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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对生活、认识、哲学的作用

2022-03-28 12:35 作者:终究是寂寞的  | 我要投稿

逻辑对生活、认识、哲学的作用

金岳霖

本文是作者为自己一本书写的绪论。标题是编者改拟的。原载于《哲学评论》第一卷第1-2期,1927年4月、6月。王路译。

 

        彭加勒(Henri Poincaré)说:“怀疑一切或相信一切,这是两种同样简单的解决办法,二者都使我们不用思考问题。”而且,它们均排除哲学的可能性。无论从什么观点出发,哲学都应该不仅包括彻底的和经过训练的怀疑态度,而且包括某种信念作为自己一种必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它必须有一个出发点。

        在ZZ思想中似乎一直很容易形成普遍的虚无主义,但在哲学中却不那么容易。因为不论任何否定,如果它不肯定任何东西,那么它就否定自身,因此什么也没有否定。另一方面,肯定同样是困难的。如果一个人不打算进行哲学思考,那么他就处于一种特殊地位,因为他不需要任何肯定的东西以此来润滑自己思想的车轮。

        但是,如果、当、而且只要一个人进行哲学思考(并且没有他为什么这样做的理由),他就会遇到在某处从某种东西出发的困难,无论这种东西是什么,他的怀疑态度可能使他习惯于否定它。

        而且,使他难于保其地位的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他所熟悉的大多数东西几乎从一开始就超出我们肯定的能力而面临否定。甚至不用提供任何进一步论证的理由,就可以否定我们这个世界的存在。我们所得到的仅仅是无谓的安慰:被肯定的恰巧不是我们这个世界。任何逻辑或事实都不能用来弥补这种否定。列数这个世界上的事物或诉诸我们感觉的证据,我们也无所收获。

        然而,我们必须从某处出发。困难在于从什么和从哪里出发。除了我们个人的偏见或我们所处时代的兴趣外,一般无法说明做出一种选择的原因。对神秘主义的偏爱也许将决定一个人赞成热烈讨论永恒的意识,而对实在的健全感觉可能引导一个人首先检验我们的感觉与料。不仅不同的人做出不同的选择,而且不同的时期提出不同的问题。

        今天,恶这一问题就像在柏拉图时代一样依然没有解决,但是却没有什么人努力去解决它。中世纪没有解决一个针头上可以站多少个天使,然而我们知道,现代没有人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哲学问题难得解决;经常是,它们对于某一时代来说是解决了,但更经常的是,随着使它们作为问题而出现的兴趣的消失,它们也逐渐消失。

        但是,如果一个人以受过训练的和彻底的怀疑态度来开始写一篇哲学论文,那么个人的偏见或时代的兴趣就需要某种证明,没有这种证明,二者就不能用作出发点。但是,证明必须基于某种自身需要证明的标准。这样就产生一个只能有任意的出发点的无穷过程。我们的偏见最终成为我们哲学思想的基础,尽管我们应该记住,从逻辑观点看是偏见,但从人类积累的经验的观点看却可能不是偏见。

        本文将探讨逻辑与哲学、生活以及对我们所处世界的认识的关系。我们将试图提出逻辑在所有上述领域中所起的作用,并且看一看根据什么标准证明我们对逻辑的信赖是正确的。我们将扼要讨论关于便利、节省和逻辑的看法,我们还将试图确定它们的关系。也许我们的讨论本应组织得更好一些,而实际上它可能有时似乎是无的放矢。但是,我们的讨论可以清扫许多陈积的污垢,可能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讨论至少不是徒劳一场。

 

        除在逻辑和数学中外,我们也许只在哲学中探讨面临或处于某些标准之下的命题,而且有些命题长期以来一直受到批驳。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个据以确定一些命题是不可否定的标准,大概我们就可以用这些命题作我们的出发点。

        当一个命题的对立是不可思议的,就完全可以认为这个命题被确定。但是,不可思议是难以理解的,不能作一条标准。对一个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很可能对另一个人是可以思议的。历史上不乏这样的命题实例,它们在某一时期是不可思议的,在另一个时期则是完全可以思议的;它们在某一时期是可以思议的,而在另一时期则是完全不可思议的。

        同样,当认为命题是自明的,就完全接受它们。但是怎么样反对不可思议,就可以怎么样反对自明性,二者均不可靠。因为它们都是对奇怪和陌生的思想的心理抵触,并且被误用作逻辑有效性的标准。如果我们从自明的思想或其对立是不可思议的命题寻找出发点,则我们必然失败。

        如果命题是真的,它们就被说成是有效的;如果它们与事实相符,它们就被说成是真的,因此,这种与真实相符常常被当作命题有效性的标准。然而很容易看出,这里与其它地方一样,我们几乎不能得到任何安慰。

        首先,如果认为命题事实这两个词体现出其常识意义,我们就无法知道我们的命题与事实是否相符。

        一方面,它们相互极为不同;

        另一方面,我们与它们中的一方十分一致,以致我们不能够以第三者的身份来判断是否有任何相符。

        当有进一步的相符时,这样一种相符的断定本身就是一个只能真的命题。因此无论我们多么固执地断定一个给定命题是真的,我们都将发现它们应得到进一步的断定。第三章我们将更多地讨论这个问题,但是现在只需说明:

        即使这个标准成立,我们在寻找出发点时的处境也绝好不了。如果这个标准是可接受的,则它仅帮助我们发现真命题,它不能够使我们选择其中任何一个真命题作我们讨论的出发点。如果真命题的产生就像林肯对“美国人”那样是平等的,那么正如美国人在1860年不必选林肯作他们的领袖一样,我们也没有理由选择任何一个真命题作我们讨论的出发点。

        另一方面,如果真命题的产生不是平等的,那么必须选择某个特殊的真命题,并且还要发现这种选择的标准。

        一般认为,有一种标准是不可反驳的,即通过否定的预先假设。无论如何,它是严格的、逻辑的和自足的。有些命题属于这一类,例如“有命题”,“有真”,“我们论证”等等。一般认为,否定任何这样的命题必然肯定它们,因此它们均坚持各自自足的立场。但是如果仔细研究这个问题,很容易导致两三种思想。

        首先,在这些命题中,至少有些命题不是其自身否定所严格预先假设的。以“有真”这一命题为例。表面上看,否定如果是真的,则肯定这个命题;如果是假的,则允许原初的命题成立。因此,显然“有真”这一命题被其否定预先假设。

        但是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推论,则我们暗含着这里没有指明的假设;例如,我们暗含着,若不考虑逻辑上优先和逻辑上在后的步骤所包含的差异,则以任何方式定义的真都可以普遍应用。

        这些命题的真和由它们肯定的或否定的真属于逻辑过程的不同类型;如果罗素先生的类型论(我承认对它的技术一无所知)适用于所有这样的命题,那么用通过否定的预先假设作为这里讨论的意义上的一条标准,就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以上推理也许可靠,也许不可靠,但是它表明一种可能性,即在被其否定预先假设的命题中,有些命题包含另一些既不在肯定中也不在否定中蕴涵的命题。

        其次,还有其它一些命题,它们根据类似的理由否定自己,而我们有些人可能确信必须坚持认为它们体现了我们真诚的信念。“说谎”这一问题比起那些为了自己的哲学目的而使用爱因斯坦相对论的人的问题,是微不足道的。确实,那些断定每个事物是相对的的人,不太知道不变的光速和“间隔”的绝对性,但是,如果这个命题体现了其提出者真诚的信念,那么看到它随着有时似乎仅仅是字面的自我否定而逐渐消失,几乎令人痛心疾首。

        据我所知,类型论旨在消除这些命题产生的困难。它是否已经达到它所追求的技术完善,这似乎包括它的应用这一非技术问题。无论在哪里应用它,结果很可能是:通过否定的预先假设这一标准变成比我们一眼可以看出的更复杂的东西。因此我们要发现一个出发点的企图至此没有得到确切的收获。

        第三,通过否定的预先假设这一标准本身预先假设了对逻辑的相信。如果一个人拒绝相信逻辑,那么对他来说,仅仅因为他不能根据逻辑规则而否定命题,因此命题绝不能建立起来。由于大多数人都可以感到逻辑的说服力,逻辑就不必对小孩、疯子或哲学家是有效的。后者可以很容易相信有真,同时他们又相信没有真。如果一个人不相信逻辑,那么他就没有逻辑的理由改变自己的思想,尽管他可能有三种这样做的理由。

        符号逻辑学家完全有理由祝贺他们自己发现了一些基本思想,从这些思想即使推不出全部逻辑规则,也可以推出大部分逻辑原则。这样通过数学家的技术可以形成一座逻辑的金字塔。然而,在哲学中引入在其它领域中运用得卓有成效的相同方法,是否在哲学中也将取得类似的结果,却是有问题的。

