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三苯基膦羰基氯化铑


收购三苯基膦酰氯和四甲基二氢吡啶的公告:
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上海华谊(集团)有限向控股股东南通醋酸纤维集团有限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内容:
一、交易标的名称:
1、南通醋酸纤维集团所持的三苯基磷酰胺/三苯基磷酰氯项目相关股权;
2、南纺股份持有的江苏苏化股份有限1.05亿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及其孳息收益权;
3、南通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持有的大连碱业0.45%的股权;
4、大安化工持有的浙江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2.03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普通A级人民币普通股;
5、江阴兴澄特种化学材料厂持有的山东东岳泰山石膏矿业有限56.67% 的产权或权益;
6、江阴市恒达贸易有限持有的江西铜冠铅锌金属冶炼有限47.50%的财产份额;
7、苏州金峰精细化学品制造中心持有的安徽海螺型材科技有限38.90% 的股权等共计9家的股权。
8、其他与本次重大事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约定。
9、与转让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其他文件。
10、已支付全部价款及相关税费合计约5.28亿元。(具体金额以经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其中,由直接支付的款项为4.99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其他合法自筹资金。
11、本笔交易完成后不会对的性造成影响。
12、如因前述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予以披露并实施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定价依据:
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756号文核准的本次重组方案中确定的发行价格11.50元每股计算,以上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62,000.00 万元,较其账面净资价值增值率为1,710.64%。
13、由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以及未来不可预见因素的存在,在预测期内存在发生下调的可能。
14、截至目前本不存在应履行的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完毕的事项或者该事宜对本期利润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以及其他潜在的风险等情况出现时可能导致投资者决策不当而遭受损失的情况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