为了完成国家或集团目标。


康德认为文化启蒙的第一需要即是自由,如果需要一种理性的公共运用的话,那也必须永远给予自由。只有在这样的自由前提下,每个人才有可能充分运用自己的文化理性,才能摆脱套在人类身上的精神枷锁。每一生命个体的生存内部都潜藏了对世界的不同认知和经验,同时又面临各自不同的局部世界。也就是说由于信息和知识的分散,不同个体之间掌握着相互有别的对于世界的局部真理,其文化的方向只有多重向度才是文化价值的基础。尽管由于秩序的需要每一个体之间需要相互交换局部真理并让度部分文化自由以达成文化契约,但其重要的前提还是文化自由所提供的文化动力和文化能力。在这里必须要澄清的逻辑事实是,文化仅是人类实现自由的手段而并不是目的,因此,不论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混淆自由与文化的价值排序。如果以文化共识之名而消除文化自由则会形成对于文化及其自由的反叛,共识是集体主义或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是一种低级价值,而自由与文化自由在更高的领域。吉登斯在尼采认为知识的不确定性的基础上发现,文化的多样性来自于不同群体成员不同的价值观,以此构成基本的文化生态。以避免文化的统一性凌驾于人类的文化自由之上,成为对生命与自由的威胁,人类必须无条件地捍卫文化自由,以确保生命的基本权利和完整意义。


(二)文化是对自由的奴役。文化来自自由,但很容易成为自由的反制。文化生成的目的仅是扩大自由的领域或提供超越客观法则的通道,文化本是通向自由的手段。如同国家的诞生一样,国家本是扩大和保障自由的工具,但最终极易成为目的,极易本末倒置地让人成为国家的工具。从自由和文化的生成关系来看,文化本是自由的成果,但文化极易客体化的特性常常又沦落为自由的敌人。文化对于自由的奴役往往是从文化创造的弱化开始的,在文化创造的旺盛时期因为离不开自由,还会与自由团结向前,文化创造的衰落便是对已有文化的迷恋和坚守,这种情况下自由会成为文化保守的敌人。从文化的自由创造来看,文化的创造旺盛期是文化在谛听自由的声音,它的向度坚持了良知的自由。然而在文化创造的衰落期,文化不再遵循自由的良知,只走向利益和客体化的世俗召唤,这时候的文化会把自由驱逐出创造的王国。波普尔发现,自由的敌人通常假颠覆之名来指责自由的捍卫者,而且他们常常能使正直善良之辈信服他们。这时候,文化会反过来成为压制自由的帮凶,会为限制自由和消灭自由提供逻辑证明以及功利化的现实理由。


自由是一种神圣价值,应该来自更高的领域,文化仅是介入精神与自然之中的价值,是一种世俗价值。在世俗层面的较量中,自由常常不是文化的对手,它的民众动员能力远远不及文化的利益鼓动。神圣性是对世俗的超越,并不是每一个生命在世俗状态中愿意接受的,世俗性更接近人性中的弱点,又常常与人性中的恶一拍即合。世俗性是对神圣性的否定,世俗性常常以自己看得见的世俗优势对神圣性发出轻蔑,更多的世俗生命本不愿接受神圣的校正和洗礼。生命中的深刻奴性在许多情况下向往一种文化奴役,认为在一种文化的奴役中会找到愉快价值,这正是生命的局限性所在。在世俗社会,愉快价值的行走能力是强大的,许多情况下会淹没神圣价值的提醒,这就是为什么总有一些人认为在文化奴役中得到了愉悦的享受或者获得了光宗耀祖的成功。


文化本不是自由的目的,也不是生命追求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文化本身隐藏了世界的真相。文化的意义在于其创造的过程,过程一旦结束,客体化的文化极易把生命奴役,使生命的张力得以减弱,从而使生命创造失去丰沛的冲动。创造性弱化之后的文化也容易成为既得利益者,当这种创造活动停滞以后,会在对人的奴役中找到极大的快感,这时候的文化又会与国家主义结盟彻底完成对自由的背叛。国家主义为了向极权主义伸长,总是企图对文化进行驾驭和控制,客体化之后的文化利益又吻合了国家主义的利益要求。只有创造中的文化才有对于自由坚守的兴趣,停止了)一之(读解化文的下角视维多创造的文化不仅形成了对于自由的奴役,还逃脱了对于生命的责任承担,它最终形成的文化利益走向了自由的反面。对于生命来说,最有效的责任价值便是自由,剥夺了自由可能性的生命已失去了生命的真义。萨特在论述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时也强调,是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通过自由承担,任何人在体现一种人类类型时,也体现了自己的承担责任。我们在考察所有创造性弱化之后的文化时发现,文化的奴役中已经把人变成了文化利益或其他利益的手段,这里的奴役往往是理直气壮的,从来不存在奴役的内疚。另外,我们知道,在所有文化对于自由的奴役中,国家话语并不是最致命的,这种话语来自一种外部力量,根本构不成对于文化创造的彻底摧毁。最致命的恰恰是来自于对文化客体化形式的热爱,这种热爱最后引发对真理的否定或对整体真理追寻失去兴趣,最终把文化自由沦落为文化的学术事业从而让文化俯首称臣。


(三)文化本来是实现人类自由的重要手段,但是往往成为压制生命的工具,如何使人类从自己创造的奴役中解放出来,完成文化与自由的和解会成为新的文化创造中的使命。在摆脱文化的奴役中文化本身不能完成对文化奴役的审判,也不能以撤退的方式减去文化的世俗当量。文化来自对自然的修正和超越,文化已经无法回到自然,自然不属于精神领域。任何回归自然的主张不是在回归自由,而是重新寻找人类早期就开始摆脱的原始奴役,回归自然的努力本身还会加重对于自由的奴役,自然法则决不同情人类的自由热爱。在所有束缚自由的因素中,自然法则的力量和整体性强制都要高于所有奴役,显然,自然不是自由和文化自由的正当出口,这里埋伏了对于自由更多的袭击。由于人的脆弱性,人们往往把对文化奴役摆脱的捷径放在对于自然的回归,但是自然仅是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自然本身无法消灭任何奴役,它只接纳自由与文化在这里的再次交战。毫无疑问,自然崇拜也是人类在无奈之举的一种偶像崇拜,也是人类一种与生俱来的奴性。自然奴役具有客观法则的合法性,但是人类对其超越具有精神自由的合法性,因此,自然不应该成为人类的崇拜对象。任何缘于对自然的崇拜都是文化的误导,来自于生命内部深刻的恐惧。在向自然的逃遁中,文化自由已经背离了正确的方向,不仅不能摆脱文化奴役的追赶,还是走入文化奴役深层结构的结果。表面看来,走向自然挣脱了文化的奴役,而实际上这种对于自然审美主义更是一种文化的功利化,因为自然并不能为自由赋予意义,所有的意义也是来自已经客体化的文化。


在某种文化范式中,我们无法在山水中看到自由的本质精神,只有自然对自由和文化的束缚。别尔嘉耶夫不无深刻地强调,真理不是客观,而是经过主观超越的。如果要寻找真正的自由与文化自由无法让自然承担这一使命,自然并不给人类的文化自由提供有效的逻辑意义。同样的是,在向自然的逃遁中也无法达成自由与文化的和解,无法完成有效的对于文化奴役的挣脱。人的生命证明着更高的存在,人的精神自由来自更高的价值领域,只有在超验维度的参照下才能完成文化的自由,文化得益于更高价值的雨露。如果让人真正成为文化的主人而不是奴隶,只有把文化的价值系统开放并且打破其价值的唯一性。在文化的价值系统开放之后,文化才能时时更新,也才能适应生命中精神自由的需要。任何文化、任何结构和任何层面的文化也应该时时接受人类自由精神的审判,在生命价值的参照下对文化进行系统地反思,检讨文化在生成之后对人类造成的各种奴役。这种情况下,文化与自由会重新携起手来,打破任何世俗偶像造成的文化压迫,将文化创造回归到自由的创造状态。


人类的自由精神同启示一样来自更高领域的恩赐,它只有在绝对价值面前才能保持绝对的信仰。世俗世界的文化来自一种价值,它只是局部的精神自由,它必须在更高维度中时时校正其自由的方向,否则,文化的客体化会终结了精神的自由。人类的有限理性必须在超验价值的无限理性面前保持谦逊,任何文化价值也必须交给其检验,人类自身没有制造文化偶像的权利。任何封闭性的文化价值表面看来是在固守传统,而本质上是在用文化手段强化现实意志,以此阻挡文化自由对于权力偶像的挑战。文化与自由在精神审视的路径中不仅会继续恢复文化的创造自由,还会“在秩序中和美德共存,还会与秩序和美德共亡”。在文化的现代含义中包括了人权、价值体系、习俗和信仰,任何文化的统一面貌都不能涵盖不同认知主体之间的文化差异,这种差异正是文化的自由所在,也是与更高价值领域的关联所在。按照尼奥克里尔斯的主张,必须在防止文化奴役的过程中保持对于政治国家和政治理论中浪漫主义文化的警惕,这种浪漫主义的兴趣在于消除千差万别的文化自由,在秩序等级的错觉中,实现文化共识的统一。其结果会成为对生命和文化自由牢不可破的强力奴役,使人类远离整体的真理。


## 二、文化的开放与宽容

(一)文化的开放是文化生命力的基本需要,开放是文化进步的绿色通道。对于人类来说,意识到文化和理性是上帝送给人类的礼物,意识到文化的开放性同样是上帝对人类的恩赐。在文化的生成过程中,开放的价值系统是其得以成长的重要路径,文化来自更高的启示,但并不因此而把自己视为无限。在文化的生命体内,它的开放的姿态是前倾的,保持了永远的谦逊和进步,因此与知识拉开了距离,文化始终在精神领域飞翔。文化不仅是静态的,更是动态的。不仅是一种行为结果,更是一种行为过程。赫尔德尔曾经关于文化民族性、语言和封闭性的边界已被世界的一体化所打破,在互联网时代,任何关于文化封闭岛屿的坚守已无意义。今天看来,某种文化价值的开放与封闭是检验其真伪的唯一尺度,这是文化来自更高领域参照之下、面向未来价值取向的基本特性。真正有积极价值的文化从来不会宣布自己封闭的标准和量化的指标,也不会画地为牢强调自身的神圣性与唯一性,它会袒露所有的问题意识并接受各种支持与挑战。西美尔认为,现代以来,统一的文化观已经不复存在,社会世界在经历“解构中心”的过程,一切文化价值都有重估的可能。这时候,只有文化的虚伪价值才用文化以外的力量来死守自己的价值系统,甚至拼死宣扬自己的先进性和不可替代性,这样的文化往往已经虚弱得不堪一击。文化是一种社会生活的总体存在形态,任何先进文化都是来自一种魅力征服,其传播靠得不是武力和命令,它的魅力与亲和来自生命内部和谐的共振。文化的魅力弥漫在心灵之间,既不恃傲凌人,也不寄人篱下,内在丰沛充盈,又光洁动人。