        因为哲学在其领域中没有逻辑严格,它探讨具有更为复杂多元性质的论题,哲学的各种不同的问题一直没有并且也不可能被连成一条无缝隙的链条。任何逻辑系统的出发点不必是哲学的出发点,因此,随着符号逻辑的成功,在哲学思想中迄今并未出现相应的成功。

        “哲学”和“哲学家”这两个词的使用一直极为含混,有些人称哥德是一位大哲学家,另一些人称莎士比亚是一位大哲学家。这两个陈述的意思大概均是说这两个人深刻洞察人的本性和生活,但是无论这两个陈述可以有什么意思,却没有什么人反驳它。据我所知,雪莱被一位和怀德海一样的思想家看作是一位大哲学家,但是无论效果如何,从未有人梦想撰写富有争议的反驳那位天使的思想的诗篇。

        如果在哲学中同在法律中一样,沉默意谓同意,那么可以说雪莱的哲学得到普遍的接受。同时,所有哲学家都被某些人说成诗人;默里(John Middleton murry)先生认为柏拉图是一个优秀的诗人,黑格尔是一个低劣的诗人。无论诗人是否觉得这里表达的意思是一种侮辱,哲学家的哲学尊严似乎依然不受任何影响。这种情况的原因似乎在于:哲学与作为思想的思想无关;与科学一样,哲学的兴趣在于那些获得这些思想和使这些思想相互联系的方法。

        柏格森(B.Bergson)的情况对我们讨论的这一点很有启发。这是一位先生,他的诗没有意味深长的语言和响亮的词句,却要采用哲学的形式,结果两方面相互受到不利影响。他的“生命冲动”成功地融入社交界的高雅气氛,而他的哲学却被他的广大同行视为自我毁灭,因而毫无意义。如果他允许他的读者通过直觉从他的作品获得灵感,那么他对公众的影响可能更大;他甚至可能成为一个ZJ领袖。但是这样,他就不会呆在现代哲学界中。

        由于他选择要积极从事哲学界的活动,就必须以论证服人。而当进行论证的时候,他受到逻辑的约束,必须强调理性而不要直觉,因为就其广大读者而言,正是通过理性,人们才感到直觉。人们不能充分地论证直觉的重要性,仅仅因为论证包含着这样的因素,这些因素与根据定义而不同于理性的直觉是不相容的。

        我们不是为理性辩护,至少现在不是;因为我们都知道,理性可能很容易附属于直觉。柏格森可能强烈地感到是这样。如果大部分人只有通过论证才能分享他的看法,那么他们自然认为理性更重要而不是直觉更重要。这样,柏格森只能在两种情况选择一种,而不能选择两种:

        要么他采取系统哲学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不得不放弃他的哲学立场;

        要么他放弃论证,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不得不以雪莱或基茨Keats的文体传播他思想。

        批评一位老哲学家只用短短的一段话是不够的,并且在这里也不能详细地展开论述。我们仅仅是想说明,哲学主要与论证有关,而不是与这里或那里任意拼凑的一些思想有关。

        相信SD的人在哲学中的地位不会比不相信SD的人好,也不会比他们坏,因为哲学不提供能够证明特殊感情依属的标准。当论证支持一种信念的时候,哲学就开始有话要说。但是论证包括分析和综合,其中前提和结论起着重大作用,而且如果哲学主要与论证有关,那么逻辑就是哲学的本质。

        大量的见识令人神往,健全的实在感觉在今天大概比丰富的想象更有说服力。但是无论如何,严格的推理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哲学家受到批评往往不是因为他们的思想,而是因为他们发展这些思想的方式,许多哲学体系都是由于触到逻辑这块礁石而毁灭的。

        除专门定义外,哲学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或多或少系统化的世界观。无论“世界”是什么,一般认为它对每个人是共同的,而我们对它的反应,我们关于它的思想,在不同的个体却公认是不同的。

        自然界有自己一贯的特有现象,它坚持有自已的方式。它可能不会对科学家的求爱表示不满,但对哲学系统几乎也没表现过兴奋,它对我们的希望和恐惧,我们的信念和怀疑无动于衷,而这些信念和怀疑毕竟是大多数哲学体系的已经表达的或未经表达的前提。自然界不会偏爱一些前提而不喜欢另一些前提。

        我们偏爱一些前提,这主要是由于我们自己的偏见。我们对世界的终极信念是不能证实的;这些信念不需要任何论证,因而是不可论证的。因此,正像神父试图说服我们是毫无用处的一样,我们与神父进行争论也是毫无用处的。然而,我们的信念一旦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正像哲学思想应该的那样,那么逻辑的有效性就成为最重要的问题。

        正像柏格森完全有权相信他的生命冲动一样,布雷德利(Bradley)先生也完全有权相信他的绝对。没有论证支持他们的信念,他们的观点在哲学上不比XYSD的观点糟,也不比一个旅行推销员信奉13这个数的观点好。但是如果这两位哲学家都认为他们的信念是由理性得出的,那么他们的观点站得住还是站不住,必定由他们推理的可靠性来决定,就是说由逻辑来决定。

        但是,逻辑比我们的信念更幸运吗?它是不太难以理解的吗?显然,布雷德利的逻辑与罗素先生的逻辑不同。而二者的逻辑又与J·S·密尔的逻辑不同。在德国人手中,由于他们的无与伦比的学术工具和他们的多音节语言的丰富的可能性,这个课题逐渐被赋与丰富的形式,色彩,光泽和形状。相比之下,甚至现代绘画几乎也不能斗胆言称丰富性和多样性。

        逻辑不仅在不同的逻辑学家那里是不同的,而且在不同的时期也是不同的。直到最近,它才表现出某种累进成就的能力。它似乎与哲学本身一样混乱,很难看出如何能够使它成为进行哲学批评的一条标准。

        实际上有不同的逻辑系统,但是理论上只有一种暗含的逻辑。这个问题显然不是逻辑学家的问题。作为一个人而言,一个逻辑学家可以与任何其他逻辑学家尽可能的不同,但是对于他研究的课题,他必须与他的逻辑同仁达到某种一致。只要他提倡他的逻辑系统,他就必须证明它是正确的,但是他只能在逻辑领域证明它是正确的,因为其它领域完全无关。

        然而,他不能根据他自己的逻辑原则证明他自己的逻辑系统是正确的,因为他的问题是也要证明这些逻辑原则是正确的。

        如果他不能声称他的逻辑证明自身是正确的,他就必须以其它某种逻辑证明他的逻辑是正确的;

        但是如果他的逻辑证明自身是正确的,那么他就不能证明他提倡它是正确的,因为从逻辑看,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理由提倡它。

        如果、当、并且只要他提倡一个逻辑系统,他就必然假定有某种逻辑,它不完全是他自己的,而且他有理由选择自己的逻辑而不用它。

        无论实际上他有没有意图,理论上必须认为他有说服他的对手或使他的读者能够做出有利于他的选择的意图。如果要实现他的愿望,他必须以一个推理过程进行论证,而这个推理过程不专门是他自己的逻辑的,也不是他的对手的逻辑的,否则理论上他就不能是公正的。因此,只要两个逻辑系统竞争让我们选择,就暗含一个逻辑系统,根据它,我们做出取舍。

        如果没有这个暗含的系统,不仅双方均不能胜过对方,而且也将没有论证的基础。

        如果各自以自己的逻辑所暗含的推理进行论证,则不仅对自己的对手是不公正的,而且双方借以进行论证的东西从一开始就是对立的。

        如果没有一种暗含的逻辑系统,逻辑学家的论证与一位英国女士说法国人叫作“pain”而德国人叫作“Brot”的东西(实际上就是面包),是完全一样的。

        实际上,逻辑从不是自我解释的。逻辑一般是由完全不同于逻辑的东西解释的。一个逻辑系统可以构造成一个连接的链条。如果这样,则可以用这个链条解释其每一个链环,但是如果没有外来因素,以这些链环就不能解释这个链条,因为否则每次它需要解释时都必须重复自己,因而绝不能解释自己。

        事实上,我们的逻辑比这松散得多。它一般包括不能由它自己的原则所解释的因素,然而,它必须是逻辑的,但是它不能根据自己的逻辑是逻辑的。逻辑的终极逻辑性的问题必然将任何给定的逻辑分解为更大的逻辑的一部分,但是无论这种逻辑是什么,如果又提出其终极逻辑性的问题,则它的处境依然好不了。这样,形成了一个逻辑上不允许有结果的无穷倒退的过程。

        因此,如果询问一给定系统的逻辑性,则要求一种暗含的逻辑系统,而这样的暗含的系统是无法得到的。唯一的选择是根本不问这个问题,把它看作是无意义的或无法回答的。后一种选择不过是承认我们的无能,但我们有些人是不愿这样做的;而前一种选择最终使我们将逻辑基于我们的信念。

