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的概念


一、合伙协议纠纷的概念
合伙协议,是指由全体合伙人订立的约定合伙组织内外相关事务以及与合伙组织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所谓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达成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凡是由两个以上公民或法人签订并共同遵守的合同都称为合
同;而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订立并共同遵守的合同就称为联营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主体的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08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
()告诉的;
(2)申诉的;
(3)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
三、"原告"的含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民诉意见)中指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由此可见,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诉讼人"应当是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如父母子女)。
四、"被告"的含义
民诉意见认为:"被告是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人"。据此可知,"被告"应当是直接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人或者是他人的法定代理人等具有间接侵犯他人权益之虞者。
五、"第三人"、"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概念的理解"第三人",是指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但没有请求权的个人或者单位(如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有关单位",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查明案情提供证据的单位(如公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指在村民集体内部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机构(《村委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六、"代表人"的概念及含义
代表人又称代理人的意思是被代表的意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0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自己的代表人参加诉讼";第二款又规定:"被代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被代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无关时,应认定为与被代表的法人没有隶属关系"。由此可见,"代表人","被代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其行为目的相反时","视为与被代表的法人或其组织没有隶属关系,但该行为系执行被代表单位的指示所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