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吸顶灯ERP能效标签注册流程_灯具产品EU2019/2020测试标准


新的ErP法规(EU)2019/2020要点
1)光源,依赖电工作的产品,旨在发出和/或调节后发出满足以下光学特性的光:
i. 0.270 < x < 0.530,且
每平方毫米发光投影面的光通量< 500 lm;
显色指数(CRI) Ra > 0。
注:覆盖独立的控制装置、嵌入式控制装置、内置的非一体式控制装置。
注:如产品中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不能从产品中取出做验证测试,将产品整体认定为光源。
1)能效
宣称功率不超过允许功率:Pon≤ Ponmax,其中,Ponmax计算方法有变化;
网络待机功率Pnet≤ 0.5 W;
(b)从2021年9月1日起,满载情况下,独立控制装置应满足下表的能效要求:
(c)从2021年9月1日起,独立控制装置应满足以下能效要求:
待机功率 Psb≤ 0.5 W;
Psb 和 Pnet 不得累加。

? 1200次循环(150分钟开启,30分钟关闭)(总计3600小时)
1. 新标签的实施日期是2021年9月1日,但从2021年5月1日起,供应商(本地制造商、进口商)需在产品数据库中注册产品信息。2021年9月1起,零售商要在2022年6月1日前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更换新标签。从2019年12月25日起,灯具上的旧版能效标签不再适用。

变化前的能效标签
变更后的能效标签

A. 2021年9月1日前,原能效标签可以继续使用;
C. 豁免范围:特殊环境使用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豁免清单可在线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