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质的问题
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存在物在自身的基础上,表现出各种不同的存在样式,也随着这种发展而不断增多。 从古至今的一切思想流派都在自己的理论体系中,围绕着思存与实存的关系争论不休。 其中有些哲学学派把存在规定为建立在现实物之上的各种精神事物,强行的把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归入到一种存在样式中,使得他们的理论体系始终摆脱不了一元论的处境。 自存之物并不需要我们在它之外增加任何其它的样式,就算给予再多也无法遮蔽最本真的存在,那么,这种本真的存在是否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它的自然属性,到此,我们也只能这样理解。 作为一个本真的自存物,当我们在它其上付于它某种存在样式时,是否它还会坚守严有的自存属性,而不做任何改变。 就如同一把椅子在之前是以自然界树木的存在样式表现其自身,之后通过加工成椅子,以社会商品的存在样式表现其自身,之后再以社会使用的存在样式表现其自身。 在这三种存在样式中,哪一种才是最本真的样式,也就是最能体现椅子本质存在的存在。 如果是以椅子的自然属性作为它的本质,那么椅子作为社会属性的存在样式就成为了附着于本质属性之上的次级属性,这种把握方式是否可以定义为对椅子最本质的把握?我们将在下一章中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