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2.29 汉昭帝刘弗陵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29、汉昭帝刘弗陵(公元前95—前74年)
汉武帝刘彻的儿子,八岁当皇帝,在位十三年,基本上贯彻了刘彻的法家路线。
他为了巩固西汉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经济基础,继续推行法家的“崇本抑末”政策,主张立国“以农桑为本”[1],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他下令救济灾民,派官吏“赈贷种食”[2]减免租赋,使灾民回乡生产。他还推广牛犁耕作法,通过广大农民的艰苦劳动,使农业生产有所提高。
武帝死后,北方的匈奴奴隶主贵族卷土重来,乌桓也多次来犯。刘弗陵下令加强边防,并多次发兵,大破匈奴,射杀匈奴犁汙王,活捉瓯脱王,使匈奴远去,“不敢南逐水草”[3]。后来,匈奴向汉求和,送还扣留在匈奴十九年、宁死不屈的民族英雄苏武,刘弗陵任苏武为典属国。同时他又先后派兵击败乌桓,并实行移民屯田政策,加强了北部边防。
刘弗陵虽然基本上按照汉武帝的法家路线办事,但因他幼年即位,朝廷大权逐步被以大司马大将军霍光为首的儒家集团所掌握,法家路线受到严重干扰。公元前八十一年[4],在霍光主持下,召开了有大批“贤良、文学”参加的盐铁会议,著名法家代表桑弘羊在会上与以霍光为头子的儒家复辟势力展开了一场大论战,勇敢地捍卫了汉武帝的法家路线。但刘弗陵受霍光的挑拨和欺骗,杀死了桑弘羊。这是他的大错误。
注:
[1] 《前汉书·昭帝纪》。
[2] 《前汉书·昭帝纪》。
[3] 《前汉书·匈奴列传》。
[4] 即昭帝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