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这号人还活在世上干什么?”》
在本书开头的两个月前,拉丝一家的经济状况已不容乐观,母亲最近寄给拉丝的钱是用养老金做抵押借来的,妹妹杜尼娅做家庭教师维持全家开销。没做多久,这家的一家之主斯维德里盖洛夫(简称盖敷)对她威逼利诱,图谋不轨。这些事母亲没有在信中对他提起过,但拉丝隐约听到一些流言。
也是在这两个月,拉丝缺少基本的生存资料被迫休学;在这期间为一本书写了一篇名为《论犯罪》的书评,指出罪犯在犯罪期间往往伴随着意识模糊,心智狂乱,san值骤降的病理学现象,说明了犯罪与疾病密不可分的联系。结尾暗示存在与之相反的“非凡的人”,他们则没有这一类的困扰,因为他们干的虽然是同一件事,但不认为自己在犯罪。
于是我们知道了,做有益公众的、进步的事就算为伦理所不容,它也不同于犯罪,因此不能称之为犯罪,而且如果有什么阻碍了进步,它就要被消灭以免阻碍进步。我们恍然大悟:消灭罪犯的人自己并不会犯罪。(雾)
拉丝到过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家,当掉一只戒指换钱,借款值抵押品的四分之一,要收取百分之六左右的利息,不仅如此,流言还指出,老太婆私下整天殴打她妹妹,令她跑腿干活。
正当拉丝当完戒指坐在破败小酒馆里思考“为什么这号人还要活在世上”的时候,一个大学生和军官的对话恰逢其时地道出了他的心声。
大学生兴致勃勃地说,这个老太婆的存在有害无益,不如鲨了她,用她的钱援助年轻的新生力量,使他们能投身到公共事业中,达到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目的,化作春泥更护花,岂不美哉!
军官表示,像老太婆这样本性使然的情况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大学生说,我们应要纠正它,不然由于这种偏见连一个伟人也不会产生了,而且我们的责任与良心又该如何理解?我认为……
军官说,你是来找茬的吗?!你就说你干不干吧!

大学生说,要是有人干的话我肯定让他干啊。
于是他俩干台球去了。
拉丝觉得大学生说得对,同时又因为大学生是理论家,只能打打台球;而自己是想干的人,所以是干大事情的人。
且慢,大学生的观点乍看好像没毛病,实则漏洞百出。我们不提“一个人作多大的恶才能抹杀他的生命”或者“拿别人的钱给别人做好事”这种介于借花献佛和亡羊补牢之间的行为有多怪异,单论“用这些钱来为人类和公共事业做贡献”,是直接把这笔钱交给某个慈善机构还是亲自组织人员给人类提供帮助?如果交给慈善机构确定可以落实而不会私吞吗?如果要亲自提供帮助主要面向哪些人群?具体在什么地方开展?帮助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有没有做好长期调查的准备以保证达到想要的效果?如何组织人手分配任务?……
这些困难显而易见,有时却很难看到,这取决于我们的希望落在何处,所见之物会应我们的希望而扭曲。就像监狱中人逃脱的路径往往令人难以置信,是因为他们所有开阔的道路都被堵死,不得不重新发掘出一种现实。
拉丝看到的是,只要稍冒一点风险,甘从软柿子捏起,不仅能解自己燃眉之急,更有益人类的崇高事业;只要稍微违逆一下良心(“不然由于这种偏见连一个伟人也不会产生了”),便可从一点点积攒的困顿中解放,直接跨越到衣食无忧,无挂碍地奔赴理想的境地。也就是说,主要是对自我发展十分有利。
且慢,大学生的观点似乎十分功利,但他还不够功利,我们把风险与收益对比,可以看出完全得不偿失。一旦失败,不仅要在牢里浪费大好青春,使身体劳累精神受损,更使名誉受到极大的损害,对于想干大事情的人来说是毁灭性的;而我们的收益是金钱,可金钱的重要性无论如何排不上第一,发挥能力的空间或者为目标做的各种准备等等才更为重要,金钱什么的自然闻风而来。所以,即使不想有益人类,而为自我发展,做出追求金钱这种舍本逐末的事情也是一种理崩乐坏、颠倒黑白的荒唐行为。
不过,这种理论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吸引力了,但皆因我们并非当事人:想想一个23岁的孩子,上有年迈的老母亲,下有陷于小人之手的妹妹,自己身为全家的希望,安能坐卧如常,继续猥琐发育?何况拉丝相信凭自身的理性能够把握住未来,流行的那种思想尽管已被重复过无数遍,可真正敢付诸实践的……不,就连愿意当真想想这种可能性的人都没有。那么,拉斯科尼科夫为什么不能成为第一个?如果他做好了觉悟?
于是,怀揣这种理念的拉丝咸鱼摊了整整一个月,每日茶饭不思,辗转反侧,法术书在架子上天天吃灰。后来在第五卷对索尼娅说“饱尝了这些空洞理论带来的所有痛苦”,“希望忘掉这一切,从头开始,并且不再说空话!”
他目前仍未下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