人类在创造文化之后往往也会创造两种困境:其一,对于自己的文化创造过于迷恋,深陷其中而不愿变化和超越,最终形成一种文化的反制和奴役。本来,文化是人类自由意志的体现,是人类有别于其他生灵的重要方式,也是战胜自然与自我的人间努力,但是,当某种文化进入自身的价值封闭以后,文化开始创造人类,生命开始受到文化幸福的压迫,工具理性开始压抑价值理性。这种困境中的文化已是走向衰败的标志,任何成熟的事物也正在接近凋谢,所以,凡是宣扬一种成熟的、完善的、不可替代的价值不是在理直气壮地说谎,便是在宣布自己正在走向死亡。深陷这种困境中的文化拒绝与其他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以优秀论来继续加大与其他文化之间的距离,它不相信文化间的差异恰恰是各自生命成长的需要。漠视个体与群体新的诉求下的文化心理状态,对于文化制度的形式结构所产生的问题充耳不闻,甚至固执己见。其二,一种文化诞生之后被文化之外的目的所利用,继而打造成某种绝对信仰,成为一种社会共同体成员必须保持忠信和服从的法则。如果说深陷自我迷恋中的文化正在走向衰败,那么这种困境中的文化已经是被杀死的文化。这种困境中的文化不能解释成阿诺德的文化救世主义,其中的傲慢不是人文主义的,也不具有文化努力和文化尊重的真诚,只是把文化沦落成一种工具理性。顺延这种工具论的逻辑才有在权力意志的主导下,根据需要规划、建设其中的文化。显然,这种文化已经远离了文化的核心与价值,它的自负并不是来自自身的生命力而是来自文化之外的强力支撑。


既然文化来自更高的领域,真正的文化从来不强迫人,不限制人的自由,它的价值始终是敞开的。否则,它的价值封闭会吞噬人的自由和权利还会吞噬整个世界。任何文化的工具化都是一种十分危险而又值得警惕的韦伯曾经强调文化价值的多元性、自治性原则,世界上没有一种固定的永久价值可以适用所有领域,比如,适用于政治领域的价值在艺术和审美领域中就注定要碰壁和失败,由此,文化也必须同政治和经济清楚地区分开来。韦伯还认为,人类文化不是哪一种特定物质力量的自然而然的产物,在其背后交集着物质和观念的复杂动因。


哈里森经过对文化的悉心考察后把开放的文化与封闭的文化归纳为动态和静态两种价值观。在时间观念取向上,动态文化面向未来,静态文化更强调过去和现在,而未来的取向意味着开放、进取的世界观。在动态文化中,幸福的含义既包括工作、创造与成就,同时也包括尊严、威望与精神世界的满足,但是静态文化中往往不强调世俗层面的工作成就。动态文化重视过程、机会和权利,静态文化则强调结果和平均主义。动态文化将教育看作是发展的关键,而静态文化大部分社会成员不重视教育的作用。动态文化强调个人能力与个性张扬,而静态文化更注重家庭和裙带关系。动态文化中社会认同与信任超越家庭关系而进入整个社会,静态文化的信任只限于家庭和裙带关系,较少进行社会慈善活动。动态文化的社会伦理道德代码比较严格,静态文化中的公平与正义则常常与熟人和黑金有关。动态文化的权威是分散的、平等的,鼓励个性和不同意见,以弥补权威信息和知识的不充分,静态文化的权威是集中的、从上至下的,要求统一思想。动态文化鼓励异端,而静态文化强调步调一致。哈里森在这两种类型的文化分析中并没强调文化的优劣,但是我们可以明显地知道动态文化缘自它的开放性,静态文化来自它的封闭性。开放性的文化会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而封闭性的文化会逐渐走向衰亡。这并不是文化的强势和优等对于文化的弱势和劣等进行整合、兼并的问题,而是人类在成长过程中不断进行文化选择而出现的结果。

(二)文化宽容是自由的保证。赫尔普士说,宽容是对文化的唯一考验文化的萌芽来自人类自由的冲动,而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又得益于宽容,没有宽容的文化是僵死的专制的文化,僵死的文化不适合人类的生命需要。胡适说:“如从历史上看,一切文化都向前进,而自由正是前进的原动力,有学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才有不断的新科学新文化出来。”如果承认开放的文化、动态的文化是一种先进文化,对于各种各样的文化形式与文化内容的宽容就体现着这种文化的气度和生命力,拒绝和排斥任何有异于自己的文化恰恰是一种文化的不宽容。之所以对有别于自己价值观的文化保持宽容的姿态和心胸,是因为人类理性的局限与生命的生物性特征很难确定什么是世俗的唯一真理。波普尔曾经强调,虽然在科学中我们总是尽力寻找真理,然而我们却认识到,我们永远无法确定自己是否掌握了真理。从以往许多令人失望的事件中我们已经明白,我们不必期待终极真理。在文化的开放和动态价值中,任何新的文化创造也都是为了被否定、被取代、被超越而诞生的,就像今天的存在是为了被明天取代,世俗真理的确定恰恰是为了让新的真理审判为谬误。这是文化和生命得以成长的基本机理,如果不对生命的成长和进步横加抑制的话,应该对所有到来的挑战和否定表示洗耳恭听,或者报以真诚的宽容,这也是激活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动力。在开放的前提下,文化宽容不仅是动态文化的基本特征,还是内心强大和自信的证明,它甚至有力量为否定自己的因素进行辩护。开放的文化和文化的开放性知道,文化如斯宾诺说的那样不是靠武力进行传播的,而是靠爱的能力和宽容征服的。


生命虽然存在着共同特性,但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独特的世界,每一个生命的所有生命需要都会有别于其他生命,这是生命的真实状态。在文化选择上尊重每一个生命的自由选择就是尊重生命的真实性,如果承认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那么,个体生命无权要求他人服从自己的文化或进行与自己一样的文化选择。既然任何生命都无法抵御时间的吞噬,生命就具有天赋的平等性,其中的要素即是生命自由与文化自由,宽容则是对这种自由的基本保证。人类的基本事实是,所有生命的生存状态又是不平等的,平等仅是一种愿望和理想,不平等才是真实状态。正是不平等的生存状态给文化的宽容提出了生命的基本要求,不平等之中也蕴含了生命的天赋自由。人类的不平等状态给平均主义、极权主义提供了生存的借口,往往想用文化的统一性来结束生命之间的不平等,结果不仅造成了更大的不平等,还消灭了人的基本自由。从文化的宽容出发,生命之间的不平等并不需要任何强制式的文化启蒙和文化供给,如果让生命失去了对文化自由选择的权利和机会,也就丧失了基本的自由。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文化能够全部涵盖生命的需要,任何文化对于世界的描述和修补也都是局限性和短暂性的,文化描述的选择性和局限性无法对应世界事实表象无限的丰富性和多样的可能性。任何形式的文化也只是文化的一部分,它无法避免自身选择的局限性。在生命的无限丰富性面前,任何文化强制都会是对人类的一种犯罪,是在对生命进行权利和自由的剥夺,从而达到权力意志的统一目的。


人类经验使我们知道,对于自由和权利的剥夺往往是从文化的不宽容开始的,文化的统一和供给已经潜藏了毁坏造物主的杰作的政治抱负和野心,但文化的不宽容并未能引起生命自由的警惕和重视。文化的宽容基本体现在对人的消极自由的尊重和保护方面,消极自由也应成为文化选择与文化交流和碰撞之间的主要态度,没有对消极自由的保护就不存在文化的宽容问题。人类的文化多样性与文化的无限可能性造成文化的永久性差异,国与国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文化选择也会永远面临不同,这恰恰是世界的真实。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中如果尊重这种真实,让每一个体充分享有文化自由和选择自由,在一个开放的价值体系内部,这种文化自由会达到一种平衡。文化宽容是基本的文化姿态,生命和世界将因此而生机丰沛。在纯粹的文化领域,我们强调秩序下的自由,但是文化宽容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胡适所说的宽容有时候比自由更重要。没有宽容就不存在自由,每个人在为自己做出选择时,同时也为所有人做出选择,文化宽容是文明社会和生命自由的基础。只要把人当作这个世界的唯一目的而不是手段,我们就理解为什么必须消除封闭文化与静态文化中的文化不宽容主张、进一步开放文化的价值体系。


(三)开放与宽容的文化使社会和生命走向广阔的自由。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又是人类的梦想,因为文化的形成使人类失去了部分自由。文化的发展和复杂本是为了扩大人的自由,但是文化多被外力所利用,其真义已经多被扭曲。叔本华曾经激动地说,每一页书都证明,这些所谓的文化并不试图释放读者,而是在蛊惑中引你入笼。20世纪的人类灾难也恰恰说明,文化的乌托邦主义试图实现一种文化的理想模式,使用作为一个整体的文化蓝图,要求社会共同体成员在一种文化价值下宣誓效忠,或是以文化的优势自居来消灭其他文化。这种对于文化多元价值的排斥和文化的封闭不排除其中的唯美主义理想,但是人类的许多灾难恰恰发生在这种激情动人的理想画卷。波普尔说,人类生活不能用作满足艺术家进行自我表现主观愿望的工具。恰恰相反,我们必须主张每一个人如果他愿意,都应该被赋予由他本人塑造他的生活的文化权利,这样做的界限只在不过分干预他人的自由。


文化乌托邦在唯美主义与激情主义的作用下必然要求人们放弃文化自由和文化理性,从而服从于对这种乌托邦画卷孤注一掷的构建,最终使人类走入人间地狱。文化乌托邦的构建是以消灭人的文化理性为前提的,人的文化理性包括了每个人的文化自由和独立判断,这些又正是实现个人自由的基础。文化理性又来自每个人的文化自由和文化宽容,开放与宽容的文化是其存在的前提,这些又成为制约文化乌托邦的敌人。尽管每个人的文化理性是有局限的,但恰恰是局限本身又要求文化的强制和统一。一个人的局限或部分人的局限不能服从于另一个人或另一部分人的局限,这应该是秩序的基本伦理。由于人性之中的恶,文化的强制和统一又极易与此合作构成对人的精神和行为的双重压迫。人的理性虽然是从人的自然生命有机相关性中分离出来的,但其明显带有文化的痕迹,不同的文化选择有着不同的理性。如果不限制人的动物性冲动,世界将因此失去了其本秩序。同样的是,如果不限制人的理性作用,理性也会成为恶的重要源头。如何保证人的文化自由,自然离不开宽容,而如何保证文化宽容,就无法离开对人的理性的制约。


对于人性之恶的有效限制应该是开放和宽容的文化价值体系,开放和宽容的文化把尊重人的自由放在了首位,同时又包涵了文化权利的平等姿态。虽然平等是一种人间幻象,但并不能因为其永远无法达到就放弃追求。比如长生不老永远是人类不可实现的梦想,同样的是不能因为其无法实现就放弃了对生命的医疗和保健。对于平等的文化追求会进一步限制人性之恶的膨胀,尤其限制公权力对于个体生命的压抑和摧残。在人类面临的所有威胁中最大的并不是自然灾害,而恰恰是出自人类自身的专制权力。开放和宽容的文化使每一个生命都有文化表达和文化选择的机会,这种开放性和宽容性又进一步消解了某种权威文化的形成,以免让其构成集权主义的基础。在开放的文化语境中,每一个生命都成为文化的创造主体,他们不仅是文化的接受者,还是创造者,因此打破了文化创造的神圣性,使文化的发生重新回到社会。文化本不是个别精英所独揽的创造物,文化是每一个生命在存在过程中对世界信息的吐纳,文化的产生并不挑肥拣瘦。文化的开放和宽容会使社会进一步丰厚起来,而丰厚的社会又是生命的日常需要之所在。由于崇高是建立在文化乌托邦理想画卷之上的虚无,凡越是标榜崇高的文化越是压制人性的基本需要,崇高的文化还会以崇高之外的力量来限制文化的多元性。开放和宽容的文化会祛魅这种崇高,动态中的文化更多地去与现实的、具体的恶进行斗争。人的理性能力会在文化选择中甄别文化中的优劣因素。人是社会环境的产物,现代人又是文化的产物。人的社会性在不断冲蚀人的生物性特征,现代人又无时不生活在文化的枷锁之中。只有在开放和宽容的文化环境中,人才会在文化的压迫中解放出来,开放和宽容还会对世俗权力的形成产生阻力。因为开放中的文化权威是分散的、平行的、多元的,在对世俗权力的集中和从上至下方面形成一定的张力,从而给生存在文化环境中的个体生命撑开一片空间。开放和宽容的文化的个性化特征能够使文化统一的步伐减慢,以尽可能地延长文化的多元化生存,从而给生命提供多种可能的文化通道。


