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生一起恶性杀人分尸案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6月28日发布案件信息,被告人杨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书!

被告人杨某某,男,1957年出生,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户籍所在地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2013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4年1月7日刑满释放。2018年6月2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8月2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8月4日被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3年12月底的一天,被告人杨玉华在广州市**医院后山小路**路口南面山坡与被害人无名氏(女)发生性关系后,用手扼压被害人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被告人杨玉华使用自制的刀片工具割下被害人头部、左手无名指及左眼,取走被害人的戒指一枚。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无名氏系因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被锐器肢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玉华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