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黑龙江省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人社第三方考试通知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计划,定于2023年10月22日举行健康管理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工种)
健康管理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三级)
二、申报条件
健康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22日(如有变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健康管理师(三级)暂定哈尔滨、大庆、佳木斯、鸡西、齐齐哈尔;公共营养师(三级)暂定哈尔滨、大庆。(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如遇考区人数无法达到开考标准,另行调整。)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报名材料提交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参加考试。材料不全、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再次提交。报名结束后,不再增减已上报的人数。
五、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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