与开放和宽容文化形成对应的封闭文化和专制文化从状态上看是静止的,它的存在理由在于继承和维护文化的传统和人类的理性传统,但其目的在于维护既成的价值系统和利益格局。我们已经知道,那些违反生命的基本需要而构建的理想体系实际上毫无价值。由于文化的乌托邦主义从一开始就毫无价值,它们根本不符合生命的正义要求,只是某种利益和理性膨胀的结果。开放和宽容的文化语境中,生命的自由和权利、文化的主张和选择较少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权衡,文化的价值系统在抗衡社会动荡方面会显示出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开放和宽容的文化还会减少暴力革命的可能,信息与文化主张的开放与宽容能够使社会制度进行零星变革,减少透支国家内部维稳结构造成的长期危险状态,避免因矛盾积压而导致的突发的逻辑中断,从而最大可能地保全生命的利益和价值要求。


韦伯对历史有一种破碎感,主张历史并不呈规律性的线性发展,偶然性在历史中起着重要作用。没有一种文化理念可以为历史预设,所有对于历史中的偶然的理解和阐释也都是个体性的。如果把文化的价值系统封闭起来,无异于对所有人统一了历史阐释和世界观,也等于让价值判断的合理性遮蔽了事实的无限性。所有文化还是具有环境选择性的,文化的流动性又决定了任何一种文化都不会死死守住一种封闭的历史观。鲍曼认为,文化只有在漂泊中才能真正觉得是在家中。本来,开放的、宽容的文化没有边界,优秀的文化没有祖国,它的超越性不服从于国家行为。开放和宽容的文化是一切文化的归纳之母,是各种文化交汇的海洋,文化在这里通过自由选择、自由组合、自由扬弃然后生发出新的文化生态。开放使文化阳光充足,宽容使文化海阔天空。开放与宽容是自由的基础,自由为开放和宽容昭示意义,文化是其中的精神纽带。开放的文化战胜不断重复的谎言,宽容的文化拒绝生命的恐惧,恐惧是人的奴性来源之一,也是谎言得以存在的自圆其说。在封闭和专制文化妨碍真理出场的语境中,封闭和专制本身奴役于一种无边的对真理的恐惧,以文化的篱笆束缚光明的作法已经朽矣。在全球化时代,大批如阿诺德说的那种文化的行动者,“他们具有一种激情,要将他们时代最好的知识,最好的思想,从社会的一端传播和搬运到社会另一端,使之流行不衰;他们殚精竭虑,要为知识去除一切粗糙的、粗野的、推理的、抽象的、专业的和孤傲的成分,要把它人性化,使它在绅士和学者的圈子之外也见成效,与此又保留了时代最好的知识和思想,因而成为甜美和光明的真正源泉”。在文化开放中,人的精神自由在于对生存恐惧的摆脱。在文化宽容中,人的精神拯救在于对真理的渴望。在文化自由中,人的精神超越在于对更高价值领域的爱与追求。文化携自由、宽容与开放而来时,就能听到真理的叩门声。


## 三、文化的秩序与伦理

(一)文化自由不是无序的,其中蕴含了自生自发的文化秩序。文化是自由而开放的,文化的触及范围无处不在,但是文化的发生并不是非秩序、无秩序和无目的的,正是文化的原发生态秩序构成了文化价值的基本面相。文化的原初秩序不是来自外部的命令安排,也就是说这种秩序并非由于一种宏大的蓝图进行建构,它来自文化内部各种要素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文化的构成要件中,任何一方都无法完全使对方彻底消失,也无法使趋同性力量团结成足以让文化结构崩溃的程度,其要素之间的合理张力使各种角力基本达至平衡。这种力量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条件下达成的平衡生态类似于亚当·斯密描述的经济学中的市场秩序,也如神正论中我们敬畏的宇宙秩序。这种未经破坏的和谐秩序显然不是来自人为的理性规划,而是与更高的领域密切关联。宇宙的正常秩序在于组成宇宙的基本要素遵循了一定的轨道,人类面对这种不可逆转的秩序几乎无策以对,即便是想统一地球的狂妄霸主也只能望此兴叹。权力在这一领域只能进行解释,但无法使其改变。人造的太阳无法改造四季,也无法吞噬最小的星辰,相反的是极权和帝王最终会被这种秩序所吞噬。


文化秩序与宇宙秩序一样,其规律性无论简单与复杂都不是无迹可循,也都不会因为某种人为的强力所彻底改变。文化秩序在莱布尼茨来看就是理性的真理,在哈耶克看来就是自生自发的自然秩序。文化的秩序又不能完全等同于自由的秩序,自由的秩序以保证个人的自由以影响他人的自由为边界,实质性自由的秩序已经与自由的真义挥手告别,这也就是为什么自由常常与秩序若即若离、此消彼长。文化的秩序比自由的秩序要宽松得多,如果不对文化抱有工具论的使用野心,文化的秩序是多重的、多层次的,它的复杂性无法领受一种单一的秩序规范。虽然在现代社会单一的秩序结构已不适应任何秩序领域,但是文化的秩序从一开始就拒绝这种秩序的统一。文化作为人类为自身的自由所创造的第二种环境,其初始目的就在于扩大人的自由,以此满足人的心理期待和生理要求,它在初民阶段没有任何成文的秩序建构。人类的文化之所以传承下来,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的精神支撑,并不是当初它发现了什么永久的真理,而是文化的结构自身一直守卫着一种秩序原则,也就是文化的秩序是多重的、动态的和经常修正的,而秩序的原则是一致的、永久未曾改变的。如果人为改变了这种文化的秩序原则,文化的生产秩序就会陷入混乱,真文化会隐藏起来,伪文化在人为意志的作用下能够于短期内大行其道。


文化秩序的形成并不是预先设立一种契约为必要条件,也并不自我宣称自身决定世界的作用,它的秩序完全是自发状态下的一种自足式完成,文化秩序本身没有统治社会的欲望和统一世界的野心,甚至连它的改造世界也都是不经意间的谨小慎微。尽管在构成文化秩序的诸要素中存在着普遍认同的概念范畴、制度设计、解决矛盾和制度冲突的必要权威,但它更依赖于一种共识基础和自我调节。纯粹的文化秩序不仅区别于自由秩序,也区别于社会秩序,还区别于自然秩序。根据康德的理解,自然的秩序与自由的秩序是一种对立,社会的秩序与文化的秩序也迥然有别。但是,文化的秩序往往被有些人用社会秩序的模式进行建构,这就出现了用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来解决文化问题的怪象。我们知道,社会问题和文化问题分属两种领域,尽管社会问题中有文化问题的参入,但文化问题更多的在观念和认知层次。文化秩序远远高于社会秩序,文化秩序得益于人类与宇宙秩序的沟通,但又不完全屈从于宇宙法则。宇宙又分别成为自然的宇宙和文化的宇宙,文化的宇宙加入了人的文化秩序对于自由的渴望。正如别尔嘉耶夫所说的,人渴望与宇宙的内在生命沟通是一项伟大的真理,但它所面对的应是生存意义上的宇宙,而不是那个客体化的宇宙,后者其实是决定论的自然。


当一种文化内部协调,并与在它的环境中形成常规性地运行一致的情况下,这种文化秩序便是合理的。如果一种文化内部失调,一种因素因一时强盛形成了与所处环境和认知习惯的冲突,这种情况下文化的秩序平衡被暂时打破,但是文化的稳定结构并不会因此而溃塌。在文化的成长和发展中,文化的秩序平衡被打破往往是一种文化发展的机制,事物发展的动力也常常来自对平衡状态的打破,文化的冲突并未冲出文化的观念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文化的秩序问题要交给文化去解决,文化的发展需要文化结构中的诸要素之间达成一种自由的妥协和认同。任何外力的作用非但不能建立文化的秩序,还会加速文化秩序的破坏。虽然人类在文明化过程中已经使文化内化到每一个个体身上,文化已经成为个体获得行为习惯的强大力量,但是,世界上任何一种成熟的文化都不会仅仅有利于个体的需要。文化是一个包容性的整体,它从不会偏袒一方,它的生命力来自于不同要素、不同板块之间的部分与部分的对接,因此,文化的秩序是为自由而生的,同时也是自身发展的保护性装置。在此意义上,没有秩序的文化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就像与没有秩序的自由是不可能的一样,文化的基本理性从开始起就一直在建立多维的秩序结构,这种文化秩序才有可能逐渐解除自然对人的奴役状态。


(二)文化自生自发的秩序不是来自一种道德指令和规划安排,这种原发生态性源于文化的基本伦理。如果不承认文化内部的自发生成秩序,那么就无法承认文化的基本特性和生成机理,也就无法展开对于文化伦理的理性探讨。尤其自专制社会以来,文化的自发秩序和伦理原则被权力建构所剥夺,文化秩序和文化伦理的强调也给文化干预和文化管制提供了借口。当然,这种借口是建立在对文化秩序和文化伦理的错误理解和扭曲之上的。同自然法一样,文化的秩序和伦理本来源自人类对自然的认知和超越,只有共同遵守的底线规则才使人成为人类,人类知道只有这种自由的让度才能构成一个摆脱自然奴役的社会群体。在文化的基本伦理中,如果没有有利于人类自身的积极要素显然是无法获得群体认同的,有害于人类的成分也会被文化的自洽生态所排除。文化伦理是活动的开放的场域,它自身的结构并不比政治伦理更复杂,它的底线原则与核心要素应该是围绕和保护生命与自由。社会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被看作具有一种基于自由的或者说基于权利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应该是任何其他利益所不可替代和不可超越的,其中,文化的伦理底线便是为了保证这种权利的不可侵犯性。文化的基本伦理否认一些人的权力建立在对另一些人的奴役之上,也反对一部分人的利益是因为对他人权利和自由的剥夺而获得的。可是,作为人类的真实生存状态,恰恰是一部分人的享受源于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和奴役,一部分人的自由也是来源于对他人自由的限制。


