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词基础03:选择(上、远、中、近)古/新韵的前提
格律(甚至押韵)的产生来自于古人对于更优美、更高雅的文学和音乐的追求。格律这种要求,本质上就是对诗歌作品的文学性和韵律性,对歌词作品的格调性和精致性的要求。
那么这种要求具体是怎样体现出作用的呢?
声调,或者说音调,是很多语言都会有的组成部分,其中在汉语当中最为显著。无论是数千年的古汉语,千百年前的中古、近古汉语还是今天所使用的现代汉语(普通话),音调都是整个语言的重要构成部分。
而音调的主要作用就是用于拓展语言音节和调配语音分布。当一句话当中的每个字的音调分布较为均衡,不会出现完全一、两个调占据大半的情况,就会显得这个句子读起来的音调错落有致,十分地均衡、和谐,也就是俗称的“抑扬顿挫”,能有效地调动人的感情,丰富韵律感。
这就是格律所调整音调而提升语句的理论基础之一。
所以呢,不同版本的古韵、新韵等,实际上就是对应着的不同版本的汉语言的音调的调配、规律。那么这就衍生出一个问题来了:现在我们作诗应该选用那种韵?
首先,一种主流是用新韵,最重点的是国家关于文化建设的指示当中提倡使用新韵,并且因此逐步开始成为顶流层面的主流。而另一种则支持古韵,甚至在自己进行创作时必用古韵,这个一般在广大的有一定水平的爱好者圈子中通用。
可是,我们仔细思考一下,作诗用格律、用韵的目的是什么?换言之,如果选择使用古韵写作,那么该作品念起来、朗诵起来、传播起来等,就必然要使用与之相配套的古汉语。如果用古韵写了,而不拿古汉语去“使用”,那么还是等于韵是错的,只有用正确的语言才是正确打开方式。
把古韵写的诗词用普通话来表述,实际上这不仅仅违背了古韵本身的内容,更是违背了诗词创作的基本原则。所以要使用古韵,就必须要使用完整的一套。具体来说,如果你的读者(当然也包括作者本人)有哪怕一部分(如果仅有个例,就不用了)不知道所使用的这一种韵具体来自哪种古汉语、这种汉语里每个字各自应当怎么读,就必须得配上相应的注解,至少要把不同读音的字注明应该读作什么音(现代汉语拼音无法标注的可用文字对其进行描述)。要不然,还是用普通话配套新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