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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之治 第十四节 醉梦

2019-12-09 20:19 作者:史图馆  | 我要投稿

本作品是对史图馆专栏的投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作品并非严谨的历史学术研究,仅供参考;未经授权,禁止二传,违者必究。

本文作者:锦帆游侠


这块饱受战乱的土地,随着晋王朝完成了一统,得到了难得的太平时期。

司马炎现在要用自己的方式对这块饱受战乱的土地进行恢复。

伴随着世家对曹魏时代以来沿袭的屯田和屯田户等国家掌控的“编户民”的侵占,以及战争的结束,屯田制度已经不适应当下的现实情况,新的土地制度迫在眉睫。

事实上,伐吴胜利之前,土地制度的变革已经在悄然进行着。借由江山一统,一项新的土地制度开始以法令的形式颁布到全国的每一处地方。

这项土地制度被称为占田制度。所谓的“占田”,是规定每家每户所能拥有的最大土地数量。这项制度承认了土地私有的现状,通过规定各等级官户可占有田亩的多少,来尝试缓解国家税基不足、大户土地过多的问题。

本质上,作为一项土地制度改革,这不过是对土地私有制的小小修正。

 

自古以来,土地私有制就是各个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制度。

在先秦时代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周天子拥有的土地被称为“王田”。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便是这一现象的写照。

但一个人拥有的土地越多,也就越无法对拥有的土地实行有效管理。村头的地主老李有个十亩地,早起巡视一周看看,督促长工勤快一点耕种,到了年底也能有个好的收成。但周天子将自己拥有的领土巡视一周,今年年初出发,等巡视完估计就能接到通知:“又过年了,您再出发一趟吧。”


周天子

                                             

因此,周王将管不过来的远处土地赐给诸侯,以维持王朝的表面一致。近处土地则委托给王廷的卿士、小臣和县大夫们代为管理,并让他们征收财物以供给周王室。周天子还让诸侯驱使土地上的人口对土地进行耕种。同时,这些诸侯也派遣越来越多的人口去开垦王田之外的荒地,耕地面积也因此得到了进一步的增长。

但无论是被分配到的王田,还是诸侯们所开垦的荒地,虽然在法理上是为周天子代管所拥有的土地,都是诸侯辛辛苦苦管理开垦所取得的收成。

老子辛辛苦苦开拓的土地,周天子就这么吃现成的?凭什么?

 

越来越多的诸侯开始不服周天子对土地的处置,开始了互相争战,而周天子也无法对他们实行土地的管辖权进行制约,土地私有的事实得到了承认。

同样,随着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多,诸侯就不得不要进一步将土地分配给士大夫进行管理。这样一来,诸侯就陷入了与周天子相似的困境中,土地私有便进一步向下深化。

土地逐渐从公有转向了私有,诸侯和士大夫们便面对着这样一个问题:公田上的收成要上交给上级,私田上的收成则可以归自己管理,你会选择耕种哪块地?

答案的显而易见的。原有的征收体系至此失效,鲁国的卿士率先开始“初税亩”的探索,之后推广到鲁公乃至全天下。

所谓“初税亩”,便是无论公田和私田,都根据实际亩数上交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领土的税赋。

而周天子至此便丧失了对土地的所有权。

所谓“王臣的臣子不是王臣”,便是这个道理。我只向给我这块土地上的人交税。

不过,无论是周天子、诸侯还是士大夫,都属于贵族的序列。在当时,只有贵族才能拥有土地,一般的百姓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土地私有还停留在贵族之中。

 

到了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确立军功爵制度。这一制度让平民靠军功也能获得属于自己的土地。在土地的诱惑下,秦国的平民百姓竞相英勇作战获得军功,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秦国也因此能够一统六国,土地私有便成为普遍性的现象。拥有很多土地的贵族逐渐转化为地主。土地少一些的百姓,便成为了自耕农。

军功爵制


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然后好好耕种,获得好收成来养活一家人,这成为了封建社会中自耕农的普遍追求。

然而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村东头的地主老李拥有的不仅仅是十亩地,还有七个都是壮劳力的儿子。不仅如此,因为儿子还能生下更多的孙子,这十亩地在人丁众多的老李家能获得更多的收成。老李拿多出的这些收成买耕牛,雇佣雇农,就能开垦更多的土地。

但自耕农小王家就不一样了,老王膝下只有小王一个成年的独子,自家的二亩地都耕种不过来,不仅如此,老李家还时不时侵占一部分过去,小王还敢怒不敢言:人家人丁兴旺,你能打得过人家吗?