罗尔斯曾经坚定地说,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价值,真理和正义是决不妥协的。但是正义和真理来自一种伦理共识和基本保证,没有文化伦理共识的正义和真理是靠不住的。我们知道,正义更多的情况下是一种价值判断,正义也常常给极权主义提供统治的借口,并且是极权主义得以形成的理论鼓动。在一个没有基本文化伦理共识的文化语境中,真理则是一种奢侈品,且不说真理的相对性和非永恒性,单就真理在世俗社会的脆弱性就不足以抵抗恶,虽然我们总是强调真理的力量。真理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自慰和幻觉,与社会正义一样永远悬挂在空中,很难落实在大地之上。这也就是为什么每一种社会制度都会强调社会正义的首要价值,像强调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如果不是基于一种伦理共识,这样的所谓正义和真理照样会酿成人类灾难。应该说正义和真理永远是人类的理想,单是这种理想追求并不能使人类结成友爱的共同体,因为追求的过程中人类自身的人性之恶会践踏和扭曲正义和真理的含义。如果要保障人的基于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内容具有神圣的不可侵犯性,人类就有必要建立文化的基本伦理,这种伦理的核心就应该是保证每一个生命的基本权利。现代契约理论认为,合于基本伦理的行为或制度也符合正义的基本原则,因为正义就是尊重或者不侵犯个人的基本人权。按照康德的伦理观,也是永远不要把另一个人当作手段,而要当作目的。可是在人类的实际生活中,人往往成为另一些人或集体利益的手段。这里的政治禀性要求个人为了集体利益或国家利益做出必要的牺牲,甚至为了激情主义的乌托邦画卷。在文化和生命的本义中,自由和权利应该是耀眼的令所有力量敬畏的重要价值,但文化和生命之外的目的常常蔑视这种基本的文化伦理,因为文化伦理的底线恰恰是权力的掘墓人。


衡量一种社会制度和权力的必要性唯一的标准应该是看它是否守住了文化的伦理底线,文化的伦理底线虽然是消极的,但是它能够制止现实中的恶。文化伦理不感兴趣于崇高的理想和对于人类理性的建构,它只守住自己的大门,为的是不把多余的恶放进来扰乱文化的生态秩序。西塞罗曾经提醒说,把所有基于人民的决议和法律的东西都视为公正的这种想法是非常愚蠢的。虽然决议和法律来自文化秩序的基础和文化伦理的约束,但是它又不会对于文化伦理俯首称臣,社会制度的世俗性决定了在一定程度上不甘愿为更高的价值让路。社会制度来自政治对于社会的控制欲望,其权力的积极性更热衷于人的理性建构,甚至会在一定情况下过度膨胀这种理性。文化伦理只是隐性潜伏在文化的内部结构中,它的消极权利只是一种温和的提醒,它本身没有张扬世俗世界的兴趣。但是作为一种政治伦理和法治伦理其合理性应该源自文化伦理,从它的生成逻辑来看,文化伦理来自生命对于自然的超越和对于自由的渴望。文化的基本伦理又会排除文化结构内部的垃圾和有害因素,在提升精神维度和信仰方面是其他伦理难以替代的。人类的自由是一个整体,自由是实现生命价值的重要手段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化伦理进一步抵抗来自对于自由的限制性力量,极权主义社会常常把文化伦理看作是制度的敌人,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的世俗制度总是限制文化的开放和自由。这种语境中,文化伦理是被否定和被压制的,极权社会不承认文化有自身的价值系统和伦理秩序,这样被建构的文化秩序显然已不是文化秩序而是权力格局中的附庸。萨特在论述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时说过,如果上帝不存在,什么事情都将是允许的。同样的是,如果文化伦理不存在,任何邪恶都可以被文化包装起来横行无阻,文化就会为邪恶高奏凯歌、歌功颂德。


(三)对于自由来说,秩序是它的保证,尽管自由与秩序是一种对立。对于文化来说,秩序是它的结构方式,伦理是它的价值所在。没有秩序的文化缺少方向和目的的牵引,离开了伦理底线的文化就会狰狞可怕。秩序和伦理不仅是一种结构的保障方式或者是授予文化权力的奴役形式和道德基础,而且是一种文化方式,一种文化含义的方式,这些也在文化的生成之中,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文化本不是目的,所有的文化仅仅是一种手段,一种文化只要没有衰退和消亡,就仍然在形成之中,自然也就离不开应有的秩序和伦理规则。文化使我们修补和超越自然,文化秩序和文化伦理不断修复和校正文化的发展方向。更有益于我们的是,它能够使我们发现秩序的美和我们自身的缺陷。文化的秩序和伦理未必能使我们完全超越自然,也未必能够实现自由,但文化没有必要的秩序和伦理,必然无法超越自然,也就无法实现人的基本自由。文化的秩序和伦理不单单是因为文化的共识契约和自由需要,还是人性的共同作用。正如波普尔所说,社会的起源是建立在人的社会本性基础上的约定。文化的秩序和伦理是人性的需要,它制约着人性中的弱点,成为一种文化结构的必要,也是社会构成的必要。如果没有这种必要,文化的方向可能要产生一种扭曲和错位,当然这种情况是文化被外力所绑架的结果,然而一些人会积极参加这种恶。所以,索尔仁尼琴才感慨地说:“人的限度啊!不论你怎样对它感到惊奇,你永远不能真正地把它摸透。”这就说明,人虽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人又是主体,人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宇宙,他的精神世界和人性中的奥秘又深不可测。如果文化失去了基本的秩序和伦理就会失去自由的方向和价值,文化的基本生态和自由也就无法保证,失序的自由照样可以毁灭整个世界。


文化的秩序和伦理并不是保证权力自由横行的,而恰恰是制约权力以保证人的自由和文化的自由为基础的,即便是秩序和伦理的权威也必须服务于保障自由和文化自由的目的。这里,自由的价值仍然高于秩序和伦理文化自由本身就来自自由的冲动和实现,因此,秩序和伦理的建立和形成并不是限制合理的自由,而是保证自由。在文化秩序和文化伦理保证下的自由主要是一种消极自由,而积极的自由往往并不在这种兴趣之内。积极的自由多指责这种文化秩序和文化伦理,因为它限制了自由的边界。但是自由与文化一样,多数情况下是被利用的,以自由之名消灭自由往往是一种屡试不爽的政治伎俩,甚至以自由之名还可以让人心甘情愿地幸福地牺牲自由。这种极端的发展便如切·格瓦拉所说的,“我们的自由随着不断的牺牲而膨胀,这种自由和它每天的营养物质就是鲜血”。冲破基本文化秩序和文化伦理的自由便成为一种暴力,同样的是,冲破文化秩序和文化伦理的政治便会形成暴政,因为生命和自由是文化的基础,也是政治得以存在的目的。在对政治伦理的衡量中,保证生命的自由是对其合法性的唯一检验,文化的秩序和伦理同样如此。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所以珍爱自由,是因为已经知道失去自由是多么可怕,专制和权力带来对自由致命的威胁但是,自由的丧失在许多情况下来自人性中的暴力欲望,就是对于秩序和伦理的蔑视。伯里克利声称,在我们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和宽容的,但是在公共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法律的强制性并不能使人完全服从文化的秩序和伦理,法律只是规范了人的行为底线,法律对于心灵的秩序问题束手无策。菲茨帕里克说,法律作为一种叙事,它只是现代神话。但是文化的秩序和伦理是良法的基础,因为自然法是它们共同的基础。无论现代社会多么进步,现代技术多么先进,即使再完善的良法体系也不能代替文化的秩序和伦理,法律只是规范人的部分行为,而文化已经走入心灵的深处在强大的文化习俗和文化伦理中,法律只是其中的工具理性,它永远从属于文化的工具性结构。因此,在西方法治社会,内在的支撑还是它深厚的文化基础,文化秩序和文化伦理的必要性不仅可以由此承载良好的法律体系和政治系统,关键还在防止文化被邪恶所利用。


文化的力量是隐形的,但不可否认它的强大和持久,因此,如果被邪恶所利用其结果是极其危险的。人类历史上一系列独裁和专制无一不是利用文化进行政治动员,并以此建构自己的专制合法性,而这些都是发生在文明化社会的历史叙事,只有在人类的初年这种文化利用的效果作用甚微。马林诺夫斯基在考察了人类学的事实后分析道,早期文化存活于我们所谓的元民主之中,而这种元民主是和依据文化原则、民族原则所构成的部落结构相关联的。一个部落民族是践行一种共同文化的最大型载体,是被同样的语言、风俗、传统、法律以及经济技术所联合起来的,民族是一个以共同文化为基础的、天生向往和平并具有创造性的单元,是一个充满自由的整合性群体。在人类学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元民主时期的部落成员所遵循的和平原则是文化的基本秩序和基本伦理,这个时候还没有任何政治力量能够扭曲这种秩序结构和伦理共识。初民时代暴力统治和暴力压迫还没有被政治所利用,自由在推动着文化发展,文明的路径是开放的,权力对于文化的扭曲还无能无力。只有在文明化、技术化的现代社会,人类才在文明的基础上利用文化来进行大规模地犯罪,希特勒的纳粹政权、斯大林的暴政便是典型的历史事例。值得人类深刻反思的是,这种独裁政权恰恰建立在深厚的文化之上,它的邪恶之路显然是文化没有守住自己的秩序结构和伦理底线,文化作为一个多元的、活动的价值支撑被希特勒的誓言所摧毁,同样也被斯大林的铁腕关进了古拉格群岛。


文化的秩序和伦理构成一个社会稳定发展的结构基础,它在自律、律他的情况下为一个社会产生文明的制度和政治领袖,这种秩序和伦理的效用体现为暴力和专制不敢抬头宣言。在这样的秩序和伦理结构中,任何专制和暴力冲动都是一种衰弱的表现,它们无法与整个社会的文化共识产生结盟,它们正沦落成文明的敌人。尽管专制和暴力的天然本性要求高级的秩序价值屈从于低级的秩序价值,但是文化的秩序和伦理保证的文化价值的开放性得以消解了这种人类文明之中的伴生性之恶,最终使人拒绝成为物质利益和世俗权力的奴隶。


所有的文化都不应该是为谎言和邪恶准备的,根据克尔凯郭尔和康德的体验,文化及其文化的秩序和伦理恰恰是为了反对世俗权力对于精神的控制。人的个性来自更高领域的赐予,个性的人生最接近真实的生命状态,精神的自由、文化的自由、文化的秩序和伦理已经为他打开了通向自由的大门。自由是摆脱自然法则的拯救,文化使自由伸长了手臂、让自由增加了信心、骄傲和自我肯定,这时候的文化同样也散发着秩序和伦理的光辉。 


## 四、文化的权力与同一

(一)文化权力的形成导源于文化从自然的分化,文化的权力离不开文化对自然的模仿和对抗。文化的发展使得人类在未能彻底脱离自然的情况下又陷入了对于文化的依附,文化已经使人类完全文化化了。文化发展与成熟的过程也是人类逐渐脱离自身的过程,又是文化不断远离自然、不断自我分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出现了各种矛盾、对立和冲突,文化的权力便是这种对立和冲突的结果。文化权力的基础不是特意安排或建构而成的,而是文化形成的形式和习惯。人类无法离开文化的权力,每个人一出生便在文化权力的包围之中。


权力是对人类自由的主要奴役之一,根据布尔迪厄的权力理论,权力实际上不是一个孤立的研究领域,而是位于所有社会生活的核心。所有的文化符号与实践——从艺术趣味、服饰风格、饮食习惯到宗教、科学与哲学及至语言本身都体现了强化社会区隔的利益与功能。为了社会区隔而进行的斗争,是所有社会生活的基本维度,一个更大的问题是个体、群体以及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问题。正是文化的高度分化才把个体与群体置于一个竞争性的等级体系中,相对自主的斗争场域又使个体与群体陷于长期对有价值的资源的争夺之中。对于权力合法性的强调又启始于对文化话语权的掌握,文化的权力成为一种能够把现存社会安排合法化的符号权力,这种权力因而常常与经济资本或政治权力相交换。因此,这种权力无法独立存在,它在不断生长变化中依托人类对它的依靠,文化的权力已经与文明社会的全部行为交织在一起。


