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志·杀人阱》(6)
李凌心,这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
这位看起来面庞清秀的年青将领,却是当年很多蛮族人的噩梦。
前朝风炎皇帝带领着他的风炎铁旅两次北伐,声威之盛,麾下“铁驷之车”功不可没。作为“铁驷之车”里最精于庙算的将领,李凌心是一个军事传奇,终其一生,他都没有在战场上失败过。
风炎朝短短十七年,李凌心跟随着风炎皇帝白清羽征战四方,他的厢车卫让所有与之对阵的蛮族将领无不闻风丧胆。因为无数次战局,无论敌我两方势力对比如何,那个安安静静的年青将领,总能找到一个完美的战术击溃对手取得最终的胜利。
他的名言是:“十万大军有十万大军的战术,一个百人队也有一个百人队的战术。”他身体力行,居然真的曾用三个百人队击溃了两万四千名蛮族牧民组成的大军,而且仅仅损失了十七名骑兵。
蛮族敬畏地称之为“大胤李将军”。
李凌心本身是一个绝世的武士,步战能力之强当年无人能出其右。他平时乘马,一到领军冲锋的时候却会跳下战马来,此时他一人一剑,所向披靡。
就算是本朝开国之君羽烈王姬野所师承的胤末四大名将之一——息衍,也只敢号称 “东陆三十年内步战第一人”,就是因为前面有李凌心的存在,评价的人也并无绝对的把握说如果是极盛时的李凌心遇见极盛时的息衍,两人之间的对决将是什么结果。
虽然已经过去了近百年,大胤李将军的名号在东陆四州依旧家喻户晓,几乎所有的东陆少年都敬仰过这个名传至今的大英雄,小武也不例外。
所以当小武再次爬上马鞍的时候,整个人连话都已经开始说不利索:“顾⋯⋯顾修,你我兄弟多年,你你可不要骗我。”
“首先,我需要再重申一次,我们从来就不是兄弟。”顾修冷静地回答,“其次,此事我也仔细推敲了数次,李将军当年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狮牙会的副宗,但是他的决策地位还没有姬扬高。只因他当时是“铁驷之车”中最小的一人,被看做所有人的弟弟,于是给予了很大的照顾。而所有后来的史料都指出,李将军当年是金吾卫最年轻的一个指挥,手下指挥的正是骁骑营。”
小武摸了摸腰侧四指宽的重剑,登时觉得自己的气势强上了几分,他抬起下巴,傲然地看着顾修:“看来这个游戏,果然是按照各人的素质来安排身份的。”
顾修踢了小武的坐骑一脚,再次把小武颠得差点落马:“别傻了。”
小武狼狈地扶了扶头盔,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战,他现在对于顾修的价值有了很好的理解,于是理智地决定不和这位“好兄弟”起更多的争执。
“那么现在我们该去做些什么?”小武讨好地问。
“赶往宣阳坊,左飞骑营的弟兄在等我们。”顾修端坐马上,意气风发。
相比于自己朝夕相处的白水城,小武觉得天启城真是大得有些不像话。跟随着顾修走了将近半个对时,小武还是没看到宣阳坊的影子。
“顾修,想不到你果然有些学问,竟然知道当时天启的道路走向。”小武由衷地恭维,看着顾修毫不犹豫地转过一个又一个转角。
“别傻了,我怎么可能知道。”顾修白了小武一眼。
“哈?!”小武圆瞪双眼,“那你丫那么有信心地带路?!”
“我有直觉。”顾修头也不回,再次指挥着队伍转过一个街角。
小武静默了一下,转头对着身边跟着的一个亲兵低声说:“你有没有兴趣做副指挥?”