        这等于说,除了那些相信逻辑的人将实际发现他们的信念产生一个推理链条,而这个推理的每一步本身却不是信念的问题外,为什么应该有逻辑,这是没有逻辑理由的。

        可以用另一种方式阐述上段后一部分的意思。对于那些不相信逻辑的人来说,作为逻辑本质的严格的推理绝不是必须接受的。众所周知,在ZJ狂和激情满怀的恋人那里,无论多么严格地建立起来的论证都是无效的。论证并非总是因为不合逻辑而是无效的,相反,它们是无效的,常常因为它们所施用的那些人在应用时不相信任何严格的推理过程。

        据说,马丁·路德相信他生气时比不生气时讲道更好。对目前这一点上可以发表一些看法,但是与我们的讨论相关的一个看法是,生气的时候是丧失推理能力的时候,因为对逻辑的相信与必然伴之以生气这样的情感激动的急躁是无法相容的。

        历史上,对逻辑的相信可能是懂逻辑而产生的结果,但是逻辑上却不能这样得出,因为对逻辑的相信本身是逻辑推理的有效性的一个必要条件。

现在我们似乎陷于一种困境,它把我们恰恰带到我们开始的地方。

        一方面,为了逻辑可以是可行的,必须相信逻辑;

        另一方面,我们的信念与逻辑的有效性无关,因为有效性依赖于逻辑的严格性,而不依赖于我们的信念。

        但是这种困境只是表面的,而不是实在的。一个小孩必须是某些父母所生,但是他一旦出生,就可以没有父母而生活。因而可以看出,这种困境根本不是困境,因为“有效性”一词是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的。

        逻辑严格性的有效性对于一个相信逻辑的人来说,与逻辑可能带有的使人确信的有效性对一个不相信逻辑的人来说是不同的。在一种情况下,有效性是在逻辑的框架之内;而在另一种情况下,有效性完全是在逻辑的框架之外,因此各种情况所指的系统是不同的。

        但是,尽管困境消除了,困难却依然存在,正像SD的存在对于一个不可知论者来说是没有说服力的一样,逻辑对于不相信逻辑的人也是没有说服力的。

 

        应该承认,到目前为止我们寻找出发点没有成功。如果我们从一个不同的观点出发,也许我们可以比迄今所能得到的结果更进一步。至此我们试图在我们确切知道我们的命题是什么之前,证明它是正确的。我们对我们采取的任何一种观点寻找在先的证实,我们发现不会有任何在先的证实。

        然而假定我们以另一种方式出发,暂时假设有一个世界,我们可以越来越多地认识它,无论我们能不能证实它,我们必须接触它并且达到某种与它一致的工作安排。如果我们从这样一种观点出发,世界是混乱的还是有秩序的这个问题就毫无意义。(理性的热寂)

        我们可以随鲍尔弗(Balfour)先生探测未来并得知:“我们这个宇宙的能量将衰灭,太阳的光辉将黯淡,没有潮汐、没有生气的地球将不再忍受目前搅扰它寂寥的日月运转”。

        或者我们可以随罗素先生预言并同意:“任何激情,任何英雄行为,任何强烈的感情都不能保持一个个体生命不进坟墓;所有时代的劳作,所有忠诚,所有灵感,所有如日中天的人类才华,注定要随太阳系的毁灭而消亡,整座人类成就大厦必然埋葬在毁灭的字宙废墟之下”。

        我们可以随亚当斯(Henry Adams)预言,太阳能的消耗肯定将为我们带来灭亡,然而我们却不预先有意识地ZS。我们可能会毫无意识地这样做,当然这是可行的,但是我们大体上不会以我们吃西瓜或打乒乓球所具有的那种勤奋、刻苦并有目标地故意加快我们通往我们最终归宿的旅行。

        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必须达到某种与这个世界一致的工作安排。如果世界是混乱的,我们就必须制造某种秩序,以此我们可以生活得和谐。如果世界是和谐的,我们就必须发现这种和谐是什么。

        在各种情况下,问题可能相互不同,但是实际结果大致相同。这里我们不是在讨论实践理性或纯粹理性,我们不过是坚持认为必须做出某种安排,以此也许使我们能够为我们的生活尽最大努力。因此问题是,世界是帮助我们的生活还是阻碍我们的生活。

        我们追求便利,避免障碍。换言之,我们遵循阻力最小的方向,然而这种方向是历史确定的。人们发现,在我们与世界打交道时,无论我们考虑什么,遵循阻力最小的方向只能是遵循自然界或人类思想中蕴含的某种确切的关系,就是说,遵循逻辑。(最小作用量原理)

        我们这里不是考虑逻辑是自然界规律还是人类思维规律的问题,逻辑可以二者都不是,也可以二者都是;我们要指出的是,没有逻辑,我们的生活十分沉重,以致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正像人们一般认为的那样,生活与逻辑没有关系。生活据说是没有逻辑的,理性很少在生活中起任何重要作用。我们未经我们的同意而来到世间,我们违反我们的意愿离世而去;我们活着,一方面我们是我们的感情、我们的欲望、我们的希望和我们的恐惧的奴隶,另一方面我们现在并将永远处于自然界、即奥斯本(H·F·Osborn)先生称之为四重原生质环境的神秘力量的统治之下。

        我们有时由于爱而恨,我们常常由于难过而笑;我们为高兴而落泪,我们随哀乐而起舞;有时痛苦对我们是欢乐,有时欢乐表达我们的精神痛苦;我们为我们知道不可及的东西而努力,我们活着并允许活着,无论我们选择的道路是宽广、容易,还是狭窄、平直,我们都看不清我们的目的地。

        北京的毛驴过去曾以它们的灵性而闻名;据猜测,它们认识到飞快的奔跑是没用的;鞭子的恐吓,驭手的命令都不能使它们从广阔牧场的绿草边移动一步。但是后来发现它们非常喜欢吃胡萝卜,有时看见它们为了胡萝卜而在驭手的大棒下飞快地奔跑。也许这些毛驴还不够机灵,但是它们不如我们机灵吗?看见毛驴的缺点要比看见我们自己的缺点容易得多。

        有一次某位美国教授在一个湖里看见一只水獭,于是划起自己的皮舟紧追不舍,双方的速度飞快,这位教授想:“水獭不过是只水獭,它甚至不知道怎么逃跑。”人的优越性这种思想令这位教授同令普通人一样欢欣鼓舞。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高兴,他的皮舟就撞上一块碎礁石,他被一下子掀入水中。我们的生活是为胡萝卜而飞快奔跑,还是追逐一只水獭而撞上礁石呢?这是合乎理性的吗?

        但是生活是合乎理性的或不合理性的,是合逻辑的或不合逻辑的,这种说法大概是思想混乱的结果。带大写字母L的生活(Life)是一个不可能的概念。它十分含混,对它不能做出任何断定。在诗中,用它可能是有利的,但是在系统的哲学中,与其说它表明难以理解的看法,不如说它表明思想的贫乏。

        坦白地说,它对我们有些人是无意义的。如果它确实有什么意义,那么它一定意谓我们所过的生活,而我们所过的生活相互性质极为不同,以致几乎任何关于它们的一段陈述都不能是哲学上有效的。如果实际上断定有关生活的某些一般陈述,那么它必定是一个含混的概念,而作为这样的概念,正像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它不能得到任何有效的表述。

        然而,假定我们放弃这种观点,并把生活看作一个可以表述的概念。问题是它是不是得到正确的表述。这里断定了生活是不合逻辑的。现在,逻辑几乎与事物、概念或个别命题没有任何关系。事物和概念不能以任何方式与逻辑联系起来,因为严格地说,逻辑是命题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

        因此,没有联系的思想、概念、信念或命题既不是合逻辑的,也不是不合逻辑的。

        因此,从逻辑的观点看,信恶和信SD是同等的。

        因此,哲学不考虑随意的思想。

        生活不是一组得到清楚陈述的、其间存在某些关系的命题。根据我们的假设,生活是一个概念,作为这样一个概念,不能用逻辑对它作任何表述。生活既不是合逻辑的,也不是不合逻辑的。

        生活是不合逻辑的这个陈述大概意谓着生活中没有什么逻辑。以这种表达,这个命题极端含混。这允许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这里为我们的讨论可以例举其中两种解释。

        一方面它可以意谓:一个共同体的人一般没有一个目的;或者有一个目的,但他们没有采取共同的步骤来实现它;或者他们采取共同的步骤来实现它,但没有达到相同的结局;或者他们达到相同的结局,但没有从相同的目的出发。换言之,既没有共同的目标,也没有共同的努力。

