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题命题方式变迁史!法考真的在变难!
法考客观题的题目均为选择题,下对结论即可。而法考又有很多题可以凭借自己的正义感答对。于是便有不少人认为:法考客观题很容易,随便学学就可以。
但事实上,很多考生在备考几个月后去考试,还是感觉自己判了很多冤假错案。
自从来到了法考时代,客观题的难度也在一直上升,这一点从越来越丰富灵活的命题方式就可见一斑。

案例命题为主流

法考刚进入到大众视线,就明确不仅要考查考生的法律知识,更要考查考生的法治和实务能力。
因此客观题的命题越来越重视实践性,也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案例化命题,而这些“案例”大都来源于真实存在的指导案例。
命题老师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造,改编为法考真题。
于是在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中,我们见到了各种有趣的、离奇的案例,考生们需要做的就是在这些案例中找到相应的知识点,并解决问题。
但同时由于案例大都来源于现实,其复杂性和综合性就直线上升了。需要考生周全思考,精准分析,灵活运用考点。
2023年法考
想做到这一点,关键还是吃透考点、打牢基础。否则,可能会连案情题目都看不懂。因为在客观题中,案情也已经越来越复杂。

案例案情变迁史

01
一个案例
在司考年代,客观题的题目大多只设置一个案例,四个选项的考点均围绕着这一个案例。
考生在答题的时候,只需要分析这一个案情,并联系相应知识即可。
举例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02
多个案例
之后,客观题的题目逐渐增加了案例的数量,一道题可能会出现四个案例+多个考点。
考生便需要分析四个案情,并分别下对结论,才能作答得分。
举例
关于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欲谋杀乙,潜入乙家欲趁乙熟睡时用刀刺向乙,但因天黑发现刺向的是枕头,遂放弃。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乙对袁某实施暴力,意欲强奸,结果发现袁某面部曾被毁容而产生嫌弃、厌恶之情,放弃性交。乙成立强奸罪(中止)
C.丙深夜抢劫,结果暴力相加后发现是自己的父亲,于是停止了劫财行为。丙成立抢劫罪(中止)
D.丁用具有毒性但并不致死的毒药毒死自己的女儿,见女儿服毒后十分痛苦,便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往医院洗胃。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03
复杂案例
在刚过去的22年法考客观题中,又出现了很多案例篇幅很长、案情复杂的题目。
不仅考验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还需要考生快速分析,精准抓住解决问题的方向和重点。
举例
郑牟大是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 3%。在郑牟大与鸿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订的增资入股协议中约定:郑牟大仅对鸿业有限公司进行财务投资,每年以公司税后利润的10%作为固定分红比例。郑牟大不得过问公司事务、查阅公司资料。郑牟大完成出资后,鸿业有限公司连续三年未对其进行利润分配。郑牟大询问公司,得到的回复是公司近三年来一直未能实现盈利。郑牟大对此表示怀疑,遂起诉到法院要求查阅公司具体经营数据。鸿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柯某认为,郑牟大对公司仅为财务投资,并在出资协议中约定了仅获得固定分红,不得过问公司事务,因此无权查阅公司具体经营数据。此外,柯某还出示了郑牟大在其他公司参股投资的证据。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郑牟大应先向公司申请查阅,只有在公司拒绝后才能提起诉讼
B.不得查阅公司资料的约定剥夺了股东知情权,该约定无效
C.郑牟大主动同意不查阅公司资料以获得固定分红,因此法院应驳回郑牟大的请求
D.郑牟大还参股投资了其他公司,因此法院应驳回郑牟大的请求
综上,法考客观题的考查已经越来越重实践,方式和方向都不设限,“活题”越来越多,“难题”也越来越多。
法考er想在23年一举上岸,必须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好好学习、认真备考、夯实基础!

23年备考进行中, 思维导图一定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