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觉
知觉:普遍性是普遍原则。
知觉借由对象的中介活动,把握到普遍者的存在。
感性个别性因此被扬弃为感性普遍性,并作为物/对象的属性存在。
物作为普遍者,则成为排他的单一体,使得物成为物,属性成为属性。
于是,知觉与自身矛盾。
正因为属性和单一体共享着普遍性,单一体作为最初的普遍性,反而返回到了个别的感性意谓。因为与个别性对立的普遍性,不是真正无条件的普遍者,而只是以个别性为条件的为他存在。
真正的无条件是无条件和有条件的统一。
单一体诚然是排他的,但排斥的不是他者的片面,而是他者的总体,也就是说排斥的是他者的他者性,那么排斥实则是吸引,是将一切他者关系包揽在自身之内的统一。
单一体的真理是形式的自为存在,此外无他。
因此,无条件直接地就是条件本身,普遍性直接地就是个别性本身,总体直接地就是片面本身。
至此,知觉把握到普遍者的概念,成为知性。
当我们在言说总体的时候,我们实则是在言说片面。
当我们在言说片面的时候,我们实则是在言说总体。
总体是总体和片面的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