        另一方面,这个陈述可以意谓:我们的个体生活充满矛盾。一个思想上轻松自在的人可能感到自己与自然界和谐一致,但是一个敏感而奋发的人很可能不断地与自己作斗争。由于只有思想活跃的人才能在某种程度上进行反思,因此很可能是他们最敏锐地感到生活的矛盾。但是,无论是许多人还是只有少数几个人敏锐地感到它们,似乎所有人都承认它们。

        为了判定以上讨论是否切题,我们必须清除上一段开始提到的那个陈述所包含的一种歧义。我们必须指出,无论生活中是没有什么逻辑,还是有许多逻辑,我们都没有理由根据那种描述说,生活要么是不合逻辑的,要么是合逻辑的。“生活”这个词的含混和逻辑这个词的明确不允许这样的推论。

        如果一间屋子有许多灰尘,可能就可以断定“它”是布满灰尘的,因为有许多灰尘的东西大概就是断定为布满灰尘的东西,并且一间屋子布满灰尘的程度与它具有的灰尘的量有某种关系。

        但是在生活和逻辑的情况下,这样的设想是根本不可能的。没有什么逻辑的“生活”不能是被断定为不合逻辑的生活;因为严格地说,“逻辑”这个词不允许有程度,因此“或多或少逻辑的”这个表达式是无意义的,并且对我们考虑的任何主体的逻辑性的表述,与这个主体中具有的逻辑的量没有关系。

        如果生活没有什么逻辑,则这不过意谓生活没有什么合逻辑的方面,而有许多不合逻辑的方面。被说成没有什么逻辑的“生活”是一个属词,它包括一切是生活的东西,而被断定为不合逻辑的“生活”则限于没有逻辑的那些生活方面。

        现在需要考虑生活中是没有什么逻辑还是有许多逻辑绝不能以统计学的方式回答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必然是思辨或信念的问题,而且正像大多数信念一样,它很可能带有我们个人气质的色彩。但是尽管几乎不能作出统计学的回答,仍必须清除一般为这两种可能的回答之一列举例子而引起的任何思想混乱。

        一般认为,生活中冲突的愿望是逻辑矛盾,然而情况并非必然如此。在那种情况下,期望“同时在欧洲和在美洲”被说成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一个人总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这样一种愿望可以一分为二,例如这可以以陈述的形式表达如下:“我期望在T在A,”“我期望在T在B”,这里B和A表示不同的地点,T表示相同的时间。仅仅由于假定任何人都不可能期望同时在两个不同的地点,这些陈述才是矛盾的。

        但是这样一个假定与一个人不能同时在两个不同的地点这或多或少公认的事实是完全不同的。事实的限制无须与我们的愿望有任何关系。我们不能参观月亮,这一事实不能解释为什么逻辑上我们不能期望参观它。

        满足一种愿望有时确实排除满足另一种愿望的可能性。但是一般相信,满足愿望与满怀愿望是不同的;它可以在感情或情绪的范围内实现,或者它可能产生某些来自外界的反应。

        期望得到维纳斯雕像与期望得到一位有血有肉的太太截然不同。在前一种情况,不指望得到行为的反应;而在后一种情况,则渴望得到行为的反应。因此,不同愿望的满足可以是不同的。

        如果满足一种愿望在愿望、感情或情绪的范围内发生,那么它不必导致与满足另一种愿望的逻辑矛盾或逻辑一致。

        如果它在外界引起某种反应,则它不证实愿望范围的逻辑矛盾,即使假定这些愿望在这里是冲突的;它仅仅证实逻辑在外界的一席位置。

        我想“同时在欧洲和在美洲”,作为愿望这是相互没有逻辑矛盾的;如果我们假定我们不能同时在不同的地方,那么分别满足这些愿望确实就是相互矛盾的。但是一个外界的逻辑矛盾不意谓一个愿望范围内的逻辑矛盾。

        因此,我们的讨论至此只得出如下结果:我们不能说生活是合逻辑的或不合逻辑的,不能以统计学的方式确定生活是没有什么逻辑还是有许多逻辑,我们关于生活的看法是信念的问题,至少生活中有些所谓逻辑矛盾不是严格意义的逻辑矛盾。

        然而,以上任何结论与争论的重点都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争论的重点是,没有逻辑,生活就会十分沉重,以致几乎是不可能的。逻辑在生活中仅以一例职能就充分建立起它的重要性。“如果——那么”这一关系归根结底乃是一种逻辑关系;因此它是这样一种关系,如果我们要满足我们的自我保护的愿望,就必须认真考虑它。

        如果我们的生活观恰巧不是唯物主义的或唯心主义的,那么我们很可能把我们的生活看作某种我们自己和自然界之间的判断。我们可以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或者自然界可以是我们自己的一部分,二者也许不能相互分离;但是当我们讨论它们的关系时,我们必定把它们看作是两个实体,至少是我们的讨论过程中的两个实体。我们的理想,我们的目的,我们的意志和我们的本能,必须区别于对它们的满足,必须把后者看作是超出马克·吐温称之为我们人的最边远区域的范围。

        我们似乎又转向那个许多哲学家从未走出来的自由意志和必然的泥潭。幸亏我们在这里不能详细讨论这个问题。只需要提一点:在自然界若没有某种相对严格的关系,就不能自由地满足我们的意志,不论是确定的还是不确定的。

        如果在北京的严冬,我们要在屋里感到暖和,那么一个很普通的人显然也知道,我们最好在屋里生炉子。只有傻瓜和哲学家才会对我们要在屋里找到暖和和生炉子之间的关系困惑不解。无论哲学家在对这种关系的讨论中会得到什么结论,普通人都认识到如果我们要如此如此一个东西,那么我们必须做这般这般另一事情。

        普通人和哲学家同样懂得“如果——那么“这个关系,只不过哲学家能够比普通人更详细地描述其中所包含的步骤。无论如何,这是一种方便我们生活的关系,我们大多数人都能亲身看到,当我们恰巧有了某种愿望,而与这种愿望有关的关系一且被发现,就会指明我们行为的方向时,发现这样的关系,就解除了我们身上的负担。

        但是,这样一种关系是逻辑关系吗?无论A和B可能恰巧是什么,“如果A,那么B”这一逻辑关系都不使我们知道,“如果如此如此一个事实,那么这般这般另一个事实或另一些事实”(后者限于事实或事件的范围)这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作为这样一种关系,它本身有许多逻辑困难。无论因果律可以是什么,可以如何陈述,它必须是严格的,这样,从我们日常生活的观点看,它才可以是有效的。

        而从逻辑的观点看,它不能是完全严格的。自然界创造它大概不仅是为了让它为人类服务,但是如果它可以为人类服务,那么不仅对过去的事实,而且对还将出现的可能类似的情况,它都必须是有效的。换言之,它必须为我们提供某种预见根据。

        但是,关系的这种严格性不能存在于事实和出现的然而还不是事实的情况之间。关于未来不能说出任何确实的东西,所以如果把因果律用于未来,它就不能是严格的;如果它不是严格的,那么在这种程度上就削弱了它作为一个工具的有用性。

        此外,还有一个更根本的困难。“如果A,那么B”这种抽象关系绝不能引导我们认识事实范围的任何特殊因果关系,而且,这种被发现存在于一定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绝不能引导我们抽象地概括出“如果A,那么B”这种性质。

        这个困难是历史的,无论它在科学家和逻辑学家那里已经解决还是没有解决,它在哲学家那里仍然没有解决。这是关于先验和后验推理之间基本关系问题的困难。归纳概括总是包含不是归纳的东西,而且先验的思想,正像我们已指出的那样,归根到底不能得到先验的证实。它们似乎有些相互依赖,而且虽然我们这里不考虑解决它们的一段相互关系问题,但是我们依然对它感兴趣,因为它产生下面的问题:事实范围中的“如果,那么”这种关系是不是逻辑领域中的这样一种关系。

        回答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解“如果,那么”的松散的事实关系和严格的逻辑关系。如果二者可以调解,那么几乎没有任何理由为什么不能把它们一方(至少为了我们的目的)看作另一方。只有使逻辑关系在逻辑上不太严格,这种调解才是可能的。事实关系可以随认识的深入变得越来越不松散,但是它们绝达不到传统意义上的逻辑严格性。

        但是由于逻辑中引入概率演算,因而大大修正了逻辑严格性的传统意义。发展这一比较新的认识分支实际上是认识到事实范围中似乎到处可见的不确定性。同时,一旦认识到这些不确定性,就可以使我们把我们对事实或事实关系的认识看作是统计的,而不是绝对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发展了概率逻辑,另一方面认识到我们对事实的认识的统计性质。

        这两种倾向,或一种倾向的两个方面,造成事实关系和逻辑关系之间理想的调解。

        一方面,我们越改进我们的统计方法,事实关系就变得越接近确定。(我们这里探讨已知的事实并且假定我们对未来的计算基于我们对过去的认识。)

