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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偿借款给其他企业,视同销售,如何做账?

2023-03-07 17:26 作者:彭怀文轻松财税  | 我要投稿

企业无偿借款给其他企业,视同销售,如何做账?

解答:

企业无偿借款给其他企业,需要视同销售的,视同销售只是需要按照市场公允的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然后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借出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等

贷:银行存款

2.每月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贷:其他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说明:

(1)在正常收取利息的情况下,计算的增值税的税金是含税收入的一部分;

(2)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在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时按照含税利息收入填写,与会计核算的红字利息收入抵减后,正好是不含税收入。该收入,是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宣费等限额扣除费用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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