那亲兵还没来得及回答这句没头没脑的问题,一枚羽箭就嗖的一声从他和小武的鼻尖之间穿过,然后无声地没入雨幕里。
“有情况!”小武惨呼一声,手脚麻利地滚下马,躲到了顾修的马后。
“来者何人?”顾修双眉紧锁,拔出腰侧长剑,朗声高喊。
骁骑营剩下的金吾卫们也纷纷拔出手中的制式长剑,紧张戒备着。重重屋檐在夜色里像一头安睡的巨兽一般沉寂,只剩下刷刷的雨声冲刷在冰冷无声的屋脊檐角,敲打在每个人的心上。
“来的是哪一路的兄弟?”问话的人声音清越。
暴雨如洗的夜幕下,对面一栋高楼脊顶上站起一个黑影,依稀能看见也穿着兽首铁甲,头盔上有一抹抹淡淡的红色盔缨。
“原来也是金吾卫的弟兄。”小武松了一口气,乐呵呵地走上前去,却被马上的顾修沉默地挥剑拦下。
“没有那么简单,你看看前面。”顾修冷冷地说,用长剑指了指前方黑暗中的石板路面。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屋脊上的人影所吸引,只有他注意到前方街角,横七竖八躺着许多人。这些人的身上都插满箭羽,横七竖八地躺在冰凉的石板上一动不动,身下的血迹和雨水混合在一起,看起来还没有死去多长时间。
“什么情况?”小武仔细辨认起街角的那些尸体,片刻后就觉得身上被雨水浸透的衬甲愈加冰冷。
他看得清清楚楚,那些插满箭羽的死人,全都穿着金吾卫的兽首铁甲。
“妈妈的,难道我们来晚了,左飞骑营的弟兄们已经全灭了?”小武压低声音,牙齿不住打架。
一枚羽箭再次从黑暗中射出,闪电般擦过顾修身旁。他手中长剑出手,也只是堪堪擦过尾羽。羽箭“夺”的一声钉在小武的左脚前方,箭镞整个没入路上的青石板里,只剩下纯黑色的尾羽微微颤抖。
“来的是哪一路的弟兄?”屋脊上站着的人影再次拉弓,弦似满月,声音冷冽。
“骁骑营副指挥,孙临。”顾修在马上遥遥抱拳。
“这名字却比顾修好听上许多。”小武小声评价。
顾修没有力气搭理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紧盯着对面屋脊上的黑影。
屋脊上的人影半响没有答话,大街上只剩下刷刷的雨声和骁骑营金吾卫紧张的呼吸声。几个瞬刹过后,屋脊上突然又站起整整一排的人影,手里都握着长弓。
小武心下叫苦,整个人愈发完全缩在了顾修的马后,一边调整姿势一边嘴里嘀咕有声:“顾修你这个大傻瓜!那么老实做什么,现在你可要好汉做事好汉当,给我把箭挡严实了。你说你,平时不好好吃肉,现在就这么个瘦不好拉几的怂样,挡得了我屁股挡不住脑袋。”
顾修被他气得好笑:“你还是挡住屁股的好,你那块地方可比你脑袋瓜子聪明不少。”
小武正要回嘴,屋脊上那清越的声音再度响起:“左飞骑营指挥,叶秦,久候了。”
“看来我果然赌对了。”顾修淡淡微笑。
“哈,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这次靠得依旧是——”小武揶揄地拉长了尾音。
“直觉。”顾修得意。
等到叶秦带着左飞骑营的金吾卫们翻下屋顶走到街边灯笼的亮光下的时候,小武才发现这名指挥身形纤细有致,一头乌黑的长发垂到肩膀,淡如远山的双眉下一双眼睛虽然带着英气,却人就清澈明丽,堂堂左飞骑营的指挥,竟然是一个女人。
“前朝的金吾卫是靠容貌派领军职的么?”小武啧啧称奇。
“若我猜得不错,这个叶秦定然来自云中叶氏。叶氏家族,不可小觑,就算是只是一名女子,也留着名将之血。”顾修严肃地回答。
然而就算是顾修也没有料到,这名或许拥有名将之血的叶氏女人,在走进的时候给他们带了莫大的震惊。