        另一方面,概率逻辑正在变得越来越严格,尽管它不能达到形式逻辑的严格性,但是概率演算已成为一个逻辑过程。

        当然,我们不是说演绎和归纳推理之间的一般关系问题得到解决;它可能、并也许依然像以前那样极有争议。我们仅仅指出,通过统计学方法的改进,“如果——那么”这种事实关系,包括相应的原因和结果这样的变化,可以变得很接近确定,并且必须承认,在逻辑中引入概率演算,某些“如果——那么”这样的逻辑关系却不是非常确定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为了特殊的目的,可以把“如果——那么”这种事实关系看作一种逻辑关系,如果这样的关系解除我们的某些生活负担,那么我们很乐意懂得其中逻辑所起的作用。

        于是我们看到,无论生活是没有什么逻辑还是有许多逻辑,正是逻辑能够使我们最容易的生活。后面我们也许能够说明,随着我们探讨未知的未来,逻辑将在生活中起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在这一段我们仍需要指出,逻辑为生活提供便利,仅仅在于满足我们既定的愿望,逻辑与作为愿望的,愿望的价值、性质和数量没有任何关系,与探讨它们的相互关系的心理学也没有任何关系。

        生活无论意谓什么,正像它可能是浪漫的、诗一般的或令人神往的,或者是枯燥的、无聊的或平凡的那样,它可能有越来越多的逻辑意义,或者根本不会有逻辑的发展。精神上的痛苦或斗争,超出人的能力的雄心,围绕自我的情绪激动,或不受时空限制的想象,或者ZJ感情或弗洛伊德的情绪,根据其构成部分来看,都是生活中逻辑所不考虑的那些方面。

 

        大多数人批评逻辑与生活毫不相干,而哲学家却抨击逻辑不适于并且不能用于认识问题。这些抨击有种种来源,这里将讨论其中三种。

首先有来自科学观点的抨击。

        科学成就辉煌,这是不容否认的,甚至哲学家要无视这一点,其代价只能是毁灭自己的哲学。在科学史上,科学一直与传统发生冲突,在其生存斗争中,它没有得到三段论逻辑的帮助。科学包含不用经验得出的原则,而科学的进步却主要是实验和经验观察的结果。

        由于科学的论据十分复杂,以致以应用范围十分有限的三段论逻辑不能组织它们并使它们系统化,因此容易,并且比较容易得出逻辑对科学没有用处的结论。对于那些把科学看作不仅是通往认识的最佳途径而且是唯一途径的实证主义者来说,由于逻辑对于科学是不适宜的,因此逻辑被断定对于认识同样是不适宜的。

第二种批评来自怀疑论。

        一些古希腊哲学家反对认识的可能性的论证,实质上是反对逻辑的论证,因为认识论那时比今天大概更紧密地与逻辑交织在一起。但是历史上,与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绚丽多彩相比,古希腊怀疑论者毕竟黯然失色。

        此外,欧洲哲学后来受到希伯来人的唯情论和J会的统治,只要违背J会,就可能招致非哲学的待遇,而怀疑论不是一种鼓动其X徒乐于献身的学说。因此古希腊的怀疑论即使有影响,也只是间接地影响我们。

        倒是休谟的怀疑论引导许多人重新攻击逻辑。这位对传统观念进行攻击的伟人的哲学意味着逻辑极为无能,因为它不仅从哲学领域排除形而上学和神学,而且使科学本身是非理性的。以后哲学的发展可看作是对休谟的回答,但是尽管今天的反唯理智论可看作是休谟思想的残存,但它却有自己不同的、主要得自达尔文进化论的要素。

对逻辑的第三种攻击来自实用主义和生机论的反唯理智主义。

        由于世界是进化的,实用主义者很快推论逻辑和真也是进化的。这样一举取消了任何特定的逻辑系统的永恒的有效性,任何永久的系统不过是一种用词矛盾。它像任何其它事物一样,产生并且消亡;它是仅在某一时间,大概也仅在某一地方适合生活目的的工具。仅逻辑被看作是永远不断进化的,而且逻辑的进化也被断定是一个弥补逻辑缺点的优点,因为否则它就不会有能力处理变化着的世界中的事件。

        柏格森的直觉主义特别强调这一点,他大概像他以前的Lipo一样觉得世界是一个旅馆,时间仅是一位过客,看到逻辑学家通过处理静止的概念、词项和关系,声称认识世界,大概伤害了他敏感的心灵,因为在他看来,由于一切事物都是流动的,我们自已是这长河中的一部分,因此熟悉我们周围环境和认识其实在性的唯一途径是随其前进而运动。

        这些批评可能遇到三种论证。首先,三段论逻辑不应与逻辑混为一谈;第二,逻辑可以说明这里认为无法说明的某些事实或问题的原因;第三,逻辑的静态性质不能反驳逻辑。

        据说,科学大大超出逻辑的局限性。如果“逻辑”这个词意谓三段论逻辑,那么这个陈述几乎是令人无法反对的。逻辑和三段论逻辑没有理由要混为一谈。三段论逻辑过于狭窄,不能满足科学的要求,这是真的。但科学本身是合逻辑的,这也是真的。

        几乎不需要证实,科学不仅仅是知识的化身。它也不像人们常常声称的那样,仅仅是经验知识。如果科学确实有别于古代巫医的实践或没有文化的农民所作的天气预报,那么它一定有某种专属于自己的性质。

        科学似乎暗含着秩序、组织和系统化。它不仅是它所包含的东西,还包括使它的内容相互联系起来的方法。事实上,科学成功的荣誉主要应归于它的方法论。但是科学方法意谓十分严格的程序,而这个程序仍然是逻辑的,尽管它不仅仅是三段论。

        对逻辑的许多类似批评都是围绕这种用语的混乱而产生的。它的另一例情况是声称逻辑不能处理一些非常基础的概念。芝诺的问题,康德的二律背反,以及无穷和连续概念被认为是逻辑没有能力解决的问题。这里逻辑的意思又是三段论逻辑,它的局限性,无论真假,都不是专门的逻辑局限性。那些所谓在逻辑上不可解决的问题,有些毕竟在逻辑上已经解决了。

        现在通过逻辑分析确切地构造了无穷和连续的概念,并且我们很可能依然使用它们,除非在哲学中发生一场像数学物理学中的相对论一样的革命,使之必然彻底清理我们的基础概念。我们关于时间和空间,变化和运动的概念尚未得到任何广泛接受的表述,但是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可能提出这样的批评或接受的表述。

        似乎学哲学的学生一般忽视了一个问题,即逻辑已发展得远远超出原来的范围。今天逻辑体现了大量的纯科学方法。不仅科学认识,而且科学程序都能够以数学方式表达。由于数学与逻辑的结合,许多过去一度专门是科学的东西或专门是逻辑的东西,今天已无法由一条清晰和鲜明的分界线分开。通过使用符号达到了更高的综合,因此正像罗素告诉我们的那样,很难说数学在哪里开始,或逻辑在哪里结束。

        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理由一直批评符号逻辑,但是无论这些批评可能会怎样,至少可以声称符号逻辑有一种优越性:它能够比传统逻辑的范围更大。一方面它允许更大的概括,另一方面,它可以化减到很少几个初始思想。它是前所未有的封闭系统,也许它十分深奥、技术性很强,以致问津者极少,但是由于它不再是一些肤浅的哲学家手中简单的玩物,它成为严肃的哲学批评和构造的空前可靠的工具。

        以上几段旨在说明,对逻辑的一些批评是基于思想混乱,今天的逻辑与三段论不同,逻辑以其最发达的形式能够处理棘手的认识问题。我们依然要遇到实用主义和生机论的论证。

        前面有一节讨论已遇到这样的论证:逻辑是进化的,因而没有一种逻辑。存在的不同的逻辑系统实际上暗含着一种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系统。存在的系统可以消亡,但是暗含的系统在逻辑上适合于一切时间和一切可能世界。

        我相信如果一个人论证逻辑,那么他一定达到上述结论,无论他信不信它。避免这一结论的唯一方式是完全废除对逻辑的论证。

        逻辑是静止的,因而不能处理不断变化的世界的事实,这一论证值得讨论几句,因为有人极其坚持主张这种论证。

        彭加勒曾指出,如果我们关于进化的思想随着生物进化而进化,那么我们实际上对它不能发表任何看法。概念的恒定性,命题系列的必然性,是科学的进步必不可少的。世界可以变化,但是我们关于这个变化世界的概括却不能随它而变化;因为如果这些概括随着变化的世界而变化,它们就不会有赋与它们的超出某一确定时刻的有效性。

        当然这不意谓我们关于变化的世界的思想不变化,这只不过意谓它们的变化与变化的世界没有一一对应的比例。对于某一给定时期,必须假定有些概括至少对这一时期是有效的,因为否则就不能有任何可用以粗略地描述过去和评价未来的参照系统。

