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化妆品报关代理|进口化妆品单证要求【助力顺利通关】

空运化妆品报关代理|进口化妆品单证要求【助力顺利通关】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所需具备资质
A.进出口经营范围
B.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
C.化妆品经营范围
D.签约电子口岸无纸化
PS:除了进口香皂,剃须膏,牙膏等产品,其余化妆品均须做好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行申报
进口化妆品一般流程为:
注册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外备货——准备资料——发运(空运/海运)——报关——查验(如发生)——抽检(如发生)——贴好中文标签——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合法销售
目前报关方便相对比较简单,提供批件电子版和产地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之一,无需做标签备案,其余准备常规单证正常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成分含量中有濒危成分,需要额外办理允许进口证明书方可进口!
一般进口化妆品客户关注的问题:
①化妆品收货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
②化妆品海关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
③化妆品一般贸易征税税率?
④化妆品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
⑤化妆品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
⑥化妆品海关申报等其他问题
⑦进口化妆品如何向海关申报
⑧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哪个环节黏贴查验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意要点:
1.进口化妆品报关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证件代码“526-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试用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
3.自2022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
4.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但国家没有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5.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本文《空运化妆品报关代理|进口化妆品单证要求【助力顺利通关】》由我司上海卓鹰/雅盈供应链发布,转载请声明!
一文解析化妆品进口报关流程|进口化妆品清关手续|国外化妆品进口收货人资质|进口化妆品清关申报资料|海关对进口化妆品的监管要求|化妆品进口空运海运注意要点|进口化妆品保税仓储事宜|一文搞定化妆品进口通关,从此进口化妆品报关申报不在有烦恼!
知识拓展:
哪些情况下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将被驳回?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的
申请文件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不符合海关总署要求的
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
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
清关知识每日学:
是否只有在《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的商品,才需要办理特殊物品审批?
答:不对。属于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均应办理特殊物品审批。
根据2020年4月1日实施的海关总署2020年第46号(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的公告)规定,“未列入对应表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据归类原则进行归类申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入境、出境的特殊物品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的规定,特殊物品的入出境均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
但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要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携带出入境时,应向口岸海关申报并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一个疗程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