若是有一年赶上蝗灾、旱灾、洪水,老李家跟小王家都损失了不少。老李家可以靠着往年收成的积贮挺过灾年。小王家失去了今年的收成,家中又没存粮。摆在他面前就只剩下两条路。要么马上就饿死。要么就把自家的二亩地卖给老李家。全家人熬过眼前,以后的日子,就只能靠去当老李家的雇农苟且为生。

为了活下去,别无选择。这就是土地兼并的残酷现实。

 

封建统治者的沉重压迫,也让越来越多的自耕农破产。

还是拿小王来举例,除开所有的两亩地要缴纳的税赋之外。他还要将一部分收成换成绢布等其他土地上不产出的物资缴纳给官府。这还不算完,他还要承担徭役。

赋税已经十分高昂,加上需要承担的徭役又有太多,占用了大量时间。小王能在这两亩地上辛勤耕作的时间并不宽裕。所以,哪怕在丰年,他的那一点点收成也不过是勉强让自家人糊口。

老李家所拥有的财富决定了他能够出资让自己的儿子去读书,或者聘请名师前来传授知识,这样他的儿子便有了做官的资本。

封建王朝的官僚一般都由这种“读书人”充任。一个人想要做官,总得读点书,识文断字,才能应付那文山牍海。而且,这样的读书人也能更快地提高自己做官的能力。毕竟他们大多出身所谓“官宦世家”或者“耕读门第”,自幼耳濡目染,比起寻常百姓自然更能理解官场中上传下达的那些门道。

因此为了拉拢这帮读书人。封建政府有时会拿出点优待政策。减免税赋,就是诸多优待政策之一。因此,老李在获得更多收成的同时,承担的税赋也比小王少很多。

这种好处,哪能轮到一般的自耕农呢?

不仅如此,老李家还能够贿赂官府,在其他的方面牟取利益。例如侵占了小王家的土地,老李根本不怕小王告上官府。告官?给知县大人塞上点钱,这点小事儿还算事儿吗?

封建政府与地主的双重压迫,让越来越多的自耕农走向破产,土地兼并也越来越严重。

姜文的电影《让子弹飞》中有一段著名的台词,便深刻揭示了这一段事实。

“县长上任,得巧立名目,拉拢豪绅,缴税捐款。他们交了,才能让百姓跟着交钱。得钱之后,豪绅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账。”

让子弹飞


既然晋王朝是在一个世家大族的基础上建立的王朝。那这样一个将世家大族作为基本盘的统治者,为什么要制定一项制约土地最高数量的政策来限制明显看起来对世家大族有利的土地兼并呢?

因为,这些被世家大族侵吞的土地以及人口事实上,都属于世家大族的私人财产,不用向中央缴纳多少租税。朝廷的收入来源,仍然是被剥削的自耕农。

换言之,如果不对土地兼并加以抑制,用不了多久,朝廷所能掌控的土地人口便会越来越少。皇权,如果没有足够土地人口作为支撑,便会变得极度薄弱,便会被世家大族所吞噬。

尽管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这项制度很快就被执行得走了样。一些低等官僚靠着这项制度,补齐了自己不足的土地。那些占据了大量土地的高门士族,朝廷并没有办法采取任何措施。

但占田法作为一项抑制土地兼并的法令,在当时仍然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这项制度让生产得到了一定程度恢复,也奠定了“太康之治”的一部分物质基础。

 

每个封建王朝在建立初期,伴随着战乱的结束,大量无主荒地得到了分配。王朝在初期能掌握更多的自耕农人口发展生产,以取得更多的收入,所谓的“盛世”由此而来。

但,土地兼并是土地私有化制度下必然发生的现象。每个封建王朝都无法逃避这一规律。成为既得利益者的大地主们,他们作为这个王朝的统治基础,享受着相对较轻的赋税。而随着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朝廷又无法对他们开刀下手,不然就有削弱自己的统治基础的危险。如此一来,所能获得的收入便越来越少,这个王朝至此走向了衰弱。