随着她豹子般优雅走进,雷击般的心悸在顾修和小武心里再度骤起。
就在唐墨已经放弃在这茂密的丛林里寻找人迹的时候,他终于见到了连续三天以来的第一个人。
“闻起来味道还凑合,给我半拉尝尝。”说话的人满脸胡茬,蓬头垢面地从林子的一头钻出,大大咧咧地坐在唐墨对面的一块潮湿的石头上,露出一口白牙,指了指唐墨好容易才烤熟的一只兔子。
唐墨也不生气,用磨好的石刀在香气四溢的兔皮上划拉了一下,手里发力,把那只肥美的兔子撕成了两半,随手丢给了胡子拉茬的路人。
那路人没有言语,急不可耐地一口咬下,三两下就把半边兔子连皮带骨地吞进肚子里,吃完后意犹未尽地抹抹嘴,眼睛又滴溜溜地瞅着唐墨手里半边的兔子看着,嘴上嘿嘿地笑。
唐墨叹了口气,撕下一只后腿自己留下,把手里剩下的兔子也丢给了对方。路人咧嘴一笑,狼吞虎咽地把剩下半边也吃了个一干二净,最后死盯着唐墨手里咬了一口的最后一只后腿。
唐墨盯着路人看了一阵,猛地张嘴,风卷残云地吃掉了手里的兔腿,然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把剩下的骨头丢进火堆里,残余的油脂带起一蓬火苗。
“浪费了,浪费了。”路人痛心疾首地看着火堆。
“被烈火直接烤炙的骨头,里面残余的髓质容易变质损害肠胃。”唐墨语气轻松地用身边的芭蕉叶擦了擦满是油脂的双手,理了理衣襟,对这路人微微一笑,“我劝先生你还是少吃为妙。”
路人被他的态度弄得一愣,挠了挠油腻的乱发:“不好奇我是谁?”
“总之大概也许是个人吧。”唐墨微笑。
“哈哈哈,你小子有点意思,看你的样子不像是本地人。怎么,也来雷州做生意?”路人乐呵呵地问。
雷州,原来如此。唐墨面上波澜不惊,双目如电地在路人身上扫了一圈。他虽然身上衣服破烂不堪,却还能依稀看出是东陆华族的式样。雷州在晁朝之后就几无人迹,被瘴气密林围绕,只有一些传闻中本地的蛊民居住在那里。直到胤朝中后期,陆续有一些行商根据风炎朝时的商路航线进发雷州,到了燮朝之时,已经有不少固定的商团会去雷州冒险和当地的蛊民进行交易,虽然风险很大,但正所谓富贵险中求,一旦成功利润也十分惊人,因此颇有不少胆大之徒前往险恶的雷州土地贸易经商。所以这名东陆打扮的人出现在此,虽则有些蹊跷,却也并不十分奇怪。
于是唐墨那字转了几圈,反问了一句:“看先生的打扮,可是东陆过来的行商?”
“嘿嘿,也可以这么说。”路人神神秘秘地眨了眨眼,随后咂咂嘴,吐出一星骨头渣子,“我可是在这树林子里折腾了小半个月,只能零星地吃几个酸涩的果子,多亏了你这大半只兔子,不然搞不好我今天就索性在这臭林子里躺倒了事。”
“先生鼻子可够灵的,那只兔子我刚刚烤熟就差点被你整个卷跑了。”唐墨笑笑。
路人不好意思地笑笑:“我饿得两眼发黑,自然有什么吃的也不会放过。你那兔子的味道,我离得几千里远都能闻见,怎么可能找不到。味道不错,似乎还是白水熟悉的做法,就是少了些作料,味道不太正。”
“先生也去过白水?”唐墨来了兴致。
“哈哈,年轻的时候呆过一阵,那边的石子烤兔是一绝。”路人竖了竖拇指。“你呢?怎么也跑来雷州了?我还以为除了我们的船队,很少有能到得了雷州呢。”
船队?看来是一个大商队啊……唐墨心头一动:“我也是和几个同伴走散了,先生船队的同伴呢?”
路人的眼神一黯:“遭了难,都死了。”
唐墨也不追问,只是安慰道:“活下来就是幸事,不如先生和我一路也能做个伴,一起找到出去的路吧。在下唐墨,不知道先生如何称呼?”
