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2.5.4 工役制

2022-07-22 04:44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6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4、工役制[i]


  工役制是封建生产方式解体过程中的一种封建性的雇佣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农民带着自己的耕畜和农具给地主或富农做工,地主或富农则支付给农民一定的货币报酬,或者借债给农民以及让农民以工抵债等等。

  工役制和资本主义的雇佣制度不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工人是用资本家的生产工具做工的,而工役制的特点是农民用自己的耕畜和农具在地主的土地上为地主耕作。承受这种工役的农民主要是中农。因为富裕的农民可以出钱租地,不需要这种奴役性的租佃;而贫农又往往因为本身没有生产工具,因而也不能承受这种雇佣形式。

  工役制仍然具有徭役经济的一切基本特征。在工役制下,仍然是自然经济,仍然是以多少保持被雇者的人身依附和经济外强制为前提,其经营方法同样是墨守成规,劳动生产率也很低下。因此,工役制不外是农奴制经济的残余。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的衰落和中农的不断分化,就逐渐地摧毁了工役制存在的基础,它愈来愈被资本主义雇佣劳动所排挤。

  工役制不仅在沙皇俄国曾很流行。作为农奴制经济的残余,直到二十世纪,它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和殖民地附属国中仍然存在着。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166页。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2.5.4 工役制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