        不仅过去和未来表现出具有上述性质的困难;而且如果描述中的用语随着不断变化的世界而变化,那么自然的描述和评价过程本身将是完全不可能的。科学现在被看作是对自然的系统而详细的描述,而不是对自然的解释。

        我们这些仅仅学习哲学的学生没有能力怀疑这样一种科学观点的有效性,我们仅接受提供给我们的东西,并且如果许多科学家坚持认为科学是对自然的描述,那么就可能要求我们证实他们的观点。

        根据这种观点,公式就是描述。因此,用词必须是具有一般性的统计概括或所有特殊的个体对象的严格等价物。后者既不可能,也无用处;其不可能性以后将讨论,其无用性已经提到,或者说,它不能使我们对世界发表任何看法。

        剩下的唯一选择是把公式用词看作统计概括。如果这样看,则“人类”这个词包括这样的概念:人活到从一分钟至一百岁这一时期的任何时候。尽管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死了,也有些人活到110岁,但是这个词包含的概念并不因而无效。

        但是如果我们根据这种观点看这个问题,那么描述中使用的词、名字或符号仅仅不如概念持久,但绝不是所有特殊对象的等价物,它们不会随着它们描述的对象而不断变化,因为统计的平均数不会以与统计研究的类中包含的特殊个体的变化相同的比例而变化。

        因此,统计描述不能随描述的对象变化,它们是相对持久的。统计描述这个概念包含着共用词的相对持久性。

        也许正是不能随变化的世界而变化的这种思想倾向引导有些人强调直觉而放弃理性。让我们现在不考虑是否我们的思想最好应该像变化的世界那样变化这个问题。让我们仅仅对直觉发表一两点意见。

        对我们来说,ZJXY是凭空掉下来的,还是可以分析、因而可以理性证实的?如果是前者,我们对它就不必再说什么,因为这不再是一个论证和说服的问题。如果是后者,则它失去其特有的性质,因为将发现它与理性仅是程度上不同而不是类的不同。很可能正像我们有些人主张的那样,直觉仅是一个迅速的推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前提和命题序列并入几乎一下子得到的结论之中。

        如果有直觉认识,那么凭直觉认识的人也许不能分析他们获得认识的过程,但是他们认为那些不太喜欢神秘主义的人可以分析这个过程。直觉和理性之间的本质差别大概是速度问题。

        如果我们的推理迅速,则很可能包含含混的步骤,而如果推理等同于我们的直觉,则我们绝不能十分公正地认出并分析这些步骤。这些步骤可能不是十分严格的逻辑顺序排列,而且一些选择也可能被忽略。这就是直觉常常不可靠的地方。

        因此推理过程最好是缓慢而稳健,而不要快得令人瞠目。相信直觉的人很少愿意接受论证。根据把恶归于恶魔,把善归于SD这样一种心理,他们把成功归于直觉,把规则仅归于“感觉。”如果他们感到一小时后要下雨并发现一小时后没有下雨,则他们仅仅“感到”,但是如果实际上一小时内下雨了,则他们欢呼雀跃,对他们的直觉的深奥心醉神迷。

        算命在北京依然很普遍,算命先生仍然是旅游者好奇的对象。在短短的六个月时间里,我自己就听说好几起算命的显著成功,但是使我饶有兴趣的是没听说算命的失败。成功似乎莫过于做生意、算命或直觉上的成功。强调结果是偶然的,这是毫无用处的,因为据我们所知,由于仅仅成功的感觉才配直觉的见识这一名称,所以在未来事件和直觉之间没有逻辑或统计关系。

        但是,使一些人强调直觉的原因之一毕竟在于理性不能跟上变化的世界,而且他们把这种无能看作是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的一种局限性,因而是一种缺陷。这是不是我们的认识的一种局限性,现在不需要我们考虑,但是,这是否因而是一种缺陷却值得说几句。无论我怎样努力,我自己也看不出一种与变化的世界并驾齐驱的认识的优点。

        如果我们对一棵树的认识能够并且确实从某一精确时刻到另一精确时刻随着那棵树的每一细小变化而变化,那么我们就会像做恶梦一样,比《项狄传》中的项狄更加困惑不解并且更陷于我们的日常生活。

        如果生活包括这样的认识,那么生活不但十分沉重,甚至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生活,因为我们甚至不能开始生活。

        如果我们的生命是无限延续的,我们也许可以生活,但是无论我们的精神在我们的肉体化为灰烬后可能做什么,任何人都认为我们的生命总是有限的。

        因此,我们的认识若要对我们的生命是有用的,那么与已知的世界相比,它就必须是更静止的。它的名字、符号或用词必然至少暂时具体地形成统计概括或严格的概念,它们的关系必然是具有相对持久性质的一般概括,因此它们可用作进一步的更复杂的推论的数据。

        如果我们的认识是绝对的和抽象的,则它包含概念和命题系列的关系,如果它是统计的和描述的,则它包含概率计算。

        无论哪种方式,认识都不能逃避逻辑;它可能包含不同的逻辑种类或不同的逻辑系统,但是没有某种逻辑或某个逻辑系统,认识就不能发展。

 

        这样就可以看出,逻辑对生活、认识和哲学是必不可少的,大概对其它一些这里无需列举的事物也是必不可少的。然而,这不是说,逻辑能够得到逻辑的证实。就逻辑存在的任何先验原因而言,我们还未前进一步。

        然而正如我们已看到的那样,如果我们要最容易地生活,如果我们要进行哲学研究,如果我们要认识我们所在的世界,我们就必须有逻辑。这样,我们的讨论清楚地说明或至少似乎清楚地说明我们企图采取的观点。如果我们不能在逻辑上证明逻辑是正确的,我们就必须用它取得的成果证明它是正确的。

        在形而上学上,我们必须是实用主义的,因为否则我们就不能开始任何讨论。没有理由说明我们为什么应该认识世界,承认世界的存在,或有愿望并努力满足我们的愿望,同样也没有理由说明我们为什么应该合逻辑。也许“我思故我在”似乎对笛卡尔是确定的,但它对其他许多人绝不是确定的。

        但是结果怎样?显然可以有许多种结果,而且任何一种结果的选择又包含其有所有上述讨论困难的标准这一概念。我们多次相当直率地宣布,任何出发点都是任意的。从逻辑的观点看,这基本是一种偏见。一些偏见比另一些偏见更适合我们过的生活和我们所在的世界但是它们仍然是偏见。

        我们的特殊偏见是便利。我们的基本概念是相信逻辑是很便利的,至少比不相信逻辑更便利。有时人们说逻辑使人发疯,因为它包括各种各样复杂交织的情况,而这些情况被认为是超出常人的天真的理性行为的。

        很少有人承认逻辑大概比我们生活中任何其它要素为我们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它为我们提供便利因为它大概是最节省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节省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思想和我们对我们生活的世界的认识。

        我们这种看法与其它看法一样困难重重。首先,如果用便利作出发点,那么几乎到讨论结束时才能证明它是正确的。一个先验的过程要求结论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出发点。然而便利作为标准则要求以结论解释出发点。它的本质性质似乎主要体现在在作出选择后,选择所导致的结果。

        但是这里我们遇到困难,我们不知道结果将怎样。我们不能预先说,哪个是便利的,哪个不是便利的。我们必须试验。但是试验意味着即使我们不知道哪个是便利的,我们也知道什么是便利的。我们被迫定义便利,正像我们后面将看到的那样,如果要这种定义是最基本可理解的,则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我们的定义不能是完全可理解的,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尽管我们选择便利作出发点,我们仍不确切知道我们的出发点是什么。

        但是大体上说,我们假定,便利的意思类似遵循阻力最小的方向或沿着最节省的方向。(最小作用量原理)阻力或节省的概念有待说几句。然而二者均不易把握。可以用数学方法将节省的概念设计成某种从更基础更初始的思想得出的公式。但它不是一个可以证实自身的概念,因为毕竟不能有节省的节省这样的东西。

        一般认为,节省是相对的,即应该有节省与之相联系的东西。我们可能有思想的节省,或者我们可能有行为的节省,但是如果穷究底蕴,则我们必须得出这样的结论:最大的节省是一方面没有思想另一方面没有行为。如果这样就根本不需要节省。因此节省这个概念包含需要节省的东西。

        这里我们又陷入困境。不能逻辑地得出那些我们需要节省的东西。只是为了便利的缘故而形而上学地假定它们。因此我们在循环推理。这可能真是困难,但是这可能就是说,我们迄今尚未承认逻辑,逻辑的反对无论是否有效,至此都是不适宜的。即使逻辑的反对是适宜的,通过把用词看作基于这样一种基础的关系,以致相互既不是逻辑居先的,也不是逻辑在后的,就可以排除它们。

