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5.30 必然与自由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30、必然与自由
是唯物辩证法关于客观规律与人们自觉活动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必然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依据必然而对客观世界所进行的改造。恩格斯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i]事物的规律性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人们在未认识论时,就会受它支配而成其奴隶,处在“必然”的阶段;一旦认识了它,并按照客观规律自觉地改造世界,人们就获得了自由,由“必然”进到“自由”的阶段。
必然与自由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互相联系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必然是自由的基础,自由不能脱离必然而存在,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运用。必然与自由互相转化的根本条件是实践,其转化的过程就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不断认识和改造的过程。例如,模仿人脑制造的“人工智能机”就是对人脑的必然认识及其运用的结果,是必然向自由的转化。而“人工智能机”的出现,又给人们以新的启示,提出新的认识必然的课题,要求人们探索新的技术装置,这就是自由向必然的转化。人类的自由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原始人的自由是极有限的,而现代人已获得了很大的自由,未来的人类将会获得更大的自由。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历史。
注:
[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