“呵呵也好,看你年纪也和我差不多,就别先生先生地喊了,听着别扭。你叫我雷子就好了。”路人笑笑,满是泥尘的脸上目光闪烁。
唐墨阅人无数,自然知道对方是老奸巨猾的商贾,肯定用的不是本名。他明白现在追问并无意义,抱拳道:“雷兄,多多指教。”
“多多指教。”雷子拱手。
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低沉浑厚的啸声,密林里扑棱棱惊起几只五彩斑斓的金冠白羽飞鸟,然后地面传来阵阵震动,一股腥风隐隐扑鼻而来。
“不好!”雷子皱眉,三两下拨灭了火堆,在嘴边竖起食指,示意唐墨噤声。
啸声再起,却似乎远去了一些,雷子支愣着耳朵听了一会,好容易才长出了一口气:“差点把我吓死,还好那家伙没发现我们。”
“谁?”唐墨好奇地问。
雷子得意洋洋地拍了拍唐墨的肩膀:“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老行商的传闻里讲得好,这雷州有四样东西,碰到就是神鬼都难救下。”
“哪四样?”
“赤癫蝎蛊、深泽白头眼镜蛇、幽攀寡狼蛛,还有就是那最可怕的……”
话音未落,可拍的震动声再次响起,唐墨前方几尺处的一丛巨大灌木被一个黑影撞倒,一只浑身漆黑,双目红得仿佛滴血的一人多高的豹状猛兽从树林里一跃而出,三对有力的爪子在地上刨起纷飞的草屑泥尘,对着两人仰头咆哮,腥风扑面,露出一口长刀林立般的白牙。
“……鬼车獬。”
雷子颤巍巍地说完最后半句。
裂时二刻,天启城北,羽林屯营。
宋先满意地坐在桐木太师椅上,把玩着手中的虎质金牌。
刚才他手下的兵机参政梁轻侯已经带来了回禀的消息,依窗旗已经收齐备好,就等天启里金吾卫一登高造反,宋先就会打着风炎的旗号进城勤王。
差点忘了聂迁那只狐狸!他突然想起了这层,从太师椅上长身而起,背着手踱起步来。
“这个游戏其实非常简单。我也会被赋予新的身份,进入这个幻术里,和你们一起。你们只需要在游戏里杀死我,就能够从幻术中胜利离开。”
“这是聂迁说过的话。”宋先喃喃自语,“他绝不会如此轻易就让我们离开,要杀死他最简单的方法,就需得借助历史作为我的力量。”
摩挲着那枚虎型令牌,宋先的嘴角慢慢浮起微笑,手握三万羽林天军,幸运如我,又如何会失败了?
还有一件事。宋先突然想起,羽林天军将军白尚义此人在正史和演义里都几乎没有什么出场,而作为兵机参政的梁轻侯却声名远盛于他,以“烈而有勇”之名为后人所知。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当时似乎作为将军的白尚义被召进了太清宫,空有兵权而毫无作为,反而让一名小小的兵机参政挑起了大梁。
如此说来,我还需寻得一个理由,摆脱掉进宫之事。宋先摸摸下巴,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让亲兵拿下宫中来的传旨太监。今夜马上就要变天,这点小事根本无伤大雅。
宋先主意已定,立刻打算召唤左右亲兵,门口却传来一声喊,“太清宫来使求见。”
慢了一步,只好编些理由,先稳住他们了。
宋先沉住气,走上几步,推开房门。
房门外,站着四名身着黑色镶嵌甲的精壮士兵,黑色的铁盔压在眉梢,脸上面无表情。
这些人不知是哪里的手下,却是好大的架子,见到将军也不行礼。宋先心中微微皱眉,面上还是带着微笑。“几位使君辛苦了,不知所为何事?”
“我们是受命长老制下的缇骑,来传圣上手谕。”为首的一名缇骑淡淡地说,“圣上病危,急招羽林天军将军白尚义入宫,兵权暂由我等代为保管,防止城内有人趁机兵变。”
宋先心里嘀咕了一下,正打算如何寻个理由推脱开去,却突然想起一件事来。
“手谕在哪里?为何宫里的掌旨太监未曾派人来传,反倒是缇骑来传?”宋先眯起双眼。
为首的那名缇骑愣了一下,旋即冷冷一笑:“白将军真是心思缜密,滴水不漏。正所谓特殊时期就要便宜行事,手谕自然是在我等手里。”
语音刚落,几声长剑出鞘声同时响起,四柄雪亮的长剑架在宋先的脖子上。
“麻烦白将军交出兵符,随我们去中军大帐一趟。”
那名缇骑阴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