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有新规,二月起我们的福祉又来了!尤其是我们农民工福利更多
今年注定也是一个非凡的一年,从一月关于民法典的有关修订,便有了很多惠民利民的政策保障。如今一月将尽,二月的到来又会推动一批新规的实施,让我和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吧。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将会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将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政府督查可以采取检查、明察、暗访、电话等多种渠道收集线索,严禁多头督查、越权督查,对督查人员或提供线索的人员进行威胁、报复的,将会依法追究责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实施,将会进一步加强政府履行监督职能。
2.《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文件说明,只要满足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栔具备一定的经营许可资质、提供服务的人员等的基本条件 ,这些医疗机构和零售的药店,都可以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此外,医保经办机构的评估不得超过3个月。

3.《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从2021年2月1日施行。《互联网保险业务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并且明令严禁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代办投保手续等“擦边球”的情况。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从2021年2月22日施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公众的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该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在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恶劣手段,进行非法网络敲诈、营销诈骗来谋取非法利益,不准违规批量注册、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到,申请人可以到海关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现如今也可以通过在网上办理平台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6.国家卫健委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从2021年2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数据信息可溯源。资质认可机关应当对其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资质认可有效期内至少一次评估检查。
7.《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并且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欺瞒劳动者。用人单位违反本条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国家办事就是令人民放心,前不久才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很快就已经找到了解决的方案。二月的相关规定一出,相信很多人都能收到他们应有的福祉,这便是最大的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