实行土地公有制更不现实。如果一个王朝不承认土地私有制,便失去了地主阶级的支持。这个王朝必然走向垮台。王莽的新朝已经证明了这个道理。

 

伴随着占田法的实行,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恢复。在政治上获得了极高地位的世家大族们也开始了狂欢盛宴,在物欲中获得极度的自我麻醉。

作为西晋开国元勋的何曾和他的儿子便是例子。

何曾是个吃货,对吃有很深刻的研究,还撰写了《食疏》,记载了许多好吃的做法。

司马炎举办宴会之时,对于宫廷厨房太官烹制的菜肴,何曾从来不下筷子,原因很简单。司马炎给的这些玩意儿没有自家的饭好吃。到了后来举办宴会的时候,司马炎特许何曾从自己家里带饭吃。

作为一个美食家,何曾孜孜不倦追求吃的最高境界,每天光吃饭一项就要花一万钱,就算这样,何曾还叹息实在没啥好吃的,以至于没地方下筷子。

何曾的次子何劭则更厉害,每天吃饭要花两万钱,在吃的方面可以算超过了老爹。

何曾


奢侈无度的何曾并不算晋王朝最为富有的人,一个冉冉升起的人物在奢靡的朝廷上层中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他便是开国功臣石苞的小儿子石崇。

石苞临死前,将家产分给了几个儿子,唯独没有分给石崇。

他的夫人很奇怪:“齐奴(石崇的小名)还这么小,为什么不给他分呢?”

“他虽然小,以后会获得更多财富的。”石苞十分相信自己的小儿子。

石崇


和石苞所预料的一样,靠着各种攫取财富的手段,石崇很快成为了巨富。

有一次,司马炎得到了国外进贡的一种名产——火浣布。这种布料十分稀有。司马炎让人将火浣布制成衣服,高高兴兴去石崇家准备炫耀。

到了石崇家门口,司马炎掀开帘子往外看了看前来迎接的石崇,穿着十分朴素的衣服,然而司马炎看了一眼仆人们的穿着,灰溜溜对随从说了一句:“回去吧。”

外面跪迎的石崇仆人们,清一色穿着火浣布的衣服。

火浣布


出身贫寒的刘寔,也体会到了石崇的富有。年轻时的刘寔靠卖牛衣来养活自己,习惯了每到一个地方都不麻烦别人。后来刘寔做到大官之后仍然保持艰苦朴素的美德,每天自己砍柴挑水。

一天,他应邀来到石崇府上作客,见识到了石崇府上的奢华后,他准备去上厕所。

一般人上厕所,进去蹲个坑,出来洗洗手拾掇拾掇自己,也就完事了。

但石崇家不一样。刘寔按着指的方向一进门,就看到十几个打扮艳丽的女仆,捧着香袋,举着新衣恭恭敬敬站立在一旁。

刘寔环顾四周,有绛色蚊帐、垫子、褥子等讲究的陈设,一股异香扑鼻,再一眼看过去,洗手池边还有甲煎粉和沉香汁这样的名贵香料。刘寔产生了自我怀疑:“这是厕所?”

刘寔连忙退出来,看到了前来的石崇,赶紧上去道歉:“不好意思,上个厕所不小心进入了你的卧室。”

石崇哈哈大笑:“什么卧室?这就是厕所!”

“那怎么还有新衣服?”

“这是我府上的规矩,客人上完厕所给你换新衣服,不换还不让出门呢!其他的客人都还不好意思,只有出身琅琊王氏的王敦泰然自若,我倒是挺敬佩他。”

“我可享受不了这个。”刘寔摇摇头,换了一间还算正常的厕所。

 

当然,也有人对石崇的财富不服气,想和石崇比一比。作为王元姬的弟弟,国舅王恺就准备和石崇比一比。

王恺家里用饴糖水刷锅,石崇就用蜡烛当柴烧;王恺用四十里长的紫丝布屏障围住家,石崇就用五十里长的锦步障围;王恺用赤石脂刷墙,石崇就用花椒。

炫富的行为当然有夸大的成分在内,但两个人的斗富确实惊动了整个京城。

 