        一方面节省的概念即使不暗含也包含譬如行为和思想这样一些东西对这样的东西节省是一种便利

        另一方面没有节省思想将是不可能的而且没有节省行为就会是一种像彻底的自我毁灭一样的能力浪费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看到前者也许比认识到后者更容易。

        我们想与上述绝非清晰明确的思想尽快告别,任其“清晰的含混”。但是我们尚未放弃作为一个工具的节省的概念。

        皮尔逊(Pearson)教授大概是“科学不过是思想的节省”这种观点的最新倡议者。无论这种观点是否得到广泛接受,它像任何观点一样有道理。在后面一章我们希望讨论科学和哲学的关系,其中我们将更详细地提出与皮尔逊教授相似的观点。但是现在我们仅想指出,不仅科学是思想的节省而且思想是生活的节省并且认识和事实不过是自然的节省。

        几乎从远古以来就认识到思想是生活的节省。“三思而后行”这句老话大概是指避免犯错误,但是,尽管根据我们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错误是十分复杂的,但是从我们的行为观点出发错误主要是那些由于失算而未实现目的的结果。这就是说错误是白费努力。因此长期以来思考被看作是行动的节省。

        困难不在于猎人和流浪汉的起码常识,也不在于旅行推销员的常识。人们早就承认它们节省了我们的努力。相反,正由于很难推论什么可以称为脱离外界的更高的理性区域,因此常常很难看出理性在生活中所起的节省作用。

        就其表面价值而言,持怀疑态度的哲学比教条主义的信念似乎更不节省,我们的信念是安逸的根源。如果它们是教条的,就排除紧张思考的必要性。它们甚至节省了我们的活动。然而不幸的是,它们不节省而且在历史上没有节省我们实现我们的目的的努力,而认识的发展却为此提供了统计上更为可靠的指南。与教条主义的信念相对照,持怀疑态度的哲学提供了一种尽管也许不太明显然而却更为深远和更为广泛的节省。

        无论哲学怎样深奥,它节省了我们的活动。现在我们不必考虑哲学的详细步骤,我们只需要说,哲学与科学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以致如果科学节省了思想,并且思想节省了生活,那么哲学实际上获得相同的成果。

        下一章将看到事实是自然的节省,因此这里不必考虑它。这一章的其余部分主要是讨论逻辑作为一种节省因素所起的作用和形而上学假设的实质。我们再次声明我们的任务不是判定逻辑是自然规律还是思维规律。它是自然还是思维,这是认识论中的问题,我们在这里不予考虑。

        逻辑的方式是从逻辑的定义出发,但是如果我们诉诸这样一种过程,我们从一开始就必须承认我们的无知。逻辑得到各种方式的定义定义一般受到、也许无意识地受到有关逻辑学家的形而上学观点的影响。

        坦白地说,除了任何定义中包含的困难外,我们并不确切地知道逻辑是什么,我们不能在任何严格程度上定义它;但是我们,并且也许大多数人都对逻辑教科书的主要内容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们应该称命题为判断,还是应该称判断为命题,这一事实使我们深思,我们却不这样探讨它们。我们仅探讨它们,以便确定它们的关系,看是不是一个从另一个得出,并且建立起它们的序列。

        逻辑是自然还是思想,这对我们的观点没有多大区别。这两个词都是十分含混的。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某位教授收集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自然”一词在欧洲流行的四十八九种不同的意义。汉语中的“自然”一词也许会对我们上述逻辑观点有所启示。严格地解释,自然意味“本身——如此”(itself-so)。

        这个词意味着这样一种客观性如果一事物本身如此则无论它愿意如此还是不愿意如此它都不依赖于任何外在因素。

        它还意味着关系的不变性和它的过程的严格性任何其它关系或任何其它过程与其前例是不相容的。

        换言之,它意味着预先决定。但是预先决定不是一个自然事件严格地说它是一种逻辑关系。一事件从不在结论被其前提预先决定这种严格的意义上被预先决定。

        由于“本身——如此”这个词意味自然的,所以它意味着合逻辑的东西。自然和逻辑是仅仅由思想而必然分开的同一种东西,这绝不是不可能的。无论逻辑是不是自然的东西,它毕竟是本身如此这样的东西。得出的东西是合逻辑的。

        因此,逻辑是一个命题或判断序列,或可任意命名的从一个得出另一个的序列。但是它不是任意一个序列或具有许多可选序列的序列,逻辑是一个序列并且只是这个序列。它是一个必然序列。

        众所周知,“必然”这一概念很难下定义,我们就不在这里下定义了。有些定义,譬如罗素的定义包含关于真的意义,既使接受这一定义,也要等到说明真这一概念之后。根据我们的设想,“必然这一概念甚至比这一概念更基本因此不能用定义必然

        但是最好说明我们的态度,因为否则当我们说逻辑是一个必然序列时,我们几乎不能说明任何意思。如果经过对给定前提的最后分析一个并且仅有一个能从这些前提得出的结论保留下来那么一个序列就是必然的。

        但是,我们说结论从前提“得出”是什么意思?显然,“得出”一词没有时间或空间序列的意思。就像一条河有自己的流向,它大概说明阻力最小的方向,但是思维中阻力最小的方向是遇到最小反驳的方向,这是使原初思想的意义得以继续的方向。这是前面常说的结论蕴涵在前提之中的另一种说法。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提不出对前提的反驳,就提不出对结论的反驳。

        思想中遇到最小反驳的方向就是使前提的意义得以继续的方向。使前提的意义得以继续就是得出思想中“得出”的意思是指,如果一旦以前提的形式给出意义,则它是继续的。如果前提的意义是简明精确的那么只能找到个继续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就包含必然这一概念。(子系统)

        现在,逻辑的本质有些清楚了。当然这决不是严格的。逻辑本质的严格表述大概需要数学技术,而大多数人,包括学哲学的学生恰好没有这种能力。我们将不得不满足于一个相当含混的概念并且看看逻辑实际上如何用作一种节省的因素。我们已经看到逻辑是哲学的本质逻辑是科学的结构正是通过逻辑将感觉数据组成事实而且逻辑是生活寻求满足其愿望的实际工具。

        前面还非常扼要地提到一种节省,由于它十分重要,应该再强调一下。这就是信念的节省,相信一个神并不包括相信一个女神,或甚至相信英国的外交政策。这些东西均要求独立的信念,因为相信某一东西并不导致相信其它任何东西。

        但是,相信逻辑包含相信整个逻辑过程。如果一个人相信导致一个结论的一组前提,那么他就相信作为过程的结论。任何推理过程包含的步骤不要求独立的信念在这种意义上逻辑节省了信念。这是科学比ZJ优越的原因之一。

        科学节省我们的信念。一旦相信科学,科学就是自己的原因;可以怀疑科学家个人的理论,但是公认的真理形成一个自身一致的整体,这个整体一度是可以相信的,而且作为一个整体,在任何特定时期都是可以相信的。科学采用的过程尤其是这样。

        相反,ZJ不包含其独立的特殊信条之间的不变的关系。XYJDJ包含一整套逻辑不同的信念,例如相信创世和JD的神圣,二者均不能相互推出并且逻辑上均要求独立的信念。换言之,ZJXY基于情感而科学的信念是由理性支持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前者要求独立的情感而后者只需要少数几条基本信念。

        因为一种ZJ包含独立的信念,它就不是能够进行论证的题目。一个人只要论证一种ZJ,他就摧毁这种ZJ。当泽勒(Ednard Zeller)到他的教室构造有关SD的思想时,他比YJ徒的宝剑更有效地摧毁了这位造物Z。

 

        现在必须对我们基本的形而上学假设说几句话。如果我们说,为了便利的缘故,我们相信逻辑,那么我们并不意味逻辑能够由意志创造。坦白地说,我们不知道由意志创造是什么意思。如果这意味无中生有,那么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SD在一个瑞士人创造一块手表的意义上创造世界,那么正像白哲特(Walter Bagehot )早就指出的那样,SD从他没有创造的某种东西创造了世界。

        如果创造意味从某种基质造出某种东西,那么原料一定早就在那里并因而在我们的创造努力之外。在这种意义上,创造与发现实际是一样的。

        如果我们为了便利的缘故而相信逻辑那么我们就是相信某种已经在那里让我们相信的东西而且相信它比不相信它更便利。这意味形而上学的实用主义。

        一个形而上学的实用主义者不必是哲学任何其它分支的实用主义者。他可以在任何其它领域都是一个实在论者。除了当不断的询问将他逼入思想既不可证也不可反驳而且证明或反驳的方法本身也令人怀疑的领域时,他看不出他为什么应该这样。在形而上学上,除了他的本身不可证明的信念,即是一个实在论者结果会比不是一个实在论者更为便利,他看不出他为什么应该是一个实在论者。

