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无效相关的一些后续裁定变更与逻辑说明
前情提要: 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6912341

在前文链接中所述的裁定变更后,依这几日的邮件回复有如下实例。
「装弹枪管狞猛龙」的③效果把「电子紧急呼救」的卡的发动无效的场合,在连锁处理完毕时送去墓地的那张「电子紧急呼救」可以发动其②效果。
「装弹枪管狞猛龙」的③效果把「影依的原核」的卡的发动无效的场合,在连锁处理完毕时送去墓地的那张「影依的原核」不能发动其②效果。
「装弹枪管狞猛龙」的③效果把「扰乱睡衣派对」的卡的发动无效的场合,在连锁处理完毕时送去墓地的那张「扰乱睡衣派对」可以发动其③效果。
从上述可得,目前,单纯的卡的发动被无效的魔法·陷阱卡,不再当作是被令其发动无效的那个效果送去墓地,结果不满足类似「影依的原核」的“这张卡被效果送去墓地”等诱发类效果的发动条件,将其在连锁处理完毕时送去墓地的这一行为,与在连锁处理完毕时将效果已经处理的通常魔法·通常陷阱卡送去墓地的行为类似,不当作效果送墓(不推荐使用“规则送墓”等用语)。
另外,关于为何「电子紧急呼救」在裁定变更后仍能发动其②效果,有如下说明。
「电子紧急呼救」的②效果文本:对方让这张卡的发动无效,被送去墓地的场合,丢弃1张手卡才能发动。
「打草惹蛇」的效果文本:盖放的这张卡因对方的效果从场上离开,被送去墓地的场合或者被除外的场合才能发动。
「魔晶龙 水胆魔导神」的效果文本:这张卡在手卡·墓地存在,自己场上的魔法·陷阱卡因对方的效果从场上离开,被送去墓地的场合或者被除外的场合才能发动。
在文本逻辑上,以上效果的发动条件均为两段式条件,两段条件互不相关,但在同时满足两段条件的场合才能发动。以「电子紧急呼救」为例,其发动条件前段为“对方让这张卡的发动无效”,后段效果为“(这张卡)被送去墓地”,两者实际上互不相关,哪怕目前不当作被「装弹枪管狞猛龙」的③效果送去墓地,在上述实例1中也同时满足了前段条件与后段条件,可以发动其②效果。
综上所述,这次的裁定变更虽然稍显不必要,但在逻辑上确实是内部自洽的,属于合理范畴内的裁定变更(原本也可能数年前就已变更,只是中间没有询问过),希望大家可以正确理解并接受,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