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被罚67万余元
10月6日,本报从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因弄虚作假,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近日被罚67万余元。此外,该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也被处罚。
(图源: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公管处罚〔2023〕41号显示——
项目名称:淮南市大通区朱家大山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弄虚作假
处罚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3200001347845848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兵
处罚结果:
1.按所涉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对单位罚款人民币陆拾柒万零伍佰玖拾元柒角五分(670590.75元);
2.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计算,对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叁万叁仟伍佰贰拾玖元伍角四分(33529.54元)。
3.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计算,对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直接责任人作出罚款叁万叁仟伍佰贰拾玖元伍角四分(33529.54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5
处罚机关: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据天眼查及企业官网显示,中煤长江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国资委下属的三级央企,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江苏煤炭地质局主办。注册地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845848,法定代表人为王兵。(文|中国基建报 薛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