        但是,如果一个人是一个实在论者,那么他倒底应该参与形而上学吗?形而上学在现代实在论思想家那里不是受到各种各样的嘲笑吗?我们必须记住,形而上学一词完全是个好词意味高于或超出物理事物或自然事物之外。

        但是在近代,“形而上学”被等同于康德的先验论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以及近代唯心论者和神学家的理论,作为这样一种理论,它似乎在某种程度上被罗素先生和其他一些人描述成进入学术界的伦敦的大雾,这里,理性之光十分昏暗,以致使我们怀疑远处隐隐出现的空中楼阁。

        但是对“形而上学”一词的这样一种限制是对一个有用的好词的浪费。这里用这个词表示哲学的一个分支,这个分支探讨那些非常基本以致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反驳的思想或概念。它是一种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对假设、公设假说、基础前提或我们可随意命名的这些东西进行检验和分析以便做出一种选择以此用作任何一种哲学讨论的出发点。

        但是,选择包括关于标准的看法,如果需要进行逻辑的证实,则这种标准困难重重。剩下的唯一办法是做出一种不要任何证实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一种选择就像任何选择一样是哲学上有效的。

        因此,我们的根本信念,或那些不是从其它信念推出的信念,基本是偏见。我们自己选择便利作标准这本身就是一种偏见。它可能正像我们将试图说明的那样,有超过其它选择的优点,但是这些优点不是它的先验的证实。它们与我们选择它没有逻辑关系。

        这就是说只有当它成为我们的选择之后才看到它的优点。实际上这些优点可能导致我们采取我们的选择但是它们并不证明它逻辑上正确。此外我们相信逻辑这本身是一个便利的问题。

        正像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我们相信逻辑,这并不必然创造逻辑。某处可能有逻辑,就好像某处可能存在着一种以世界或宇宙著称的事物的状态。世界和宇宙就其自己的存在而言,均不必然依赖于我们的信念。但是对我们任何人来说,逻辑的存在却依赖于我们的信念,而且我们的信念是个选择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拒绝相信逻辑,那么多少逻辑论证也不会说服他,如果一个人拒绝相信世界的存在,那么多少经验论证也绝不会转变他的看法。对于那些不相信便利的人,大概没有有利于便利的论证,但是对于那些相信便利的人,却有优点。

        至少有一种形而上学的优点。我们的便利概念带有节省的概念。它不容忍大量的假设。它与时代精神或世界意志、生命力量或生命冲动,斯宾塞的不可知论或康德的固有或先验的自身事物,不必有任何关系。它利用奥卡姆剃刀砍去所有我们不需要的基本思想。它满足于在任何给定时间所要求的最低限度,它可能根据我们在任何一个时间的实证认识或加或减,但是它不增加概念以适合ZJ偏见或情感的怪癖。

        它旨在哲学的节省尽管它可能、并且正像我们将看到的那样它大概最终将使实证认识领域变得更为复杂。而且为了我们生活的便利它使我们的认识变得复杂。

        另一个优点是我们的标准促进实证认识。它认识到一个有实在问题的实在的世界,而这些问题需要实在的解决。换言之,它促进科学,唯物论和唯心论都不促进实证认识因为它们均试图根据自己的偏见说明世界的原因而这种偏见正像它在历史上发展的并且今天正在发展一样,恰巧与我们的实证认识是不相容的。

        实在论与科学更一致,这个问题将在以后的章节提出。这里只需要说,我们的观点对科学提供的支持一旦得到承认,就是一个有利于科学的重要论证。

        还有另一个优点正像我们已看到的那样我们相信便利包含我们相信逻辑。逻辑一旦被相信,就是哲学中最强有力的工具之一。逻辑是证明一些正确的基本命题的工具,通过采用逻辑规则,这些命题可以成为不容置疑的。这样的命题是这一章开始时提到的命题。我们提到一两个,其它的可能有待于发现。可能会遇到一些技术困难,但是通过技术手段也可以清除它们。

        随着逻辑技术的改进,可能会发现越来越多不可反驳的和自身一致的命题。在不远的将来可能会出现一种基于这些命题的彻底的、坚固可靠的而又持怀疑态度的哲学。对哲学寄予希望大概同对其它生活领域寄予希望是同样没有用处的。但是,既然学哲学的学生毕竟是人,因此他们与所谓普通人一样需要得到安慰。

        无论这种希望是不是没有用处,在哲学的进步本身几乎被当作哲学思辨的进步这种意义上,上面一段容易使人误解,逻辑是一种结构是一种联系但它本身不是一个哲学链条。它可能帮助我们判定哪些思想与一组给定的思想是一致的,但它不帮助我们选择我们每个人所欢迎的思想。

        关于基本思想,我们遵循自己的偏见,如果它们是相互分离的,它们就没有逻辑有效性的问题。逻辑并不发明思想,它不会从水中救出我们喜欢的小姐,也不会向我们说明我们关于世界应该形成什么样的思想。

        如果逻辑对我们所在的世界做出某种反应,那么它仅仅表明那种能够使我们关于世界的思想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可理解的整体的方式。它与我们的思想方向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迄今它没为我们提供选择前提的标准。随着逻辑的发展,不同的哲学体系可能变得与不同的几何学有些相似了;推理可能是相同的,而思想却是不同的。

        逻辑怎么帮助哲学呢?逻辑技术的完善是对哲学批评的帮助。通过严格的逻辑分析可以彻底澄清或清除含混、模糊或无意义的思想。随着逻辑的改进,可能不会把含含糊糊的意见当作哲学的深奥见解而忽略。

        首先将一个命题分为其词项,看它们是不是清晰明确,就是说,看它们是否有确切的意义。然后再把它们重新组成原来的命题,看它是否有意义。它可能有意义,却不是真的,这就是说,与其它命题不一致。

        “人在自己的脑袋上走路”这个命题似乎是完全有意义的,但是它与其它一些表述“人”的命题是不一致的,在这种意义上,它不是真的。逻辑帮助批判的哲学它几乎在相同的程度上帮助实证哲学因为只要哲学是批判的它也就是实证的。

        我们不是逻辑学家,这一点几乎是不必指出的。至此提出的论证说明我们对我们苦心费力强调的问题只有肤浅的理解,或更宽容地说,只有不太在行的理解。但是我们强调逻辑,而不是在试图制造逻辑原理,甚至也不是在创作一部提出逻辑原则和方法的适宜的教科书。

        我们的问题主要是对基本的哲学思想进行逻辑分析,而不是对逻辑概念进行哲学探讨。换言之,我们在试图用逻辑方法分析哲学思想而不是用哲学方法分析逻辑思想。

        后面的章节想探讨一些思想,承认这些思想似乎为我们提供在这一章所讨论的这种基本意义上的便利。首先我们将探讨我们关于事实的看法,然后探讨关于真的看法。我们将假定世界或至少世界的一部分是不断持续变化的。我们将分析我们关于变化的看法。由此我们进而讨论时间、空间和运动,最后将以对形而上学和科学的研究结论这本书。

        然而我们必定要说这种企图总之要失败。这不是虚伪的谦虚,这不过是承认达到目的的方法很不胜任。这本书如果确有关键性的部分,则主要是逻辑分析的问题;如果确有积极的部分,则主要是逻辑构造的问题。

        整个企图的成功依赖于逻辑的严格性。但是逻辑的严格性很可能是在这廖廖数页达不到的理想,因为我们从一开始既没有关于逻辑本质的清晰概念也没有明确定义了的逻辑过程的方法,如果我们的逻辑缺乏严格性和明确性,那么我们的分析就不能非常清晰确切,结果就可能证明这里提出的思想系统与它所要批判的那些思想系统同样混乱不堪。

        但是,如果从一开始就怀疑这种企图要失败,那么究竟为什么还要一味地尝试它呢?这是一个非常根本的问题,它深及生活的本质。这些页已经暗含着回答。我们不做能够得到任何抽象证明的事情我们一般不为一个目的而活着所谓我们为之而活着的目的本身是不能证明的。

        当我正在思考的时候,我正在连续抽第三支烟,这不是因为我仍不满意香味的刺激,而是因为只要我没有挥笔疾书,我的手就要拿点东西,这可能正好是支香烟。我们有些人进行哲学研究,是因为对真感兴趣,也有一些人进行哲学研究,是因为想得到安慰。许多人涉足哲学,是因为没有其它事情可干。如果我们不期待哲学最终得到相同的结论那么我们就几乎不能期待哲学家从相同的动机出发。

        坦白地讲,哲学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游戏。我们可能天真地做哲学游戏,这立即使专家感到可笑和气愤,但是我们尽可能努力根据哲学规则来做哲学游戏。我们不考虑成功或失败,因为我们并不把结果看作过程的一半。正是在这里,游戏是生活中最严肃的活动之一。其它活动常常有其它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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