现代以来,文化权力对于人的自由的压迫已成为西方思想界的主流看法,福柯也认为,现代社会的知识与权力直接相互连带,共同实施着对人的身体、行为的监控和约束。近代以来的文明社会,对人的肉体和知识施加于人的“规训”和“纪律”,即通过“教训、话语、可理解的符号、公共道德的表象”对人的头脑、思想的训练和控制越来越强化。在整个现代社会到处充斥文化权力的结构中,人的精神自由已经不复存在,每个人必须按照文化权力网络控制的程序分配的话语选择自己的生活。现代文明的发展造成的不仅是技术理性对于人的压迫和强制,还在于人们已经自然地适应了文化权力所分配的话语资源,并在各自区隔的网络中为了争取被束缚而展开竞争和斗争。


文化的悖论出自人类对于自由价值追求的偏离。本来,文化是人类追求自由的产物,但是文化的高度分化造成了人类自由的丧失,文化的权力所形成的幸福的压迫已经使人们失去了自由的兴趣。文化的权力又不断演变成政治权力,成为政治权力的核心内容。从人类内部的社会关系来看,政治权力与文化权力不是一个互相分离的现象,政治权力源于文化的创造性活动,而文化又是从自然力量和秩序中分离、转化的结果。文化权力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提供精神动员,政治权力又为捆绑在一起的文化权力提供保障。


从文化的原始蒙发和混沌时期,文化的权力已在形成,并为社会性权力和政治性权力提供了统治资源和权力习惯。初民时代,人类创造了神灵,自然现象被神灵化了,神灵成为第一代拥有文化权力的统治者。神灵是典型的人类文化的创造,人类为了超越客观法则,或者为了给人间社会寻求主宰秩序的超然力量,便从自身出发创造了最早的文化权力。神灵的形成实际上是文化权力对于人类的作用和影响,每一个人必须服从神灵所拥有的绝对权力。由于神灵是一种超验性存在,当人们无法体会到这种存在之时,经验社会中会出现神灵的代言人或中介,然后由具体的人来执行神灵在世俗社会的权力。这种初民时代所形成的文化权力并未因后来文化的高度分化以及科学的发展而彻底淡出人类的生存领域,神灵的文化权力至今还拥有相当广泛的范围和深厚的基础。由于神灵的权力来源于信仰的彼岸世界,普通人只能仰望和对其信仰而不能对其进行反思,神灵的文化权力便拥有了绝对性和压迫性。对于这种文化权力的绝对信仰和服从同样源于人类的自愿,源于人类对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的崇拜和对自己命运的寄托。这种最早的文化权力的形成其好处在于让每个人必须置于神灵的保护之下,每个人也必须遵守由神灵主宰的人间秩序和道德标准,这种文化权力的合理性呈现为压抑和限制人性之恶的冲动。但是这种神灵的文化统治权力很快由绝对的精神领域降临到人间社会,因为必须有人对这种文化权力进行解读和行使。于是,实际上文化的解读者拥有了文化的行使权,没有文化解读能力的人只能服从由此而形成的文化权力和政治权力。文化的权力与世俗权力的最早结合便从此开始,世俗权力的建立完全来源于文化的权力,文化的权力为其提供了合法性的精神内核。神灵的文化权力在世俗社会的落地生根也便意味着人类文化童年时代的结束,人类从此已经无法自由地仰望星空和聆听风雨,必须在人间社会为适应和掌握各种文化符号来献出自由而奋斗,人类的宿命也便开始。


在中国文化中,神灵的文化权力登峰造极之后便是长久而牢固的儒家文化权力。这种文化权力源自于知识的自负和对人间秩序的统治欲望,因为不能满足神灵文化权力的自然统治,必须创立世俗世界的文化权力。如果说,人类的初民文化具有平等性的价值取向,那么儒家的文化权力便是打破这种平等性,从而创造一种严格的等级文化秩序。儒家文化的权力形成为中国文化制造了沉重的压迫和奴役,对于神灵的回避从而转向人间社会的秩序伦理,让人们首先放弃对于自由的追求,然后从精神到行为全部走进由儒家文化权力构筑的知识体系和道德规范。儒家文化的创始者在当初可能出于恢复文化秩序和政治秩序的真诚,但从出现之时就已经把人的生命价值放在了次等地位,生命被驱出在这种文化的中心之外。这种转向世俗社会权力构建和秩序维护的文化很容易为政治权力所利用,儒家的文化权力极大地夸大了人性的善与人性改造的可能,为人间主宰的合法统治提供了最早的理论支持。从儒家文化的性善论出发形成了世袭专制,其文化中的重农观念造成传统社会长期以来抑制商业发展的历史,其文化中的形象思维的混沌性致使中国长期停留在农耕文明阶段。与此相反的西方文化则从人性本恶论出发逐渐形成了民主政治,它的重商传统所进行的扩张贸易形成了市场经济,其数理逻辑的分析能力形成了科技革命。尤其在儒家文化的深层结构中,那种注重现世、注重功利、注重物质、缺乏超越性、缺乏对抽象原则的坚守、缺乏从抽象原则坚守中汲取生命价值的倾向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创新。儒家的文化权力经过在中国两千多年的统治已经把权力文化、关系文化和现世文化分配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压制文化自由和文化创新的主要因素。由于儒家文化要求个体生命必须服从集体目标,生命已不是目的,而成为一种集体目标的手段,任何政治集团在集体目标的名义之下都可以对个体生命及其自由进行随意征用。儒家文化所形成的权力压迫还在于它使历代士人为之殉道,其中的文化权力所形成的使命感与执著信念使无数士人至死不渝。今天的一些儒家文化活动虽然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理想真诚,但其中依然可见文化权力对人的欲望和行为的鼓动和驾驭。


福柯认为,在本质上文化的权力与政治的权力没有实质性差异,都是人们借以谋取自身利益并相互博弈的工具。因为权力话语本是由各种社会权力构造和选择的话语,也就是旨在争取和维护一些人的利益和优势地位的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话语,所以,在福柯那里,权力的性质从未发生过实质性变化,从专制到民主也只是从外在强制转换为自觉规训而已。当人类社会开始政治生活以后,政治的文化权力便开始铺天盖地而来。在中国,如果说神灵的文化权力和儒家的文化权力尚具有精神统治和自由选择空间的话,那么,政治的文化权力便具有了一种刚性的暴力倾向。不论是专制政治和民主政治,政治的文化权力要求政治范围内的行为性服从,虽然政治尚无法完全统摄心灵。由此,葛兰西提出了文化的霸权概念,他认为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确保他们在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主导地位,会利用霸权作为手段,劝诱被统治阶级接收它的道德、政治和文化价值。如果要使统治阶级在这个方面得以成功,一定会行使强制和武力。霸权文化中关于政治文化的权力又不完全在于强迫大众违背自己的意愿和良知,屈从统治阶级的权力压迫,而是让每个人心甘情愿地积极参与到统治集团的霸权文化压迫之中。葛兰西说,一个社会集团的至尊地位以两种方式展现自身,其一是支配,其二是知识和道德的领导权。一个统治集团能够统治成功,事实上在它取得领导权之前就已经在施行领导权。由此来看,政治文化权力的行走已经构成对于人的生命和自由的最大压迫和威胁,每一个社会共同体成员已不可能自由逃出这种政治文化权力的全面布控。政治文化权力还要求每一个人不仅从精神上,还必须在行为上与这种文化权力保持一致,否则,在一定的范围内则无法使自己获得必要的生存性资源。政治文化权力最初的合理性理由是以此保证文化自由和生命自由的空间不被侵占,政治文化对于社会生活的介入是因为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人都是政治动物,每个人都有统治的欲望和被统治的愿望。政治文化权力可以平衡各种社会关系与个人自由之间的紧张,以此让政治文化来抑制人性之恶。但是,政治文化权力的强制性很容易在原来划定的区域越出边界,尤其在专制文化的土壤之上,如果没有市民社会的对抗和消解力量,政治文化权力会成为剥夺人们自由的主要力量。


布尔迪厄认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中,文化资本是某种形式的权力资本,文化资本包括了各种各样的资源,比如话语能力、一般的文化意识、审美偏好、关于教学体系的信息以及教育文凭等。这种情况下,学院的文化权力得以形成,学院文化权力以三种不同的状态展开:一是它具有一套培育而成的倾向,这种倾向被个体通过社会化而加以内化,并构成了欣赏与理解的框架。这样的文化资本以一种身体化的状态存在。二是这种文化资本是一种涉及客观化的形式的存在,比如书籍、艺术品、科学仪器对我们提出了专门化的文化能力的要求。三是学院文化资本以机构化的形式存在,教育系统的出现对社会地位的获取起着重要作用,扩展的高等教育已经创造了巨大的文凭市场。基于这种文化资本的优势,学院的文化权力既带有一定的资格认证的强制性,又带有某种至高的知识理性的存在。学院在形成巨大外在系统的文化权力之时,还创造了自身的知识话语权力,任何不服从这种文化权力者将不能适应知识的范式和游戏规则,也无法参与学院所进行的各种社会化的语言游戏。逐渐地,学院的语言游戏则成为了专业化的、正规化的、标准化的语言游戏,形成了知识霸权。学院文化权力的形成还不完全意味着能够掌控文凭的需求市场,同时还意味着对于学院之外知识体系和文化创造的评判,它自身所拥有的知识解释权力和评判权力可以决定其他文化的生存命运。现在,学院的文化权力一方面体现在对于精神层面知识评判权力的垄断,只有学院范式才是专业化的,其他都是业余的。另一方面,学院的文化权力还伸展在世俗社会层面,尤其与政治权力完成了对接,可以对社会生活的构建指点江山、勾画蓝图。


现代以降,工业革命、科技革命、启蒙运动的兴起,社会的理性化、世俗化和文化的高度再分化,文化失去了古典时期的神秘权力,也无法完全以绝对化的政治权力施加绝对影响,虽然学院的文化权力在不断加强和固化,但现代以来从根本上来看,文化的权力具有了多维与分散的特点。在王权话语向平民话语、精英话语向大众话语转变的同时,现代化的高度专业化要求又使文化的分化进入了更多的权力区隔,现代化所给予人间的拯救和希望承诺已经成为了文化的权力神话。现代化的文化权力在科学话语的展开中不断颠覆传统文化的神圣性,科学的文化权力便在于它承诺的能够解决一切。现在发现,现代化在推进社会进步、提高和实现人的能力、改变物质条件和基础生活的同时,已经造成了文化自身的巨大分裂,科学与文化形成了严重对立。事实证明,科学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甚至科学本身所带来的问题已经超过了它能够解决的问题。现代化在立足科学话语的基础上已经使现代人彻底失去了归宿感,打破了人类的基本梦想,每一个人只能在现代化所提供的权力网格中为了这架机器的运转而工作,人的自由彻底丧失了。现代以来,知识、信息已经成为新的资本和权力,经济权力和技术力量已经主导着人们的物质生活,人正在成为为了适应这种机械化运转的零部件,人的主体生活和情感能力正在被排挤。别尔嘉耶夫发现在现代化中,智力成为了人最伟大的工具,人在其中达到了巨大的精巧性和高超性。但本能却随之日益弱化,人的器官开始退化,因为在斗争中有机的工具逐渐被机械的工具所代替。现代化的文化权力使人失去了自己的整体性和创始力,从此变得支离破碎。所以他才说:“人的文明化并非什么深刻的过程,文明的伪装轻易便可从人的身上剥除。但人继续利用着文明化的一切工具,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现代化的文化权力同样也引起过鲍曼等人的警惕,他明确提出过知识与权力的结盟是现代性的主要特征,认为现代性的展开是一个从荒野文化向园艺文化转变的过程,在这个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产生了大批作为“立法者”的知识分子,他们担负了权威的对于现代社会的规划。罗素说,对学者的尊敬从来就不是出于真知,而是想象中他具有的魔力。可以说,现代性文化权力中的学术话语完成了它权力的顶峰时期,随着后现代以降,其辉煌的霸权地位将逐渐滑落。