司马炎准备拉舅舅一把,于是赏赐给了王恺一株二尺高的珊瑚,准备用皇家的贡品给王恺帮帮场子,也让石崇开开眼。

王恺很高兴,于是请石崇来家里作客,向他炫耀了这株精美的珊瑚。

石崇左看看右看看,没说话,抡起一把铁如意就冲着这株珊瑚砸了过去,珊瑚立即粉碎。

 

“你干什么?这是皇上赐给我的,你这是嫉妒!”王恺愤怒了。

石崇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赔给你就是了。”

“来人,去把家里的那些珊瑚都搬过来。”

 

没多久,仆人们将一株株珊瑚搬了过来,这些珊瑚中光三尺四尺高的就有六七株,二尺高的珊瑚比比皆是。

“随便挑吧,喜欢哪个就拿走!”石崇满不在乎的离开了,留下了一脸失意的王恺。

 

王恺决定扳回一局,他决定使点小手段。

在当时,豆粥是很难煮熟的,但石崇只要想让客人喝豆粥,马上就能端上热腾腾的豆粥。而寒冷的冬天,在没有暖房的情况下,石崇家却还能吃到韭菜末。

不但如此,石崇家的牛无论是从形体还是力气上看,都不如王恺家的牛。但只要石崇与王恺一同出游,等返回洛阳时,石崇家的牛总能飞速前进,超过王恺的牛车。

王恺决定从这三件让他无比嫉妒的事情下手。于是他用金钱买通了石崇的下人问清楚原因。

“豆粥当然是非常难煮的,但我家主人事先预备下了加工好的熟豆粉,客人一到,就先煮好白粥,再把熟豆粉放进去,就是热腾腾的豆粥了。而韭菜是将韭菜根捣碎后掺在麦苗里,所以无论如何都能吃上看起来新鲜的韭菜。至于牛车跑得快,是因为赶牛的人的技术好,所以能让牛撒开了跑。”

于是,王恺照着做,总算跟石崇打了个平手。

石崇知道了这件事后,便杀掉了告密者。

 

除开石崇,其余的世家也竞相展示自己的奢华。

司马炎就曾经去自己的妹夫王济家做客,席间,上来了一盘蒸肉。

“这蒸肉真好吃,怎么做的?”司马炎赞不绝口。

“这小猪从小就用人奶喂大,所以肉质很好。”王济悄然回答。

司马炎喉中泛上来一阵恶心,饭没吃完就走了。

 

世家大族们的奢华,固然展现了晋王朝上层社会的奢靡,但我看到这些故事的时候,更感到震惊的则是相对世家的财富,皇室的力量在其中显得微不足道。

 

司马炎的宴会上,何曾会因为皇帝的厨子做饭不好吃而不下筷子。

司马炎亲自帮场,一个皇帝加上国舅,在财富上相比没有继承遗产的石崇略逊一筹。

王济用来招待司马炎的饮食,身处皇宫的司马炎想都不敢想的。

 

正是因为皇权的力量相对这些世家大族的力量显得相当弱小,司马炎在任时期,不顾权臣权臣反对,坚决伐吴,来抬升自己的权势。而在继承人的问题上,司马炎就更不打算做出让步出让。

一旦连皇位继承的嫡长子继承制度都要受制于世家大族,那么太子司马衷,必将受到更大的威胁。

 

司马氏的上台原本就源于士族的支持。作为魏国士族的一支,司马氏原本也就是他们中的一份子。

臣子的那些纸醉金迷,司马炎一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如果他们的手再伸得长一点,试图侵蚀那本就衰弱不堪的皇权,司马炎的反击就会来得毫不犹疑。

 

朝堂上的政治在一片醉生梦死中仍然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但帝国四处都隐藏着无数的隐患,犹如潜行的幽灵,在蚕食这个年轻王朝的气运。

他们,能发现这些隐患吗?

 


参考资料:

1.(唐)房玄龄等,《晋书》。

2.(宋)司马光,《资治通鉴》。

3. (南朝宋)刘义庆,(南朝梁)刘校标注,(清)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笺疏》。

4.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

5.高敏,《关于西晋占田制-课田制的几个问题》。


PS:感谢毛于久对本文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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