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的“盛世滋丁,永不加赋”,为什么是一个谎言?
提到康乾盛世,你一定听过康熙的这句话:“盛世滋丁,永不加赋”。这句话因为前后连贯,朗朗上口,也成为清朝簇拥者们吹捧清朝的一大理由。

然而,淮下书生认为这句话和康乾盛世一样,都是经不起推敲的。道理很简单,如果这个永不加赋真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那么雍正为什么还要搞摊丁入亩呢?

实际上这里不加的赋并不是全部赋税,而只是丁税,也叫人头税。也就是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数为基准,将丁税固定为三百三十五万余两。此后不管人口怎么变化,所收丁税都是定额三百三十五万余两。

那么丁税怎么收呢?除了按地派丁之外,仍需要按人派丁。比如某户家庭增丁数和减丁数一样多,那么增丁抵补减丁,正好持平。但如果减丁数大于增丁数,增丁抵补不了减丁,则以亲族中人丁多的人家抵补;如果还不够,以同甲同图中粮多的人家顶补,抵补后的余丁才能归入“永不加赋”的行列。

就是说人丁负增长的人家,交不齐的丁税,仍然会由人丁增加较多的人家来补交。甚至在出现减丁不减税、增丁不增税的情况后,地方官员也不进行调节,或者调节不公平,只完成总定额数就完事了。这还是盛世滋丁的情况下,如果遇上荒年、灾年、瘟疫或者乱世等减丁的情况下呢?不好意思,还是要完成这个定额。
这样时间一长,必然产生矛盾,矛盾产生了,吃亏的还是贫苦百姓。因此,“永不加赋”其实是固定丁税之后的“永不减赋”,只是换了一个漂亮的说法。

直到雍正实施“摊丁入亩”,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善。实际上丁税固定或者丁税合并到地税中,唐朝的“两税法”和明朝的“一条鞭法”早已有之,但大唐大明并不会大肆吹捧。我大清先恢复了明朝改革之前的旧制,继续增收丁税,而后再弄个“永不加赋”,却觍个大脸把这当成是一种皇恩浩荡!这就和超市先涨价再打折是一个套路。当然了,所谓的“皇恩浩荡”也只能和清初近百年的屠杀、投充、圈地等野蛮政策比一比。

另外除了“永不加赋”的人头税,其他税该收还是收。明末为了抵御后金入侵而临时加征的辽饷,清朝夺取天下后并没有废除,反而把临时加征转变为田赋正项进行征收,也不知道收了对付谁。此外地方官员巧立名目,加征各种苛捐杂税,乃至把田赋正税换个名称再收一遍,老百姓被压榨到“竭膏血,鬻亲爱”的地步。

甚至康熙暗中鼓励官员贪腐。康熙曾面谕陈瑸云:“尔为巡抚,与为司道等官不同,若贪财好利,诚为非理;但应得之物,亦宜取为赏兵之需。身为封疆大吏,而室中萧然无一物可以与人,亦非大臣所宜。”这就是告诉你,你是封疆大吏,虽然贪污是不对的,但是该有的排面一 定要有,应得之物还是要拿的。

康熙五十三年,上谕:“清官多刻,刻则下属难堪,清而宽方为尽善。朱子云:‘居官人,清而不自以为清,乃为真清。’又如《易》云:‘不家食。’为官之人,凡所用之物,若皆取诸其家,其何以济?故朕于大臣官员,每多包容之处,不察于细故也。人当做秀才时,负笈徒步,及登仕版,从者数十人,乘马肩舆,岂得一一问其来耶?”康熙这是告诉官员,清官刻薄,不要做清官,官员要尽量公款消费,对此要多些包容。

正是由于康熙表面“永不加赋”,暗地里鼓励贪腐,再加上自己大兴土木修建畅春园、避暑山庄、木兰围场等等一系列挥金如土的行为,导致晚年吏治腐败到了极点,官员收火耗收到八成。后来真正为了百姓的雍正,也因为整顿康熙末年以来的腐败吏治而得罪了利益团体,从而不断被抹黑。
钱穆《国史大纲》说道:“自康熙五十年以后,永不加赋一事。清廷徒守‘永不加赋’之美名,而捐例迭开,不啻纵数十、百饿虎豺狼于民间,其害较之加赋为更烈。”

所以啊,淮下书生认为“永不加赋”不过是所谓“盛世”的一道遮羞布罢了!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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