(二)在文化权力的分配格局中,正价值对自我主体性的文化权力统治也始终是对人的压迫之一。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化和利益冲突的社会,为了构建共同的社会秩序和道德伦理,文化不断周旋于实然和应然之间,文化的基本使命在于向社会共同体成员鼓吹正价值,以此号召人们向文化的应然价值努力。在正价值占据社会道德制高点之后,人们的消极权利和实然中的价值保守便被反衬为一种消极价值,正价值在不断拥有了文化权力之后便可以支配道德的裁判权,这样一来,人的主体性又陷入正价值所构筑的权力强制之中。在公平、正义的名义之下,正价值的文化权力并不是它的外在强制性,而在于它拥有正义自重的“以理制人”,在于它道德立场正确的“以德制人”和以高尚标榜的“神圣杀人”。人在正价值的文化权力面前无法拥有自己的主体性权利和良心自由,只有心悦诚服地成为正价值的文化权力笼罩下的奴隶,并且,人们常常能以进入这种价值的牢笼为荣。在这种状态中,人们已经把所有的道德失败甩在了身后,自己也成为了正价值和社会正义的化身。但是,任何正价值在呈现、敞开真理时也总是有所遮蔽和限制,正价值文化权力垄断所形成的压迫并不逊色于政治的文化权力。


文化与权力的问题是自从文化出现之时就已经存在的人的自由与奴役的问题,这种关系问题一直并将永远关涉到人类的命运。文化的权力问题只有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或消解,但不会被消灭,人的自由意志决定了人类永远无法达到理想的自由彼岸。文化的权力意志一直潜藏在人性之中,它是人类在自由之路上不断飘扬的旗帜的核心支撑,自由与奴役永远是一对兄弟,奴役又深藏在自由的追求之路上。别尔嘉耶夫和弗罗姆都发现人的悖论在于很少有人愿意真正地选择自由和轻松的生活,飞升的欲望和理想的自我夸张总是为自己制造偶像,以虚伪的态度对待理念,然后进入文化权力的奴役之中。文化的权力欲望也正如勒庞所说的那样,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文化的权力始终靠人们的集体无意识来提供给养。尤其在正价值的文化权力提供的道德合法性的前提下,人们对于文化权力的服从构成了人与社会的层次和序列,正价值成为主宰世界的权力系统,每个个人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文化人”。


文化发展的目的在于扩大人的自由、摆脱各种权力的控制,但是文化的发展又意味着文化在不断分化,细分化的文化又造成了体系如网的符号系统,每一种文化的权力都拥有了自己的利益范围。人类的文化发展并未给人类自身带来轻松的生活方式,每个人的一生都生活在对某种文化权力话语的追随之中。但是,简单地否定文化发展,进入前文化状态是荒唐的,就如简单地否定历史一样,重要的是检讨人类的文化发展方向。在文化的权力场域,文化权力并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符号结构,历史有着多种突入和突破的可能,这里关键是人们是否情愿永远酣睡在文化权力的压迫之下。


后现代以来,互联网及其微博时代的到来,传统的文化权力体系已经逐渐被打破。神话的文化权力被儒释道的文化权力所代替,从而形成了静默和谐的古典文化权力,中国文化在这种古典文化权力的怀抱中踱步千年。现代以来,古典文化的权力又被政治的文化权力和学院文化权力所打破,人们发现人无法改造自身,也无法在道德自足中完成世俗秩序的和谐构建,尤其当民主成为一种主流话语的世界浪潮中,古典文化权力已经无法抵住民主与科学的拍岸浪涛,世界不仅是诗意的,世界还需要逻辑与分析,政治话语与学院霸权为文化权力的细分化推波助澜。这种政治、学院和现代化文化权力的动摇和消解直到后现代以来,也就是大众文化时代的到来才使文化出现了去分化的同一趋势,各种文化权力的争王称霸时代才得以结束。尽管席勒、黑格尔、尼采、斯宾格勒、齐梅尔等人都已敏感到这样的大众文化时代的到来,他们也不无伤感地叹息古典文化的终结,但他们未曾见到这个文化的同一化时代里,大众文化并未像他们以及法兰克福学派所预言的那样悲观。可以说,大众文化是工业革命、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必要逻辑,自由市场的供求关系把每一个人推到了平等交换的维度,每一种传统的文化权力已不再具有传统时代的统治优势,在市场的供求检验中,有的硬性的文化权力已在市场中拱手相让。但是自由市场并不完全是一种丛林法则,它有自身的基本秩序和操守规则,只是它不像传统文化权力那样有着极其膨胀的权力欲望。


大众文化考虑的是现实问题,承认自己不是专业化的,也不拥有道德的制高点,只是关注生命与自由最为迫切的现实需要。大众文化的去分化认为文化与生活、文化与政治、文化与经济的界限正在消失,任何分化中形成的文化权力壁垒都不利于文化的自由表达,有时则远离了生命的内在真实。


由于在文化权力的现代化时期,各个知识领域之间越来越缺乏彼此可以沟通的可通约性,每种文化权力体系都创造了只有本学科专家才能解读的专业术语,达到了文化二元对立的顶峰。对传统文化权力和价值系统的颠覆是大众文化同一性的重要体现,它向所有过去的文化权威和价值系统进行挑战,它不相信文化与社会界限的存在。因为大众文化认为生命的意义只在当下,它对传统生活方式和观念的颠覆又突现在新的审美范式方面,它有着追求强烈的狂欢与体验的生存方式,在强烈的自我意识回归之后,追求一种反秩序、反逻辑、反文化的自然状态。这种打破了文化权力威严的大众文化从一开始便带有强烈的自由色彩,因为符合生命的直接要求,很快便成为这个时代的文化主流,文化被一伙精英所垄断的时代随之过去。斯温基伍德认为理想的文化应该是民主的文化,它应该容许所有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而不应把文化的创造委托给几个精英,或由政府居高临下地对消极而被动的乌合之众进行文化供给。在这里,文化的去分化确立了每个人的文化主体性,每个人都不再是被动接受文化传播的乌合之众,而是文化的创造主体。根据布尔迪厄的文化场域理论,文化的去分化之后,文化权力的特定场域已被打破,拥有“有限生产场”的专业人员在“无限生产场”的大众文化面前不再具有传统时期的文化命名权。由于市场社会的消费规则,精英文化已经无法完成对大众文化的驾驭,最后由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妥协,也就是精英文化在适应市场生存的考验中自动放弃自身构筑的森严逻辑,否则,任何精英文化都会被这种文化的同一化所淹没。


多年来,精英化的文化权力形成的文化的自负把自己作为文化发展的主宰,在过于专业化的自恋中与社会和生命拉开了距离,最后形成了以犬儒化为特征的纯粹的“知识分子”。尤其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过于精英化的文化权力又逐渐排斥了广场的公共承担,把具有公共精神的文化担当称作非专业的具有政治情结的大众文化。当这种自称具有自律精神和高蹈理想以及救世情怀的精英文化逐渐脱离了大众领域之后,现代社会的市场选择也同样将其逐出了兴趣之列,精英文化成为了真正自恋自娱的文化形态。文化的去分化浪潮之后,大众文化以它的平民姿态、现世精神以及当下担当迅速赢得了时代,大众文化通过自身的责任承担并未出现精英文化所预言的文化的沦陷结果。


文化的同一化一方面消除了文化的内部界限,将各种文化形式进行了精神链接,打通了文化形态之间的互访、互补渠道,跨文本、跨学科的文化艺术形式的出现极大地兴奋了人们的文化创造力,使传统的文化元素焕发了神奇的效果。尤其艺术门类之间的融合混杂又建立了新的美学原则,这种原则不追求艺术的纯粹性,只追求与人生意义和生活价值的关联。这种艺术门类的多种混杂已经是文化同一化的典型特征,它不是要求回到文化和艺术的原始状态,而是要彻底打破传统的文化权力,将大众时代的文化表达凌越在经典和权威之上,成为与生命即时共舞的精灵。另一方面,文化的同一性在消弭了文化与生活的界限之后,又消除了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二元对立状态,也就是把曾经高傲的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放在一个场域,这时候的精英文化已经没有了昔日骄傲的姿态。当然,这种对大众文化的担忧和误解是出于精英主义的背景和立场,他们当时还未能想到互联网时代以博客和微博为载体的大众文化所表现出的价值硬度和伦理操守,未能想到微博时代的大众文化能够活生生地救下人的性命。在知识分子的使命方面,康德认为知识分子要有勇气在公共空间行使理性,但是现代主义的文化权力的高度精英化未能使陈寅恪式的知识分子发挥知识的文化作用,倒是在形成学院权力方面提供了理论支持。爱吉斯·德布雷说:“知识分子不是根据教育程度来定义的,而是根据对民众的影响。”今天,这个消弭了文化与生活、精英与大众、审美与经济严格界限的时代,当有人以精英者的自负指责韩寒之时,无论如何也无法唤起人们对于这种民众影响力的否定,以韩寒为代表的大众文化并不是要给人们提供专业化的文化权力的教育通道,而是以自己非专业化的平民文化表达唤起人们对常识的注意和尊重。这种不同于现代主义先锋派的大众文化并不是要促进异端和文化的自律化,而是要支持常识,同时承认自己并非能够达到自律的完美形式,只有在他律的情况下才能充分保持理性。


生命和人性的非完美性本身是一种真实的存在状态,任何文化对其完美的夸大必然脱离人性真实,从而成为一种彻底的纯粹躲在社会和人生之后的实验室艺术,因此,波德莱尔才发现,现代性就是过渡、短暂、偶然,就是艺术的一半,另一半是永远和不变。其实,西美尔在《现代文化的冲突》中也提出,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个主导理念,在古希腊它是存在,在中世纪它是上帝,在17世纪和18世纪它是自然,在19世纪它是社会,在今天它是生命。文化的同一性恰恰是建立在对生命关注的基础之上,可以说生命的意义构成了大众文化的核心,大众文化宁可让人们生活在鲍曼所说的文化碎片中,也不愿构筑自己的权力体系,它愿把文化的权力还给每一个生命。


## 五、文化的保守与革命

(一)文化发展的过程也是保守文化传统的过程。文化的保守不仅来自文化传统的内部需要,还是文化发展愿望的结果。人的自由在于充分分享传统,在文化保守的传统中,自由一直构成促进自由扩展和文化变革的主要因素,文化的保守还是历史与未来双重力量的交汇。希尔斯说,人类社会保守了许多它所继承的东西,这不是因为人们热爱这些东西,而是因为他们认识到,没有这些东西他们就不能生存下去。人们无法想象出可以完全代替文化传统的东西,现代人本身又是文化的产物,尽管人们对于拥有的文化传统并不满意。但是,离开了对于文化的保守,也便剥夺了基本的生存资源和生命意义,每个人的文化保守又是生命得以维持的基本需要。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保守文化的理性自觉,只是因为生存的压迫和生命的基本延续逻辑阻止了对于文化保守的完全放弃,所以,文化保守不能全部代表每个人都具有传统的兴趣。事实上,保守的动力正是源于对未来的希望,否则的话,保守的目的会因此缺失。费舍尔在考察了欧洲史之后曾经担心:“一代人所获得的基础,可能被另一代人丧失。”但是文化内部的强大力量蕴含在对于传统的保守方面,有些发展和变革也不一定就是全部割断传统。保守提供给文化发展的现实基础使人们知道,传统包含着一定合理的文化经验,这就是其中生命与自由所需要的部分,不论社会如何进步与发展,有些东西是永远不变的。这不能理解为对于文化传统的价值偏好,而是人的价值实现所决定的。


对于文化的保守也不是一个令人心悦诚服的话语命题,虽然保守并不是完全地守护文化的旧势力,但是传统在呈现、敞开文化的同时也总是有所遮蔽和限制,这就很容易把一种激烈的力量带入对于文化保守的冲击之中。合理的文化保守体现着对于传统的梳理和对于文化的原创,不仅是对文化传统中人类良知的保守,还有文化发展中的社会担当,文化的保守并不是完全守旧的代名词。人类是从自然出发的,文化的出现一方面是对于自然法则的修补和超越,一方面是对自然秩序的保守,这种对于自然秩序的保守最终成为文化的保守。文化相对于自然来讲并不是一种发明,而是一种发现,文化的秩序和伦理早已存在于自然之中。自然秩序以及人们对于自然的敬畏和无奈成为文化表达的原动力,文化表达意味着人类对于应然之理的向往,自然的天生秩序是文化秩序建构的超验依据。在文化的早期萌芽中,对于自然秩序的保守是文化的生命力所在。在文化的发展和成熟过程中,对于自然秩序的保守依然是文化的核心价值。人类的权力意志无法超越自然法和神圣法所提供的基本秩序,这是人的局限性之所在。社会制度创造的正义永远是一种不断被否定的实证法,任何道德理性都无法随意夸大文化对于自然的自足性。人类的文化表达经验已经提供了对于自然秩序的保守理由,文化是与自然的对话、倾听,是不断对于自然客观性的灵性保守,最后以文化的形式与自然达成和解与共识。人类本身是自然的产物,而不是靠某个精英或建构理性设计的产物。任何优秀的文化实际上都是一种对自然的保守,而不是对于自然的破坏。自然是人类之母,又是文化之母。一切文化都无法违背基本的自然法则和规律,任何世俗理性也无法完全凌驾于自然之上。因此,检验一种文化最关键的不是看它的理想承诺,而是看它对于自然的保守态度,离开了对自然尊崇的文化已经失去了文化的正义价值。柏克认为,自然法则是一种不假思索而超乎思索之上的智慧,任何人类文化无法超越这种智慧。完全超越了自然的社会正义是不存在的,因为人性的局限和人类的政治本性决定了制度局限,一种好的制度文化其实是对于自然的保守。因此,西塞罗才说:“不仅要确定何者是最好的,也要确定何者是必然的。”文化虽然能够调节人类社会之中的矛盾和不平等,但文化与自然相比已经是一种文明的不得已。何况文化本身又会陷入一种压迫与反抗的循环之中,文化的自身又是一种悖论。自然的非完美性提供给文化表达的无穷冲动,人类的文明正得益于此,但是文明又极易使人类的理性无限膨胀,激情浪漫主义便认为人类的文明可以彻底改造自然。因此,背离了保守自然的文化也必然得到自然的报复,优秀的文化实际上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解契约。人类理性藉着自身的思考能力和理想冲动,极易把自己当作世界的主体,然后建立起打造人间正义的世俗信仰,把文化的表达转移在对于自然秩序的破坏方面。妄图建立人间天堂的文化最终只能把人们带进远离了自然保护的地狱,20世纪的人们对这种破坏自然法则的承诺而确立的信仰付出了巨大代价。


其实,最完美的、卓越的文化表达是对于自然秩序的保守和谛听,文化的秩序是对自然秩序的重复,这里不存在毁灭自然的野心。对于自然的保守构成了文化表达的核心价值,自然秩序又提供给文化对于未来的多种可能性。对于自然的文化保守并不是完全沦为自然的奴隶,而是借自然的秩序之美让文化表达更符合人类的愿望。虽然人类无法离开自然,让文化与自然达成契约是人类的智慧,任何做出对于自然的破坏便会把人类引向灾难,因此,保守自然的过程也是保守生命的过程。“人心的骄傲”凭着自身建立的严密逻辑和结构方式,容易对于未来的社会做出全面的建构与规划,急功近利的政治家或野心家想在一夜之间把它变成现实,因此会把生命当作手段去推进理想工程。这时候,文化的保守便是对于激进主义的抵抗,以避免因文化的彻底革命使人类陷入巨大灾难。人类来自伟大的自然,人类社会以及各种文化是从自然出发经过不断演变而成的,任何一代人都无法完全创造自己的文化,因此,保守文化的传统也就是在保守人类在漫长历史中获得的宝贵经验。世界是不可穷尽的,无论是哪一代人,都不能宣告已经掌握了世界的全部真理,甚至可以用今天获得的一点进步来彻底否定历史以来的文化传统。如果完全抛开人类经验,用逻辑的连贯性和内容结构的一致性建立起一套严密的系统化的知识系统来重新打造世界,其结果会如柏拉图的理想国一样听起来诱人,实施的结果会成为一场灾难。用逻辑的整体性构建起来的理想蓝图之所以非常诱人,不是其理想的正确性,而是蓝图本身仅仅是一种幻想。靠知识逻辑构建的文化理想删除了人性之恶和过程实施中的正义耗散,只是一种先验世界的不可证伪的逻辑公式而已。而文化的意义与价值实现只在经验世界中,文化的开放性不断唤起人们对其证伪和变迁的愿望,文化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文化保守与文化改进不断交织、此消彼长的过程。人类对于未来的信心和担忧增加了文化保守与文化革新之间的张力,生活经验提供的成功往往在两者之间,因为真理不会向任何一种极端偏离。由此导致了各种对于保守主义的指责及其革命派将自己的理想建立在传统否定论的凌空虚蹈之中,甚至认为文化的保守是旧势力的路径依赖。其实,文化的保守更多的是面向未来的前倾姿态,对于传统精神的守卫是对自然和人类经验的敬畏,以及对于浪漫主义激情画卷的警惕。


合法的文化变迁让位于不加区分的文化革命,认为只要是一种否定性的破坏就能带来文化的发展,这已经形成当前文化革命派的主要症状之一。还有一些对于文化传统的全面否定,以及对于文化保守的围剿,其精神实质并不是文化的创造,而是又向人类曾经犯过的错误的一种回归。事实上,放弃对于文化的保守等于否认了人类的历史,否认了时间的连续性,最终落入了虚无主义的巢穴。对于每一代人来说,文化的传统存在着多种修正的可能,这也正是传统的伟大之处,传统并没有筑起真理的堤坝,而是向未来提供了无限的开放。但是,又正是因为文化的传统留下的修正可能显示了其中与现实逻辑和理想想象之间的不融洽性,给文化革命的主张提供了暴力的欲望。事实上,文化的传统留下的修正的可能性是传统走向未来的信心,它认为自身的局限性与当今文化革命的局限性一样也无法穷尽所有时代,也不能解答所有事物。真正的文化保守不是复古的,而恰恰是对于人类的纯粹理性保持距离,以避免由于理性的自负而陷入理想主义的陷阱。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提到康德受休谟的影响之后认为,纯粹的思辨或理性一旦贸然进入经验不能检验的领域,很可能陷入矛盾或二律背反,产生出他明确地描述为“纯粹的幻想”“胡说”“幻相”的东西,即“一种无效的独断主义”,一种对认识一切事物的肤浅的自负。因此,叔本华在1840年曾经预言黑格尔这个庞大的神秘体系将会给子孙后代提供无穷无尽的笑料。如果人们倾心于纯粹的知识逻辑而把未来寄托在割断了经验保守的基础之上,纯粹理性不仅无法使之趋近真理,还会因乌托邦的诱惑产生与本初愿望的巨大偏离。


从本质上看,人是理性的动物,人类的理性建立在经验基础上。但是面对不确定的未来,总有一些对于现实的否定,这是人类价值追求的天然本性。正是如此,文化的保守才有了积极的面向未来的意义,而文化的革命恰恰可能断送整个未来。从人类的理性选择来看,未来的不确定性带给了人们无限的诱惑和想象,文化的保守是在强调决策理性。人类有着伟大的认识能力和逻辑能力,但是文化的传统作为一个已经成熟的经验它比预言更能贴近人的现实需要,生命的选择不能等同于赌博。的确,任何文化传统的缺陷都是显而易见的,这正显示了传统对于未来的忠诚。靠激情和逻辑想象的未来是完美的,正是这种完美性把它的实践性排除在了经验世界之外。正如波普尔所说,只要科学的陈述涉及经验的世界,它们必定是充满缺陷,是可以不断被反驳的,同时,只要它们是不可被反驳的,那么它们就并不涉及经验的世界。


(二)由于文化的保守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人类智慧,但这种保守也并不是对于传统的完全固守,其保守的目的在于进行文化的合理发展。人类社会的演进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同样的是,文化的形成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生命的有限性会时常发出穷尽世界的冲动和野心,也就是每个人都想在生命的历程中见证到世界的全部,这其中潜藏着人类的生命悖论。对于文化传统的不满会导致对于文化传统的怀疑,文化的变革冲动便构成了文化发展的动力,但是这种变革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否则,文化的变革会成为一场革命,最终导致文化的破坏和毁灭。文化的发展和成熟必然引发文化变革的合理要求,文化的合理变革有一定的必然性,但这种革命并不是建立在对于传统的全面否定之上,而是对于文化传统的重新发现和解释。文化以及传统的开放性提示给文化变革的空间和信心,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谨慎地支持文化的变革。因为没有限制的变革会成为革命,革命的逻辑没有文化的自由,革命中宣告的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文化革命的逻辑更不会考虑革命的代价,它会要求人们用生命来支付成本,它认为它已经发现了人间天堂。文化的革命是建立在激情之上的理性与自由,革命想象中的文化蓝图永远完美于文化的传统,人们长期生活的文化传统会逐渐地让人产生对于传统的厌烦,这也符合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益递减规律。


由于文化的革命靠的是想象中的文化自由,其中的客观实在性尚待检验,文化的保守就有必要对于文化的革命保持必要的怀疑。在任何时代,如果文化的保守对于文化革命形成足够的怀疑力量,这个时代就必然是安全的,因为这种平衡能够保守现实的秩序和利益。如果一个时代,文化的保守相对于文化的革命形成一种失重状态,文化的革命掀起的狂潮会彻底放纵革命的破坏性力量。世界上没有一种关于未来发展的完美的科学理论,任何关于对传统的彻底革命进而实施革命蓝图的运动都是对于人类发展的反动。对这样的文化革命如果不保持必要的成见和怀疑,只能酿成中国“文革”中的人类惨剧。波普尔在考察了人类社会因革命理想导致的人类悲剧之后发现,在所有文化与科学中,我们永远不会有足够的理由确信我们已经获得了真理。我们通常所谓的科学知识,一般并不是这种意义上的知识,而只是有益于各种发展的假设,以及对它们进行各种验证的方法的信息,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它是关于最近的,受到最严格检验的信息,即科学的意见。另外,波普尔还说,在科学之路上铺满了各种被抛弃的理论,它们都曾一度宣称是“自明”的。对于文化彻底革命的怀疑并不是完全对于文化传统的迷恋,文化的传统肯定不能完全适应已经发展的时代,也无法全部走向更加广阔的未来,文化自身的开放性要求不断变革是文化的核心要素。对于文化革命的怀疑恰恰出于文化的开放性和变革性,因为文化的传统既是文化保守的过程,也是保守变革精神的结果。对文化革命保持的必要怀疑是人类在漫长的文化发展中通过对于理性的客观检验而得出的宝贵经验,怀疑本身即是人的重要理智。文化的革命所提出的理想承诺很容易点燃人们心中的幻象,根据某种历史逻辑所描绘的革命之后的世界是一片大同。然而,事实经验证明历史的逻辑与文化的彻底革命一样靠不住,历史的发展并不一定符合某种逻辑。尚待检验的革命幻想只是历史逻辑的某种延伸,未来的不确定性造成革命必然有试错的代价。因为个体生命的一次性和唯一性,任何把某种革命理想的试错建立在生命之上的运动就是把人当作了手段。如果没有对于文化的革命保持的足够怀疑,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文化革命的试错对象。与其把生命交给文化革命试错中的浪漫,还不如保守在文化传统的温暖土壤之中。激情的文化革命的危险在于,这种文化革命忽视和否定了文化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在一种谨慎的实践中不断检验自身理性的过程。文化的革命会在一夜之间要求把理想变成现实,因此,只能运用专制的手段来推进自己的蓝图。


与文化的保守相比,文化的革命已经背离了文化自由的基本精神,形成了文化强制。文化的保守是对文化强制的反抗,文化的保守相对于文化强制而言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自由的捍卫。文化的保守是出于个体的文化自由与文化偏好,而文化的革命多借助于体制和强权的力量。所以,文化的保守多在私域空间,是个人的价值选择。而文化的革命多发生在公共空间对于个人生活的征用,它靠的是一种权力审美。在文化革命的浪潮之时,文化的保守所持的对于革命的怀疑和成见是避免自己被强制同化,从而失掉文化中的自我。文化的保守还在于保守必要的文化差异,文化的革命恰恰是在消灭文化的多元和差异。在文化保守中,每个人都有可能保守着自己的文化偏好和价值选择,这种文化保守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活方式,文化的革命恰恰是打破这种平衡,借革命的力量达到文化的统一。当文化的革命来临之际,只有文化的保守为文化的传统撑开了必要的空间,生命得以在这样的空间内避免革命的袭击。如果说文化只有价值选择的偏好而没有优劣的话,那么,文化的传统捍卫的只是自己的文化偏好,并没有把文化的传统尊为至上的崇拜之神,而文化的革命往往会宣扬一种自明的救世文化,并宣告这种文化代表了人类的发展方向。文化的自由性在于文化的多元和差异,只有文化的多元和差异才给不同的个体人生提供有效的文化抚慰。真正的文化多元和文化差异不仅不会构成文化冲突,还会因为文化自身的自洽生态达到一种平衡与和谐。文化的革命在消除多元和差异的同时在强调文化的斗争,人为地把文化分成优劣,鼓励文化在不断的革命中进行斗争,其结果是导致文化的主体——人的斗争。文化在正常的发展状态中文化的多元和差异构成了文化的基本生态,文化的革命恰恰是对这一生态的破坏。正常的文化生态应该进一步鼓励文化的差异,不仅是传统的,还是未来的,文化越是多样化越能促进文化的内部趋于合理与健康。文化的革命不是保护这种多样化的文化生态,而是按照一种历史逻辑打造属于自己权力任期内的文化模式。


之所以在文化发展中要警惕文化的过度革命,因为革命是一种暴力,如果把文化革命赋予合法的权力,那么就很难把这种暴力限制在理想的范围之内。革命的逻辑与暴力一样,一旦发动,它可以摧毁一切理性。在文化的革命中,暴力是一种手段,破坏是一种合法性常态。文革之中,文化革命的典型体现在于彻底打烂牛鬼蛇神,在于砸烂所有传统的文化底座。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文化保守的有效阻拦,文化的革命还会把暴力引向人与人之间的杀戮。文化的革命不仅是释放人性中隐藏的暴力之恶,还会是文人们激动不已的理想偏好。由于缺少必要的理性训练,文人的浪漫情怀极易把理想的实现构筑在群体的革命狂欢之上。


近代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全面的文化革命并不是发自文化内部的自觉要求,虽然文化的传统有着根深蒂固的因循守旧,但是传统的品质又取决于对变革的支持。文化的革命实际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不是群众运动,而是鼓动群众。强大的政治动员下,任何对于文化的保守会成为对于革命的反动,甚至运用专政的力量对其摧毁。在文化自由的价值维度,文化的保守并没有文化的强制色彩,而文化的革命所携带的专政力量是一种国家意志。文化的变革与革命不同的是,文化的变革是发自文化内部的发展要求,是文化生长的正常状态,因为这种变革是分散的、缓慢的生长,所以不会给现存的秩序带来大的震荡。文化的变革之中参照的是文化保守与文化发展的双重要求,每一点变革都是一次务实的文化选择。文化的革命是视文化保守为敌的狂飙运动,革命会被建构为具有至高无上的道德正当性。历史经验证明,越是这种标榜自明的革命真理越具有危险性,文化的保守在于减轻这种危险带来的伤害。之所以文化的保守在最危险的关键时刻不惜以自身的毁灭来阻止文化的革命,不仅是对于革命善意的提醒,还因为文化的传统是已经对人类做出贡献的历史积累。文化的保守在保守文化民主的同时,不断提示文化的改进和发展愿望,而文化的革命恰恰是对文化改进的否定。


追求文化的发展与创新存在于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文化创新的可能性来自怀海特所说的“观念的冒险”。但是,文化的任何发展与创新都是一种文化传统的生长。文化的保守尊重任何时代的公序良俗与文化偏好,它选择的是文化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必须限制文化变革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不是认为文化的传统是自足的,而是文化保守中的文化传统一直在生长之中,文化内部的想象力与好奇心决定了文化自身的不断变迁。怀海特说:“好奇心是推动文明前进使之不满足于旧日安稳的牛虻,它就是渴求抽象地表达这些原则的那种欲望。”文化中的好奇因素与想象力的发挥能够对文化变革产生合理的推动作用,使文化的发展速度始终控制在不伤害人们的自由范围之内。即使是希尔斯提到的具有非凡特质的克里斯玛人物通过辉煌地发挥想象所创造的文化,也没有彻底对文化的传统实行革命,而是在文化的传统之上进行天才式的发现。文化变革的动力又来自于对现存文化模式的挣脱,认为既有的文化结构形成了对人的主体性的压迫。


文化的保守来自文化的宽容,宽容是对文化的最大考验,也是文化实现其价值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爱因斯坦说,宽容意味着尊重别人的文化与信仰选择。文化的保守实际上是在捍卫人们对于文化的自由选择,而文化的革命则是在剥夺这种文化选择的自由。萨特在谈到文化自由时强调:“别人的实存给我的自由带来了一种事实上的限制。”但是激发文化革命冲动的还不仅仅是革命之中的暴力欲望和政治野心,其中还有扭曲的文化保守的参与,即没有丝毫变革兴趣的文化保守肯定会激起文化革命的要求。根据文化起源的最终成因来看,文化的起源和生长主要得益于两大因素,一是自然环境对人的挑战,一是人们对这种挑战的应对。也就是任何时代的文化必须适应人们对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应对,任何辉煌的文化传统都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文化的保守捍卫的是文化传统中的自由与开放精神,维护的是文化反思与悲悯的情怀,真正的文化保守对于任何关于变革的要求都敞开了胸怀。那种拒绝文化变革和文化创新的文化保守并不是真正的文化保守,反而与文化的革命同属于一种本质的文化霸权。因为真正的文化保守不仅给文化的变革预留了空间和多种可能,还给文化的变革预留了时间,文化保守的宽容品质并不拒绝来自未来发展的力量。真正的文化传统犹如大海,任何变革的风雨并不能将之冲溃,还会使之融入其中使文化的传统得以成长和宏阔。文化的传统之所以得以保守并不断成长,一方面在于所有的文化变革都无法脱离传统而在空中舞蹈,一方面在于人类有保存许多资源的生存本能并促进认识世界,使自己的生存更适应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变化。人类保有的资源中最重要的便是文化,它的直接作用一方面提供给人们生存的基本方向和办法,一方面又不断对人生的意义、社会秩序伦理和制度安排发出追问。文化因此显示出高于物质的任务之一。


文化的保守还不断使人们恪守自然秩序,在任何时候保守人性的底线良知,文化对于人类生存历史所发挥的作用构成了文化传统的核心价值之一,因此,文化的传统已经成为一种不需过多质疑的人类财富。文化的革命是尚待检验的对于明天的文化秩序的想象,它不仅建立在历史逻辑之上,还建立在激情和欲望之上。文化的任务之一便是不断修复由人的欲望膨胀而犯下的各种错误。人们都急于改变现有的世界,文化的自由本性也急于探寻世界的终极真理,所以,在任何时候,文化的革命都是来自一种要求变革的力量。每一个人都努力寻找的正如奥古斯丁说的那样,“一个人要寻找的不是普遍的真理,而是个人的真理”。这样就为文化的保守使各种寻找的力量得以整合提供了支持。人类的各种文化传统都经历了漫长的演变才逐渐走向成熟,而成熟的文化除了对于传统的保守之外,依然有着交流的渴望,在交流中促进自身的变革可以避免因革命而带来的毁灭。文化的保守对于文化传统中自由与开放精神的捍卫一方面是限制革命的破坏性,一方面是积极地寻求传统秩序与当今发展要求中的妥协、和平与一致。一个成熟的文化传统的保守试图阻碍专制性的革命权力结构的出现,其依赖的重要手段便是让人们获取到传统的便捷和安全,以及广泛分布的文化表达权利。文化的自由权利结构一旦稳定,现行社会制度必然为其提供保护,这种保护只是对于秩序而言,法律并不涉及其内容的扬弃。变革往往是危机之中的本能通道,文化的革命依然是为文化的保守撕开缺口,但是,革命往往不能彻底化解危机,短暂的兴奋之后还会带来更大的伤痛。在文化的自由与开放的语境中,文化的保守所担负的重要功能就是平衡危机之中的火焰,但是,如果任何传统在关键或艰难的环节始终迈步不前,即便再强大的文化保守也无法永远充当革命之火的消防阀。文化的变革是一种双赢博弈,进步与变革中的文化发展既能保守文化的传统,又能在传统的肩上创造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形态。文化保守中的文化变革提供的是一种和平和解的文化格局,如果因为对于文化特色或文化先进性的固执保守而拒绝真正意义上的文化精神的保守,很可能迫使一种破坏性洪流滚滚而来,不仅淹没现有的文化秩序,也会荡涤关于明天的理想画卷。文化价值的实现要求人们激发高度创新的积极性,但文化革命的到来往往要求奴役所有的人以此把人作为通向革命目标的手段。文化的保守对这一可能的结果的担心不是对于过去的迷恋,而完全出于文化权利实现的需求,只有保守文化的权利和自由才是对于文化奴役的出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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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科学论坛 2014/12 学人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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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4185/j.cnki.issn1008-2026.2014.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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